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只罗威纳的沧海桑田 | 善终

张瀚夫 戏局onStage 前天

人来世上一遭,有时往往最终求的只是“善终”二字,那狗狗呢?

一只额头带疤,走路不太利索的老罗威纳,是当地闻风丧胆的色魔“凶爪”,也是沈略和小米破碎婚姻的最后一段纽带。就是这样的一只老狗,却突然被一位神秘的奥迪车主盯上,狗狗也在神秘人来访后不知所踪。

它不断奔腾向前的四个爪子,跨越时间,牵出了三段因它改变的人生……

时针落向两点。杨诺的唇落向沈略的耳朵,一路向下,吻到了肚脐。沈略仿佛从高空跌落,被云捧住。半睡半醒间,他听见卧室门锁拧动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双小眼睛飘了进来。眼睛主人的底盘儿挺低,像个腌酸菜的矮缸,咣当咣当地靠近床沿。意乱神迷的杨诺被吓了一跳,她从沈略身上下来,说:狗。

沈略纳闷儿,说:你干你的,你管它呢?杨诺说:它看着,我干不下去。沈略只能下床,他一边唤着:洋洋,来。一边往卧室外走。洋洋慢悠悠地跟了过去,一双小圆眼在杨诺美好的裸体上停留了一秒,隔着物种,没有情欲的意思,只是仿佛在看一只肥瘦得体的烤鹅。

洋洋饿了,自己往放狗粮的橱柜那走,一边走一边示意沈略跟上。杨诺隔着屋子问:你前妻啥时候把狗搝走?沈略往狗食盆里倒狗粮,叮叮当当的声音在深夜的客厅里很刺耳。他心不在焉地回答:过几天的,我给她送家去。

东窗事发得比较突然。沈略的前妻小米在一个月前发现了杨诺的存在,便无法再跟沈略共处一室。虽然在那之前两个人已经形同陌路,甚至早就拟好了离婚协议,但杨诺就像是一根擦着了的细洋火,点燃了小米仅剩的一丝希望。没有争吵,沈略也能听见有什么烧了个干净。

也是半夜,沈略说:天亮再走不行吗?小米说:不行,我看你恶心。她拎着出差时的行李摔门而去,沈略说:我给你叫个车吧。他追到楼道里,却没抓住那越来越远的脚步声。一会手机响了起来,小米发来一条微信:我回我妈家,你得空把洋洋给我送过来。这个时候洋洋也醒了,挨个屋转了一圈,没见到女主人,便开始轻轻呜咽。在凌晨时,呜咽演变成了连续不断的嚎叫。

洋洋是小米的狗,公罗威纳,老,额头有道疤,看着挺社会。小米高中的时候在高速路边捡到了它,认定是上天给的缘分,自此把它当作弟弟养。小米上大学时曾离开过洋洋一段时间,那时候是沈略的老丈人遛狗。说是遛狗,却从不拴绳,放养如洪水泛滥,台风过境,某天傍晚就出事了。洋洋嗅到了一丝春天的味道,抬头一看,一只可爱的母金毛从眼前走过。洋洋色欲熏天,跟着狂奔,横穿马路,被一辆电动车撞翻在地,自此丢掉了蛋蛋和一节膝关节。

自那时起,洋洋走路开始不太利索了,再加上本身就胖,像是被黑色缎子包裹起来的矮缸,咣当咣当地成了狗中的重型机械。关键是绝育后洋洋依然色心不死,还以为自己能支棱一下,看见母狗就双眼发直,勇往直前,撞开挡在眼前的人腿和垃圾桶。久而久之,洋洋成了当地著名的狗色魔,母狗因它不敢出门,遛狗的人闻它丧胆。整个小区都被洋洋闹得鸡飞狗跳。

小米归家,便把洋洋的恶名归咎于自己父亲的看管不善,自此在外租房都带着洋洋,直到跟沈略结婚,洋洋也一直跟着。洋洋会自己开锁,不光在半夜拧开卧室的门锁进来围观沈略办事,也总偷摸跑出家门溜达。久而久之,沈略也习惯了洋洋的作息规律。它牙结石严重,对咬人兴趣不大,但依然喜欢骑母狗,掀翻垃圾桶,偶尔还要去菜市场偷吃熟食档的猪头肉。沈略只能订做一个狗牌,挂在洋洋脖子上。上书:赔钱请拨打XXXXXX。正反两面,中英双语。

