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舟讲伤寒02:绪 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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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渡舟讲伤寒
王庆国 李宇航 陈萌 整理
田中明 校排
前 言
伤寒卒病论集
三、什么是六经
《伤寒论》是以六经辨证为核心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六经呢?六经是名还是物呢?这在中医界里的意见是有分歧的。宋代以后,随着成无己《注解伤寒论》、朱肱《南阳活人书》等注释《伤寒论》的书籍问世,对于六经的看法也多了起来。
(一)历代注家对六经的认识
自宋代至明代,大多注家都承认六经是物质性的,并非一个单纯的名称,因为六经的证候群均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这个物质基础就是脏腑经络的生理和病理反应,所以它叫六经。到了清代,有些医家开始否定六经和经络的关系。时值晚近,更多注家公开说六经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叫“太阳病”等可以,叫“ABD”也可以,只承认六经病的证候。日本也有注家持此观点,并理直气壮地责难一些还讲脏腑经络的人,否认《伤寒论》之“六经”继承《素问·热论》的一面。
(二)六经的实质
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精神,个人认为六经是物质性的。中医连脏腑经络都抛弃的话,还讲传统干嘛?张仲景明明说“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怎能偏偏抛弃《素问·热论》六经分证的经脉呢?《伤寒论》头一条就是“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与《素问·热论》的“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相呼应,是同一病理反应。同时,《伤寒论》多处谈经络与传经。例如,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没有经脉就无法针刺阳明。再如,“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不讲经脉能行吗?
中医学建立在补素辩证法和唯物主义之上。脏腑经络学说是中医的生理学,如果被否定则无从论病。六经为病的证候发生于六经之外,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所谓辨证,就是正确认识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变化。脏腑经络、营卫气血的生理病理变化反映了疾病的本质。如果没有物质的运动,怎么能够辨证?《伤寒论》的六经辨证辨的就是脏腑经络的客观反映。如果离开这个前提谈六经分证,那是不可思议的。明朝医家张介宾(字景岳)说过:“经脉者,脏腑之枝叶”;“脏腑者,经络之根本”;“治十二经之道,在阴阳明,表里析,气血分,虚实见。凡人之生,病之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莫不由之”。这种将经络和脏腑视作一个整体的认识,对我们理解六经分证是有好处的。
脏腑和经络相连,经络通行内外,就如人体的枝叶;脏腑深藏体内,就如人体的根本,构成了一个整体结构。因此,脏腑的一些生理病理通过经络可以反映于外,而经络的疾病也可以传之于脏腑,构成了阴阳表里出入的有机关系。我们在临床上能掌握十二经的生理病理,也就掌握了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才能在辨证的时候知阴阳、达表里、知寒热、分虚实,才会分析和治疗疾病。这就是中医学的特点之一。六经反映了手足经脉与相应脏腑的病变,是脏腑经络的概括。例如,太阳病实际上是手足太阳经和膀胱、小肠的病变。再如,“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胃家实就是胃腑的病变!
(三)六经辨证的实质
《伤寒论》以六经为核心。如果六经只是一个名称,不反映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变化,辨证就有困难了。中医的辨证论治以阴阳学说为指导,又可具体分为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个方面。这八个方面相互对立,相互依存,以阴阳为总纲。例如,太阳病是阳病,属于六腑,其经主管体表而统卫。没有太阳腑和太阳经,太阳表证和膀胱里证如何确立?同时,太阳与少阴相表里,膀胱与肾相表里。“实则太阳,虚则少阴”。如果具备了太阳之气虚寒的条件,唇亡齿寒,就可以由太阳入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的关系无不如此。这就叫阴阳表里出入之机。六经是脏腑的反映,三阳经反映六腑,三阴经反映五脏。“阳道实而阴道虚”,故三阳经证候均反映实证、热证、表证,三阴经证候均反映虚证、寒证、里证,有其规律性。疾病发展到三阴经都是正气抗邪无力所致,所以多见一些虚衰的证候。
医生要掌握辨证论治,首先就要抓阴阳,将疾病分为阴证与阳证两类。就六经辨证而言,就是先分为三阳病与三阴病,然后再用阴阳两纲来统摄表里、寒热、虚实等具体情况。张仲景就是以三阴三阳为纲的,“治病必求于本,本于阴阳”。这样就对一切疾病有了指导作用。六经辨证包括两方面的问题。其一,经脉和脏腑的关系问题。二者的关系正如张景岳所说的本末一样,故六腑有其经,五脏也有其经,在临床辨证的时候必须把它们区分开来。邪气浅时病在经脉,邪气深时病及脏腑,均会出现相应的证候。例如,“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是太阳经证,如同枝叶为病;当出现烦渴、身热、小便不利的太阳蓄水证时,就是太阳腑证,如同根本为病。虽然同为太阳病,但有经腑之分。其他诸经也都是如此。例如,阳明病出现缘缘面赤、额头作痛、目痛鼻干、睡卧不宁,是阳明经证;出现腹满、便硬、拒按、疼痛、潮热,是阳明腑证。其二,脏与腑、经与经是有机联系的。脏腑相表里,阴阳的变化与病邪的出路以此为基础。例如,少阴病阳气恢复而能抗邪以后,有可能出现表病的证候,如一身尽热和尿血,就是少阴肾的邪气外出于膀胱。
