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益诉讼监督员

2021年6月17日上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员聘任会议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领导以及部分受聘的公益诉讼监督员参加会议。辽宁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的部分志愿者在会上被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向的公益诉讼监督员。
在会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威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何为公益诉讼,监督的方式和领域等情况。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宏立宣读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工作协作意见。随后吴威副检察长向受聘的公益诉讼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开始前,播放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题片《展翅奋进 护航美好生活》。会后全体举行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各自的体会心得和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吴威副检察长分享了在工作中遇到的涉及文物保护的案例——汇丰银行旧址红线与车位管理问题;清代永济桥保护问题。这些问题都在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文保志愿者多方配合和努力下得到了解决。吴威副检察长指出,从这些案例看出,文保方面的诉讼监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时还需要多部门的配合才能根本解决问题。吴威副检察长希望各监督员积极参与、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络。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领导:郭艳凤、陈延军、于东、张晓黎也就工作领域的文化遗产保护做了交流。
受聘的公益诉讼监督员也在会上作了发言。陈赫队长代表辽宁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分享了团队工作十多年来的文保经验。
参加此次受聘的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发挥自己在文化,文物,宣传等领域的独特优势,积极履职尽责,做到“多赢双赢共赢”,为保护好文化遗产,保护好国有资产和资源贡献力量!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安排。2021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聘任民间力量作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向公益诉讼监督员。
公益诉讼监督员职责包括:
(一)收集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涉及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他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线索,向检察机关提供;
(二)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出建议;
(三)参与检察机关办理重特大公益诉讼案件的研讨
(四)发挥在文化、文物、宣传等领域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鉴定意见、价值评估、专家论证等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五)在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协同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内容
(六)协同检察机关开展宣传活动,积极鼓励身边群众参与公益保护,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七)为检察公益诉讼建言献策。
公益诉讼监督员的履行方式:
(一)通过12309检察热线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络;
(二)关注“沈阳检察”公众号,点击进入右下角“检务公开”栏目中“公益随手拍”小程序,通过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三)通过参与、配合、监督检察机关实地开展案件调查、公益宣传等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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