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你不是真爱我

我的许多朋友都知道,我的妻子文芳是我跑步跑回来的。到底是如何跑回来的,本文透露了一点点。当年,我对文芳有点意思后,就写下这篇小说给她看,她看完以后,就嫁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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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供职于一家外资企业,因为工作需要,经常使用英语,习惯了,连偶尔说梦话,讲的也是英语。我并不觉得,会说英语是如何了不起的本事,这就像桃红柳绿一般平常。没想到,会说英语,竟成就了我的一段爱情。

我曾经热爱过一个沈阳女孩,漂亮、时尚,也会说英语,我们相亲相爱了半年。我以为,我们会一辈子相亲相爱下去,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她要去美国了。认识我之前,沈阳女孩就和一个美国人在网上恩爱上了,那美国人虽然老了点,可是有钱,每个月都给她寄来一千美元零花。和我谈情说爱,只是她的一条退路,万一她去不成美国,她就和我将就了。但美国人终于办好了她去美国的手续,她就不再需要退路,一往无前地走了。

沈阳女孩去美国后,那一夜,我失眠了,直到天亮还睡不着,就干脆起床了。刚刚六点钟,离上班还有两三个小时,我不知道干啥好,就出门跑步,跑上了莲花山,就像阿甘一样,围着山顶的邓小平铜像,不断地跑、跑、跑。似乎,所有的郁闷都随着汗水流淌而去,两个小时后,我跑回梅林三村的住处,心情就像初升的太阳一般亮堂。

后来,我不再郁闷,跑步却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早上六点就准时醒来,跑上莲花山。

一段恋情在跑步中结束,另一段恋情却又在跑步中开始了。

从梅林到莲花山,要经过北环路的人行天桥,几乎每天早上六点半,我由北向南跑上天桥时,都会有一个女孩由南向北向我跑来,小脸红彤彤的,扎成马尾巴的头发,在背后一甩一甩。是个寻常女孩,所以,每次我们擦肩而过时,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莲花山公园里,有一些简易的健身器材,每天跑完一圈后,我都会去玩玩双杠。一个星期天,我跑完步照例又去玩双杠,双杠却被人占领了。是那个天桥女孩!她在双杠上做仰卧起坐,坐着一根杠子,脚勾住另一根杠子,身子往后一倒,几乎弯成90度,发梢在塑胶地板上蜻蜓点水一般一点,身子又轻巧地弹起来,接着又倒下去。寻常仰卧起坐,我只能勉强做十几个,如此高难度的仰卧起坐,天桥女孩一气做了三十多个,却依然身轻如燕。我忍不住叫一声“好”!女孩再弹身起来时,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再倒下去时,手不再抱头,而是拉扯住运动衫下摆,不让肚脐眼露出来。我心里一动,在芙蓉姐姐早已过气、女人们已没什么不敢暴露的时代,深圳居然还有羞于露出肚脐眼的女孩,不能不让人心里一动。

女孩又做了几个仰卧起坐,跳下双杠,也不看我一眼,走了。女孩身着已经褪色、后背印着“韶关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蓝色校服,大大方方,走在一身名牌运动衣的晨练者中间,犹如鹤立鸡群。

星期一早上六点半,在北环天桥上,我再次与那女孩迎面相逢。如今我们也算是老相识,在交错之际,我对女孩一笑:“Hi,早!”女孩没笑,也没说,一跑而过。我有点尴尬,心里自我解嘲:搭讪陌生女孩,你多少有点像是好色之徒,活该讨没趣!跑到桥头,我回过头去看那女孩,她也正好回过头来看我。

星期二早上,我跑上北环天桥时,一个印度籍同事给我打电话,问个紧急事儿,桥下车来车往,有点喧嚣,我不得不大声对着手机喊。女孩跑过来了,我一边打电话,一边对她点点头。女孩也点点头,跑过去几步,又跑回来,听我打完电话,她说:“你会讲英语?好厉害哦!”说完,不等我回答,又掉头跑了。这女孩,就以这种方式,对昨天的不理我,表示了歉意。

我和文蕙,就这样认识了。

文蕙,二十三岁,来自韶关,中专学历,十九岁来深圳,一直在上梅林的一家外资企业做普工。文蕙爱好运动,因为工厂上班时间早,她只能早上五点就起床,等我起床跑上北环天桥,她已经运动完从莲花山下来了。星期天,她休息,可以晚一点起来,正好与我同步,因此占领了我的双杠。文蕙英语没学好,只能听得懂“I love you”之类的简单英语。而她认识的会说英语的人,都是工厂的管理人员,工资至少是她的五倍。那天早上,在北环天桥上,她停下来称赞我“厉害”,一是表示歉意,二是向懂英语的人表示由衷的敬佩。

2

认识文蕙一个月,周一到周六,早上六点半,我们天天在北环天桥上相遇,点头,一笑。星期天,我们则前后跑上莲花山,各自运动,然后,在双杠边会合,她依然在双杠上做仰卧起坐,后仰下去时,依然拉扯着校服下摆,以防露出肚脐眼。