沈略其实挺喜欢洋洋,因为它是个老混蛋,跟自己一样,还喜欢女色,哥俩要是语言相通估计能唠一起去。

在小米还未发现自己出轨时,沈略就经常在半夜带洋洋去小区楼下坐着,小烟儿一点,一人一狗就互诉起了衷肠。沈略说:洋洋,你能理解你哥我吧。这婚姻就是座围城,呆久了就想出去。现在有个姑娘在墙外给我架了个梯子,你说我该不该爬出去?洋洋说:汪。沈略说:我也觉得我该爬出去,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也给你姐一个跟好男人相遇的机会。洋洋说:汪。沈略说:还是咱俩唠得投机,别人都不理解我。我跟你说啊,那姑娘长得嘎嘎的,当然不是说你姐不嘎嘎的,但是咱们男人嘛,就总是有这个臭毛病,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洋洋听见碗和锅,眼神亮了,说:汪汪。沈略说:就爱跟你唠嗑,有些事你可比人明白多了。

所以,当小米让沈略把洋洋送还给自己时,沈略是有些伤感的。

小米的家在另一个城市,沈略打算租一台车,把洋洋拉过去。出发前一天,沈略把洋洋的狗粮搬到地下车库,往后备箱里装。洋洋在一旁看着,有些诧异。它并不知道身后最爱的家和生活已然分崩离析了。沈略有些难受,伸手摸着洋洋的头顶。

车库的转角处开过来一辆黑色的奥迪,似乎在角落里藏了很久。奥迪开到自己和洋洋身旁,停了,车窗落下,一张陌生的脸从黑暗中探出来,两根瘦削的手指夹着一颗中华,递出来。沈略闻着这人车里散发出一股尿骚气,没接烟,问:有事吗?那人笑了一下,说:狗不错。沈略说:是不错。那人问:卖吗?沈略说:不卖。那人又把烟往前送了送,说:哥们儿再考虑考虑?价格好说。沈略说:人话听不懂啊,卖你妈逼,听懂了吗?那人把烟收回去,说:脾气太大了,能不能文明点,不卖不卖呗,我就是喜欢狗……沈略不再搭话,他锁了车,牵着洋洋往回走。别的不知道,但沈略知道那人说我就是喜欢狗,是在撒谎。

第二天一大早,沈略打算出发,却找不见洋洋。防盗门虚掩着,沈略以为洋洋又自己开门出去玩了,便打算把行程推后一天,可是等到晚上也不见洋洋回来。他出去找,也没人见过洋洋。沈略慌了。他回到小区物业调监控,不见洋洋的踪影,却看见昨天那辆黑色奥迪又出现在了小区门口。车很阴森,潜伏在监控屏幕显示的时间下面,似乎在等待猎物。

这时小米来了电话,问沈略何时出发。沈略哼哼哈哈,目光依然停在监控画面上。小米察觉出了沈略语气里的闪躲,问:咋的了,是不是洋洋病了?你让它叫一声我听听。沈略说:没病,欢着呢,别瞎寻思,我哥俩明早出发,一定把它给你安安全全地送过去。

凌晨两点,方石躲在老道外圈楼的阴影里抽烟。这里正待拆迁,除了自己家这片藏在巴洛克风格立面后的院子,还有道里安生街大哥王万林提前收来的几个门市立在马路旁,就等着拆迁时赚上一笔。可王万林运气不好,前阵子被人攮死在了学校操场上,那几个门市成了无主之地。破败仿佛开始传染,也让方石家的院子病入膏肓,摇摇欲坠。在不念旧情的城市规划下,这些原本年老又跋扈的建筑瑟瑟发抖,逃无可逃,即将被碾得粉碎。

三楼出来个人,轻手轻脚,出门先点了颗烟。庞大黑暗的圈楼内唯一的一点火光映亮了萧瑟的脸,是方石的后妈乔娜。她对他说:上来吧。方石知道是时候了。他掐掉烟,沿着木质的外楼梯向上走。天空被圈楼的屋檐围成一面黑色的旗帜,在微弱的街灯上方招展。

方石推开贴着年画和福字的木质旧门,就闻到了死亡的气味。方石的爸爸方国明躺在一张俄国侨民留下的大床上,鼻子里插着管,像是一条离水很久的鱼。除了雇的护士,还有一众人围在床边,抢夺着本就不太够的氧气。

