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新说法】 对贪污贿赂刑事犯罪问题答疑

【魏新说法】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一一对贪污贿赂刑事犯罪问题答疑

作者   魏新
近年来,在伴随着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同时,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也时有发生,有的贪贿数额相当惊人,小官巨贪,上百万千万案例不少,而赵永正,赖小民案等已过亿。如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性社会环境,就需要加强对法律的认识,使掌握公权力的人员了解法律,敬畏法律,树立不能贪,不敢贪的思维底线。这样既能保一方平安,让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损害,又能制止犯罪,挽救一个干部,使一家人平安。让学法懂法用法成为常态。
1,贪污与贪污罪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宜,侵呑、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要构成贪污罪,则必须是数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
2,受贿,行贿,索贿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行贿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索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些行为一旦达到刑法的量刑标准,则涉嫌犯罪。索贿虽说是属于受贿范畴,但它比一般单纯的受贿在情节上更恶劣。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主动性,即行为人是主动地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物。索取性,行为人往往是乘人之危,迫使对方向其交付财物。交易性,行为人通过挟迫对方或威胁对方与自己权钱交易。
3,贪污受贿要多少数额方涉嫌犯罪呢?
2016年"两高"就此问题发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分为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以商业贿赂在五千元(以下均为人民币)以上,贪贿在一万元以上可构成立案标准。而在量刑标准上一般以三万元以上为判刑起点。当然如果达到了一万元,又具备"其他较重情节",仍属量刑范畴,比如贪污的是救灾款,或原来因贪污受过处分,或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等等。所以并不是说一定要达到了三万才获刑。
4,如何认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他较重情节"?
数额较大:三万以上不满二十万。数额巨大:二十万以上不满三百万。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以上。其他较重情节:贪污有六种,受贿有三种。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一百五十万以上不满三百万的。
5,处罚
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十万以上不满三百万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百万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高"司法解释还对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作了说明。
在新的历史时期,贪污贿赂犯罪还会出现新的特点,如有些地方和行业又出现以美色为主的性贿赂犯罪,行贿者抓住了某些领导干部"英雄难过美人关"的心理弱点,进行贿赂渗透,已有官员落马。就其主观原因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失去了免疫力和抵抗力。这些人往往怀有侥幸心理,将手中权力与金钱美色进行非法交易,冒险触碰"高压电"。加之有的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招投标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把手"说了算,这就为贪腐留下了可乘之机。

因此必须加大查处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财务和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以典型案例警醒他们,时刻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根本上减少和抑制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文 | 魏新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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