慢慢地,我对文蕙动了心思,面对如此清纯的女孩,我要不动心,肯定是伪君子。

我也改在早上五点起床了,跑上北环天桥,等文蕙。第一次提前一小时见到我,文蕙并没有觉得意外,依然是一笑一点头。她的不动声色,深深地打动了我,后来,还是她的不动声色,深深地伤害了我。

一起上山下山十多天,铺垫了无数废话,一个星期天,从山上下来,我对文蕙说:“我请你喝早茶吧。”文蕙犹豫一会,说:“我们吃麦当劳吧。”

后来我才知道,吃麦当劳,是文蕙的一个心愿。文蕙每个月工资两千块,还得寄回家一千块,供弟弟读书,给自己留下的一千块钱,穿衣吃饭全靠它,她必须紧巴巴地算计着花。麦当劳,这种传说中的美食,就成了文蕙心中的奢侈品。她对自己许愿:将来有了男朋友,第一次就去吃麦当劳。

那是文蕙第一次吃麦当劳。看着文蕙心满意足地吃着我不屑一顾的垃圾食品,我心酸不已,心中发誓,一定要好好待这个女孩一辈子。

吃完麦当劳,文蕙看我的眼神,就有了几分掩饰不住的柔情蜜意。

不久,文蕙正式成了我的女朋友。我送了文蕙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换下了她的旧校服,这样,我们一起在莲花山跑上跑下,就显得般配、显得和谐了。

我没有想到,我努力制造的和谐,永远也无法填补文蕙心中的鸿沟。

文蕙家在落后的粤北山区,家贫,自己没有高学历,没有好工作,长得又不是如花似玉,这些于我来说,其实,都不算什么,我并不在意。但文蕙在意,很在意,因此对自己失去信心,她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问我:“你真的爱我吗?”“到底爱我什么呢?”

爱不爱?是道简单的选择题,选择“是”或“否”即可。爱什么?却很复杂,甚至根本说不清楚。在我说不清楚的时候,文蕙就幽幽地一声叹息:“就算你在骗我,我也心甘情愿。”

我们就这样爱着,恋着,有点酸,有点甜。

一年半之后,我们的爱情快即将进入谈婚论嫁阶段时,却戛然而止。

因为我会说英语,文蕙对我刮目相看;也因为我会说英语,我们的爱情无疾而终。

只怕文蕙有压力,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能不说英语尽量不说。只有说英语的同事或客户来电话时,我才不得不说英语。每当此时,文蕙就一脸虔诚、一脸敬仰地看着我,一边把玩我的小胡子。她说,虽然她听不懂我说些啥,但她喜欢看我说英语的样子,很帅。

那一天,我正在宿舍里和文蕙下五子棋,来电话了。我说了几句中文,又说起了英语。文蕙依旧是一副敬仰的样子,看着我。

来电话的是从前的沈阳女孩,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为了练英语口语,她就一直和我说英语,到了美国,说惯了英语,中文说起来可能反而不习惯了,说了几句,她还是说起了英语,我也只好跟着说英语。通话时间半小时,也没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无非是她到了美国,如何痛苦不堪,如何后悔不已——沈阳姑娘所以给我打电话,是因为那美国老牛仔刚刚揍了她一顿。我这人心软,听说自己曾经爱过的人,在美国受苦受难,就好言抚慰了一顿。当然,如果文蕙听得懂英语,有些话还是不说为好,就因为她听不懂,我无所顾忌,有话就说。

挂了电话,我发现文蕙正在收拾她的东西,我问她干啥,文蕙抬起头,泪流满面,说:“周天成,你知道我跟你这一年半,都在干什么吗?我一直在自学英语,我就怕自己有一天给你卖掉还傻呵呵的,两三个月前,我就能听懂你说的每一句英语了!你到美国和你的老情人恩爱去吧,再见!”说罢,摔门而去。

我目瞪口呆,不寒而栗。呆愣半晌,我给文蕙打了几个电话,不接,发了几条短信,不回。

如果我坚持把电话打下去,把短信发下去,我相信,我有可能让文蕙回心转意,毕竟,我犯的还不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我是没坦白交代过我与沈阳女孩的故事,那是因为往事不堪回首,还因为女孩子都爱算旧账,我觉得,能不交代的还是不交代好。这是完全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但我突然间心灰意冷,一个不动声色,老想证明爱人在骗自己的人,就算回到身边,也会因为太冷,让人受不了的。这就好像一个好朋友,有你家的钥匙不用,偏要偷偷从窗户爬进你家里,感觉很不爽的。于是,我放弃了努力。

这一回失恋,我没有失眠,一觉睡到早上五点、六点,甚至都不想起来跑上莲花山,因为,文蕙也不去莲花山了。

让我无比欣慰的是,听说,因为文蕙突然开窍,会说英语了,老板惊喜之余,对她青睐有加,把她调到了重要岗位上,月薪是原来的五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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