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种草经济”下的“雷区”
在“种草经济”大背景下
“试用笔记”、“购买评价”
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购物参考
然而,盲目“种草”可能会“踩雷”!
一些不良商家正通过非法手段
以虚假评价、“刷单炒信”等方式
吸引您去消费
下面,让小编带您一探究竟
案情简介
某日,浦东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时发现,某公司委托他人联系微博博主为其美容产品进行推广宣传,在没有邀请微博博主开展真实的使用体验的情况下,要求其直接使用当事人提供的文案、产品图片和使用效果图片发布博文,博文内容全部是对该美容产品的正面评价。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浦东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供稿: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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