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

尹力主持 决定任命康涛黄海昆为副省长 通过四项法规 开展满意度测评 决定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

本报讯 (记者 郑昭)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7日下午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吴洪芹、檀云坤、严可仕,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负责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决定》《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漳州古城保护条例》《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会议决定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在2021年11月至12月中旬进行换届选举,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应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上旬进行换届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郭东圣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郭东圣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详见第二版)。会议决定任命康涛、黄海昆为省政府副省长;黄石勇、苏建平、李永军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段思明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副院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人事事项、决定草案、法规案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1年5月28日福建日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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