六经所包括的脏腑经络有气化的特点。这是中医独特的理论。就如外界有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一样,人体六经也有风、寒、火、热、燥、湿六气,在发病的时候就会反映这一特点。例如,太阳为寒水之经,故太阳病里多水证和寒证,如五苓散证、苓桂术甘汤证、真武汤证均为水证。再如,阳明之气为燥,多见痞满燥坚实的燥病证候;太阴之气为湿;多见腹泻等湿病证候;少阳之为病会出现口苦,因为少阳之气为火,苦是火之味;厥阴之为病会出现气上撞心,因为“厥者尽也”,达到了极端,其气是风木之气,故上撞有力,甚而“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
古人把六经分证的方法概括为两句话。其一,“经者,径也”。六经就像道路一样,是邪气进退的出路,在辨证时必须据经来认识。中国民间还保留了这一历史痕迹,年长患者会询问医生:“我的病在哪一经?”由于经脉各有分布特点,才有太阳经为表、少阳经为半表半里、阳明经为里的认识。其二,“经者,界也”。六经病各有其界限和范围,包括发病脏腑、邪正关系、发病情况等等,所以在临床辨证的时候才能据经以认证。六经辨证的重大临床意义正在于此,反映了每一经病的客观规律和整个脏腑经络的病变。《伤寒论》据经而认证,据证而立法,据法而处方,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执简驭繁的方法。理法方药的“理”就是辨证之理,必须先认识“经”这一关键环节。
四、六经病的传变
人体六经受邪以后,必然形成正邪斗争的局面,就涉及到了传经的问题。例如,太阳病是表证,正邪斗争也在于表,如果几天后头痛、恶寒、发热的证候没有了,而是出现胸胁苦满、心烦喜呕、往来寒热的少阳证,或大便燥结的阳明实证,就叫传变。
(一)六经病证传变的条件
邪气的传变要取决于一个条件,就是正邪斗争双方的力量对比。其中,关键又在于正气。如果正气抗邪有力,疾病就不传经。另一种情况,邪气已经传到里面去了,甚至传到阴经了,由于正气恢复和邪气衰退,邪气由阴经还可以退出来,临床上的战汗作解就是典型的例子。由此可见正气的重要性,陈修园把《伤寒论》的397法和113方总结为六个字“保胃气,存津液”。《伤寒论》说:“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为什么这么说?就是强调保养正气。
虽然六经的病邪传变与邪气盛衰、治疗和护理是否得当有密切联系,但关键还在于正气。《伤寒论》的治法用药处方都是一分为二的,用麻黄汤发汗的同时就讲禁忌证,在什么条件之下可以发汗,在什么条件之下不可以发汗,为什么不可以发汗,应该发什么样的汗,汗出到什么程度。如果仔细体会,就是既要祛邪,也要存正。祛邪本身也是为了存正,但千万不要祛邪而伤正,那治疗就失败了。
如何在临床上辨析传经,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张仲景告诉我们,传经与不传经关键要看脉和证的静与不静,也就是脉与证有没有发生新的变化。原文是这么说的:“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这是指太阳病说的,就是在太阳表证的阶段,如果脉还是浮脉,证也还是恶寒发热、头项强痛,就是不传,邪气仍在太阳的范围;如果脉见数急了,证也见到发烦、恶心,就是要传经了,邪气要从太阳经往阳明或少阳这两经传了。因此,传经要讲辨证,要从脉上来看,从证候来看。
(二)六经病证传变的类型
传经的形式有好几种。第一种是按六经顺序一经一经地传,这种传经形式叫循经传。例如,太阳之邪传经,就会传阳明或少阳。究竟是传阳明还是传少阳,还不能下结论。有人按照太阳、阳明、少阳的顺序,认为太阳传阳明,阳明传少阳。这不就把正邪的关系变成教条了吗?这就不叫辨证论治了。在太阳病篇,太阳病既有传阳明的,也有传少阳的,有多种可能。
传经的形式是建立在一定条件之上的。太阳传阳明往往是由于足阳明胃经的津液不足,如“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太阳传少阳往往是由于气血亏虚,如“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因此,传经的形式首先取决于正气抗邪的力量,哪一经抗邪的力量弱,就容易受到邪气侵袭。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第二种是阳经直接传到阴经,这种传经形式叫表里传。例如,太阳和少阴是表里关系,如果少阴的阳气不足,就会出现太阳之邪传到少阴。
第三种是不经三阳的次第,一得病就出现三阴经的证候,这种传经形式叫直中。直就是直接,中就是伤中。直中的成因大多是邪气较重而气血虚衰,多见于老年人。在临床上经常可以见到老年人刚一感冒就出现脉沉、昏沉欲睡、手指尖发冷等少阴寒证,需要尽快用附子剂,而不能发汗,否则就会把肾气给拔了。
如果在三阳经发病的时候,不是一经一经的传经形式,而是同时出现两经或三经的证候,没有先后次第之分,称为合病。例如,既有太阳病的头项强痛,也可能有少阳病的胸胁苦满,还可能有阳明病的口渴喜饮。合病既有二阳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也有三阳合病。合病是原发的,其成因往往是邪气较盛而正气不衰。如果正气已衰,可能就出现阴证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经之病未愈,另一经之病又起,在发病上有先后次第之分,就好像是传经之邪传而不尽的样子,称为并病。例如,太阳表证没完全解除,又出现胸胁苦满、心烦喜呕等少阳证,太阳病在前,少阳病在后,是太阳少阳并病,就是太阳之邪要往少阳经归并了,就其形式来说也有传经的意思。因此,并病都是继发的。
合病和并病都不是一经的病,而是两经或两经以上的病。相比而言,合病是原发的,并病是继发的;合病的病情较急,并病的病情较缓。将来讲各论的时候,对于合病怎么治,并病怎么治,是有分解的。另外,合病和并病只限于三阳经的范围,故以实热证居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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