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群之羊—“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七十九
败群之羊
当时有两个酷吏,惯于给别人架诬罪名,没收家产,连坐诛族。这两人一个是南阳太守义纵,一个是河内太守王温舒,两人都是盗贼出身,习惯于强抢豪夺,两人治下的罪犯连坐竟达千余家。
汉武帝因需要向百姓要钱充作军需,所以不得不用计臣(前面所说的御史大夫张汤,大农丞东郭咸阳、孔仅,治粟都尉桑弘羊)和酷吏(义纵和王温舒),把百姓们搞得家贫如洗,卖儿卖女,文景之治时期积累的家产全部被国家用各种方式盘剥。
当时有一个河南人叫卜式,善于牧羊,家产非常丰厚,他向朝廷主动捐出一半家产。汉武帝非常赏识他,拜他为官,并令他在京城上林苑牧羊,卜式所牧的一千多头羊非常好。
汉武帝很高兴,就问他怎么做到的,卜式回答说,“非但牧羊是这样,牧民也是这样。道在随时省察,去恶留善,勿令败群!”
我们探讨一下,项目经理如何识别“败群之羊”,又如何去除“去恶留善”?
首先所谓的“败群之羊”需要有确定的标准。一般来说,从德才两方面来确立“败群之羊”。德行低、才能大的人对组织的破坏影响比较大,因为他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对组织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系统级的影响,对其他成员造成较大的伤害。相对而言,德行低、才能小的人造成的影响则没有那么大。
那么如何“去恶留善”呢?对组织来说,需要对德行低的人加以规避,要么警示,要求其符合组织的基本规则;要么去除,对一直造成影响的人需要按照组织原则和流程清理。
这里面特别要注意对组织造成潜在影响的人,比如不作为而上位;好心的政策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请思考:你认为怎样定义“败群之羊”,其衡量标准是什么呢?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