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理按揭买房流程具体是什么

1、缴付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这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照规定,五证不全是不允许销售商品房的。

2、到银行或银行在售楼部办理时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这个时候会对你的财产还有你的信用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4、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5、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6、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7、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的还款计划时间进行还款,切勿拖欠,否则银行是有权利收回住房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利随本清的。

8、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进行解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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