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与“执着”
“专注”即为: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凡“专注”之人,皆精力集中于所做之事,以己力于积极、主动及创造为一体,达成目标。
“执着”乃佛教之语,道某人因极强之“信念”或“欲念”,专心于某事,“渴望”有果却无以超脱,亦无法释怀,今之泛指“固执”或“拘泥”之人。
凡“修行”之人,皆应“专注”,静心于己,或“坐禅”或“动功”于某时段,入于形体,心无杂念,形神相合,体察气机行于体内,静观经脉之动向,某刻,混元之气融通于天地,融己于混元体内,以合于周身融融之状。
“执着”乃“过度集中”于“修行”之某种状态,“意念”紧守于“一处”而不能自拔,入牛角而不出,顽强于终而守其内,终将“出偏”于某刻。凡入此态,皆因“意念”过重所致,属偏执状。
余修行中观些许人,确有偏执,若劝,尔或言辞犀利,或不屑之态,傲于心内,难以自拔,故入“执着”之内。然,亦有“敏感”之人,误入“执着”之列,无力行出,受难与其中,需他人相助,方可导出,入于常态之列。
敝乃修行小生,先天敏感于某刻,略知前事,遇某人而知其往,后来之事略从,知其“执着”之念,然亦有真妄,但少之又少,大凡为正。
凡遇“执着”之人,应迂回行事,不可莽撞,直言必纠,或绕之离去,若坚持己见,亦为“执着”。
“修行”先为“健体”,再为“助人”,行事之心皆为“善意”,然勿过之不及,不以“鲁莽行事”,皆为正路。应帮之人需帮,需助之人应助,即为“专注”,若过,皆为“执着”,切勿入“执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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