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課四十一:信任與尊重(上)

作于2010年7月6日
1990年我大學畢業被分配到北京中醫學院附屬的東直門醫院門診辦工作。門診辦的主要工作就是調解處理門診發生的醫患糾紛。一個剛剛離開校門的書生,突然接觸到真實的社會,陷入矛盾糾紛漩渦之中,被惡劣情緒、惡毒言辭包圍,有時氣得都吃不下飯。好在有領導和老師傳幫帶,經歷的事情多了,時間長了慢慢就逐漸學會了理性冷靜、控制情緒,學會了不聽一面之詞,站在對方立場想問題。
後來我又被調到東直門醫院院辦工作,參與處理調解更大的醫患糾紛、甚至是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在東直門醫院五年,對社會對人性,對人情世故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更高層面的認識,對以後回歸臨床特別是研究身心疾病幫助很大。治人、治家、治國背後的道理是一樣的,都是在調理一種關係。范仲淹說“不為良相,即為良醫。”就是這個道理。
當時我深入且痛苦地考慮過醫患關係,得出的結論如同廢話:建立在彼此尊重和信任的基礎上的良好的醫患關係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患者自愈功能和醫生治病救人的熱忱和潛力。
想法很好,是否有可操作性,問題在於如何建立或改善和維持這種關係。如果互相信任尊重是無條件的,醫患同心、毫無猜忌和內耗的干擾,道家無為而治就能發揮得淋漓盡致。如果信任是有條件,那就得來點兒儒家倫理道德的約束,防君子不防小人,勉強也可行。如果完全失去信任和尊重,只能用人性惡為前提,走法家酷吏的路子,立法,規範約束醫患關係。換言之,失去了尊重和信任,醫患關係只能日趨緊張,所付出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和生命的代價會越來越大。
20年過去了,國內的醫患關係如何?不用我說,大家都看到了。
哈爾濱天價醫院的報導震驚了國人,醫院為刀俎,患者為魚肉,宰割下幾百萬讓人感覺醫院就是在吸血。
有個嬰兒發燒就醫,醫生開列的檢查項目居然有梅毒。大家都說是笑話吧,但是萬一漏掉一個母嬰垂直傳播,感染的梅毒嬰兒呢?醫生就會吃官司,丟掉行醫資格。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況且這一萬又不用自己掏錢。醫生只能去開化驗單。
以此類推,碰上頭痛的不查CT核磁醫生就有風險。碰上胃痛不查心電圖和胃鏡就是冒險。中藥品種品質下降導致按常規用量就無效,但是如果你處方劑量超過藥典規定,那醫生就得冒險,冒賠錢失業的風險。
最大的問題是沒治好和治壞了的標準很難界定。陳逸飛得了肝硬化接受西醫死在西醫醫院,結論是是他得了該死的病,醫生沒治好。魯迅的爹得了肝硬化接受中醫治療死在家裡,魯迅非但不感激中醫緩解了他爹的痛苦,延長了壽命,反而就說他爹是中醫治死的,還發出“中醫是有意無意的騙子”的誹謗。
以前我碰到的不過是患者酒後無德,打罵值班大夫,現在不用喝酒,清醒的時候就動手了,而且由傷人變成殺人,由直接殺醫生,改成殺院領導了。最近瀋陽各大醫院紛紛聘請駐地派出所所長兼任醫院副院長,目的就是想及時有效處理“醫鬧”,這樣做無異於抱薪救火,除了不解決問題,反而會加劇激化矛盾。
社會發展證明上古天真淪喪才講仁義道德,仁義道德淪喪才講法治規範。想起了王東嶽老師的那句話:“嚮往”是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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