直击书画:明“取舍”是画家立法之根,是中国画写意之魂
法无定式,舍是法,取也是法,正所谓取舍有道。中国画领域很多人认为极简是其高度,点墨成画。因而诸家都在舍中取道。可道之真理,是舍为真法吗?这个问题是值得反思的,这个问题也是当代画家所要正确对待和思考的问题。在中国画创作中,加法,减法都有其道理,而理通在于加减有道,加减有法。画家的自我修养中,追寻画道之真理应该是其不断学习应用的方向。至于自己绘画人生中所用之法,是减法还是加法,在于画家自己所立之法,所追求之法。
取舍之“取为可取”“舍为可舍”很多画家认为意思是相同的,都是留其精髓,弃其糟粕。所以取与舍都是精简之意,而这样理解就狭义了,“取为可取,舍为可舍”可不是字面简单的释义精简,而是精简凝练,赋神赋意!意思就是一幅中国画作品的产生,画面元素因画面需要,因画家所阐述之意可减可加,而非一味地简练。法无定式,一味简练非中国画之道。取舍之取者非取单纯表现物象的元素,是取天地造化、取人文形态而予画面也,舍者也非简单地舍弃物象之多余元素,而是舍皮囊而予神形。
画家需懂“取舍”之道,方能明法无定式之意。不然,你所成立的自己之法,为“伪法”也。法无定式,是指立法者在明“取舍”之道而各自建立的法度。只懂减法非是明“取舍”之道,所以建立之法非大道,难以立根脚。
因“取舍”而立法,才形成了中国画所追寻的写意之境。所以大家可以明白,中国画之写意非元素变形,非精简物像形态。而是一种“取舍”表现。境界高者“取舍”而生的写意之韵而浓厚深远,境界低者写意之韵而次之。而不懂“取舍”之法者,写意非写意也,仅是简单的形态抽象变形。
“取舍”之道,天地造化也,是画家洞悉、明悟与呈现的画面所述之境。因而,可知“取舍”之道就是画家所对大道的感悟,因而懂“取舍”是画家绘画之法的立法之根,是中国画“写意”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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