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还我童年”的呐喊:再玩100分钟!

外孙上幼儿园大班,今年秋季即将进入小学。如果说从幼儿园到博士是一条长达25年的考试链,那么,外孙实际上已经在这条链上了。

人人都知道,考试链早已引发了深度危机,但无可躲避。

人人都知道,儿童的天性就是玩,但这样的天性无法顺应。

现在年轻的父母形成了一个共识:如果还给孩子一个童年,那就欠他一个成年!

站在教育的、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这些年轻父母的儿童观、教育观,有意义吗?有说服力吗?

今年我侄女的儿子即将小升初,想进一所口碑不错的中学。我通过有关方面的关系想先“做做工作”,对方回了一句话:“英语怎么样?奥数怎么样?要考试的,这两样如果不行,没戏!”我顿时无语。

外孙每周二、三、四有校外特长班的课,这三天下午我都要提前把外孙从幼儿园接出来,送往特长班。而周一、周五则可以正常把外孙接回家。这两天的16:20到18:00左右,就是我和外孙在一起的“黄金时间”。如果外面有应酬,我都会明确地告诉对方:“请务必避开周一和周五”。

“黄金时间”我和外孙用来干什么呢?就是一个字:玩!

女儿、女婿不想欠外孙一个成年,于是,外孙早早地就在人生的跑道上“努力奔跑”。我做不到“还外孙一个童年”,我能做的就是利用一些短暂的碎片时间“找补”一下外孙的童年。如此而已。

外孙和我在一起,无论玩什么,怎么玩,我俩都能玩得不亦乐乎。

我俩玩的“项目”可谓丰富多彩:捉迷藏、雪花片、气球、皮球、陀螺、打仗(用玩具飞机大炮等做道具)、象棋、飞行棋、五子棋、跳棋以及扑克牌中的争上游、接竹竿、十点半等。在玩的过程中,外孙回到了“儿童”的状态,天性得以充分显现。其中,为了获胜而“耍赖”便是外孙的天性之一。

比如,玩扑克牌的“接竹竿”,规则是:随机将牌分成两份,一人出一张牌,随意地接下去,遇到前后相同的牌就可以将这部分牌拿走,但只要翻出一张“j”,无论已经接了多少张牌都可以全部拿走。外孙学会了规则后,就主动要求分牌,然后偷偷地把4张“j”据为己有。这样玩“接竹竿”,当然每次都是外孙大获全胜。

再比如,玩扑克牌的“十点半”,“j、Q、Κ”及正副司令算半点,其余按牌面数字计算,超过“十点半”就算“爆炸”了,如果拿到5张牌还没有“爆炸”叫作“小五子”。我们玩的时候,我提议:全家人都参加,我来记账,凡是“爆炸”记负数,负数相加,就是赢家的正数。开始由我按顺序发牌和记账。玩了几把以后,外孙弄清了规则,悟出了门道:要想赢,就必须尽可能拿到“j、Q、Κ”及正副司令,才有可能成为“小五子”。于是,他提出:“爷爷,你只负责记账,我来发牌吧!”他在洗牌的时候我故意起来倒茶喝茶,给他留出“作弊”的时机。果然,重新开始后,外孙每次都是“小五子”。原来他把几张“j、Q、Κ”放在最下面,给其他人发牌他按顺序发,给自己发牌的时候就从下面抽。我故作惊奇地问:“你这家伙手气怎么这么好?没有作弊吧?”外孙狡黠地笑了。于是我们心照不宣地继续玩下去,遇到我要“爆炸”的时候,外孙会格外照顾,为我重新发牌。再后来,连记账的活儿外孙也接过去了。每次的战果都是外孙第一我第二。晚饭时,外孙会把战况(记账单)向家人通报。

至于玩陀螺、飞行棋、象棋、跳棋的时候,外孙都会采用各种方式给我签订“不平等条约”。最有趣的是我与外孙下“五子棋”,每当我宣布“注意,你要输了”的时候,外孙都会陷入思考,仔细端详棋局,常常是端详了半天也没看出我的危险招数,当我走出这一步的时候,外孙才恍然大悟,立刻悔棋。我不同意悔棋,外孙就想出了一个“绝招”:同时拿两个旗子,把我胜局已定的4个棋子两头封堵住,然后得意地说:“我可没有悔棋啊!”我说你要是这样下棋,我怎么也赢不了你啊?外孙反唇相讥:你是大人,我是小孩,你为什么非要赢我呢?不能让我赢一次吗?

是啊,我是在下棋,外孙是在学习下棋。如果不允许外孙“耍赖”,他还会有兴趣玩“五子棋”吗?

无论玩什么项目,我都会让外孙学习规则、经历挑战,然后给他“耍赖”的机会,最后让他获得“成就感”。

格鲁吉亚当代儿童心理学家、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在《孩子们,你们好!》,一书中说:“我对他们(指学生)的教学和教育工作的全部复杂性就在于,无论他们的知识水平有多高,他们毕竟是儿童,对他们来说,玩就是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

旅美学者黄全愈写了考察美国教育的系列书籍,其中一本就是《孩子就是孩子——玩的教育在美国》。在这本书中,黄全愈专门研究了中美两国的儿童在玩的方面的巨大差别。美国可以说是孩子的乐园,从小学到初中,美国孩子基本上就是在玩的过程中长大的。而我国的孩子,从幼儿时期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是在充满竞争的环境下长大的。最后的结论是,美国培养出了具有想象力、创造力的优秀人才,而我们则培养出了优秀的“考生”。

我坚信,儿童就应该是在“玩”的过程中长大的。换句话说,儿童成长的过程就应该是玩的过程。我所说的玩,是指儿童和儿童一起玩,和成人一起玩,在家里玩,到大自然中去玩,在一切能玩的地方玩——当然不包括儿童看电视、看手机。

前天(周五)下午,因为幼儿园老师要开会,让家长们14:50接孩子。我接了外孙后,他要求在小区里面玩一会,恰好那天不算冷,我欣然同意了。

小区里有一处浅浅的池子,里面的水已经结了冰,但有阳光的地方,冰面已经开始消融,背阴的一面冰层依然厚实。外孙和其他几个孩子便趴在岸边,先是用木棍将冰面敲裂,然后取出冰块,把抛向空中。冰块从高处摔在地上,变成了大小不一的碎冰片。他们或是把碎冰块当作武器相互攻击,或是把碎冰块当作足球踢来踢去。消耗完了碎冰块便再去池塘里取,反复如是。虽然孩子们小手冻得通红,但他们头上冒着热气,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旁边几位家长(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几次要带孩子回家,我都劝阻说:让他们多玩一会吧,难得这半个下午的闲暇时间。

为了兼顾其他几位家长的想法,我几次把孩子们集中起来告诉他们:已经玩了很长时间了,我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一个是现在就回家,第二个是再玩10分钟。这种同时给出两个选择的做法有点类似于心理学中的“沉锚效应”,即第一个问题像沉到海底的“锚”一样,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会产生影响。然而我的心理学知识在孩子们这里完全失去了作用,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我:“再玩100分钟!”

“100分钟”是多长时间,孩子们可能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但他们表达的意思却是再明白不过的了:还想玩很长很长时间!

我觉得,“再玩100分钟!”反映了孩子们对“玩”的渴望,也可以理解为是孩子们对“还我童年”的呐喊!

难道不是吗?

2019年1月20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