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下,你的灵魂为何如此麻木?

据报载,(2003年)2月13日晚,西安市雁塔区有关部门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

看到这条新闻,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将心比心,谁无父母?谁无妻儿?即使不是孕妇,即使千不对、万不对,你也不能拳打脚踢呀!执法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些咱老百姓也都能理解,可是如此恶劣的行径,却不能不让我们为之齿冷:这哪里是执法,分明是在犯法!

而类似的野蛮执法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笔者曾经多次在城市的街头见到执法人员驱逐路边摊贩的情景,或撅秤,或踹摊,或叫骂,或推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我甚至亲眼看到一个执法人员,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贩卖的电话本扬得满街都是,这个老太太,都可以作这个执法人员的奶奶了,我真的想大喝一声:制服下,你的灵魂为何如此麻木?

我们看过《卖炭翁》,我们读过《石壕吏》,回过头来再看看如今这些形形色色的野蛮执法者,比起“回车叱牛牵向北”的“黄衣使者白衫儿”,比起让“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迎”的石壕吏来,是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执法部门是社会的窗口,执法者的一举一动都事关政府形象,都与群众利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而这些野蛮执法者,很明显是在给我们的政府抹黑,是在败坏整个执法队伍形象,是在羞辱我们 “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在摧毁底层民众对国家法律和道德正义的信心。

野蛮执法的问题为什么会在各地长期存在?是人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我看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制度的不健全,有了健全的制度,没有执行的人,其结果是一样的。要想彻底改变某些执法者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看来任重道远。

希望我们的执法人员牢记这一点:政府给了你权力,是让你为人民服务,不是与人民为敌的。你不但有管理的权力,同时还有服务的义务。而更不要忘记的是,你也是一个人,和你的管理对象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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