方国明抬起枯槁的手,指向方石,方石靠近,就听见他爸说:小逼崽子,你还知道来。方石说:你还有劲骂我,看来一时半会死不了。方国明说:不光骂,我还有劲打你,看着。说完老爷子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四周起了一片惊呼。后妈拉过方石,说:你少说两句吧。方石伸着胳膊略过后妈,指向自己的爸爸,说:来,你来打我来,老逼登。方国明抄起床下的夜壶就扔了过去,方石把后妈推开,自己没躲过去,被爹的尿淋了一身。夜壶掉在深褐色的地板上,咣啷一声响。护士扯着嗓门儿嚷:唉呀妈呀,老爷子翻白眼了。然后就是一顿抢救。等方国明再次把气捯匀时,方石就推门离开了。与父亲的相处一直都是劫难,从小到大,未曾变过。

方国明年轻时开大车跑运输,脾气不好,又敢打敢拼,哪蛮荒就往哪去,遇见车匪路霸一脚油门直接碾过去,碾不过去,就拎着撬棍扳手下车拼命。久而久之,很多车匪路霸都记住了方国明的车牌号,一见到就变身良民,面带微笑递上一颗烟,怕一言不合死在这个司机手里。方国明声名远播,活儿越来越多,黑白两道都有,不明不白地赚了第一桶金。彼时方石已经7岁,只记得家越搬越大,父亲却很少回来,而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在方石十来岁时就患癌症去世了。自此方石就像颗没人照看的树苗,开始在狂风暴雨下野蛮生长。

在他高中时,方国明某天出门,牵回一只脑门带疤的罗威纳,说是捡的。方石觉得他爸对这狗比对他都上心,小的时候就抱着满哪跑:跑车带着,酒局带着,谈买卖带着,嫖娼都带着,属实是一条见过世面的狗。道里道外江湖上人称狗爷。长到四岁,狗爷开始变得凶猛,咬狗又咬人,仗着方国明的势力横行霸道。即便要为它费财费力地平事,方国明却依然宠着狗爷,方石则像是个继子,终日蜷缩在一条狗投下的阴影里。直到狗爷满五岁时,它丢了。这成为了方国明心里永远的痛,每每醉酒提起,都要泪洒当场。

后妈跟着方石出了屋,方石给她点了颗烟,说:你也知道我为啥来。我拿我应得的那一份,拿到了,我就走。他临死也落个清净。后妈说:没那么简单,你爸现在有点糊涂了,跟律师说谁把狗爷带回来,他就把房子和钱给谁,见不到狗爷就都一把火烧了。方石瞪大了眼,说:狗爷不是丢了吗?后妈说:可不是咋的,丢多少年了。可你爸始终惦记着,他前两天做梦,梦见狗爷说他哥俩死前得见一面。方石说:这不是扯犊子呢么,狗还能给他托梦,还能说人话,还跟他论哥俩?后妈说:可不是咋的。

天快亮了,城市的天际线缓缓落下一丝白色,像是葬礼上的帷幔。方石知道他爸活不了多久了,这帷幔是为他而落。可即便处于弥留之际,方国明依然又臭又硬,像是公厕里的一块踏板。方石掐了烟,走出破败的院子。他坐进自己的那台黑色奥迪,回忆起了更多的往事。

狗爷刚到家时,方石并不讨厌它。那时候它还年轻,额头的伤口尚未愈合,像个喝酒不知道何时停嘴、干架不知道何时停手的热血少年。方石想交这个朋友。方国明对方石说:你照顾好它。方石就领命而去,带着一堆吃的回来,有奇多,有薯片,有火腿肠,有烧鸡。这些都喂下去,狗爷就吐血了。方国明给了方石一个大嘴巴子,说:啥也不是。

除了差点喂死狗爷,方石还另外无数次地辜负过方国明的期望。方国明想让他好好学习,他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在街头上混,吃喝嫖赌;方国明想让他开滴滴,他好面子,买了台二手的奥迪A6,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拉活,赚的都不够抽中华的钱;方国明希望他找个好姑娘结婚,他爱上了一个叫玛利亚的小姐,天天劝人家从良,被皮条客大哥揍了一顿,棍子敲碎了脾脏,捂着肚子去找他爸,方国明开车拉着他去摘脾,一路叹息。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方国明曾指着狗爷对方石说:你都不如它。方石低头,看着正舔着篮子的狗爷,说:我不如狗,那你是啥。父子关系如此迈向了不可弥合的地步。

方石搬出了圈楼,在道里租了个30平米的老房,可他预料中的自由并未到来。方石的种种恶习是顽疾,不出几年便摧枯拉朽地毁掉了他的生活。游手好闲的他终于成了引人白眼的街溜子。

在父亲病危之前,他正在为手里繁复的账单发愁。车贷,赌债,彩票店的赊账。他心想,那个老逼登要是死了,自己拿到一笔遗产,就能解开目前生活里的死结了。当父亲病危的消息真的传来,方石心里却咯噔一下。撂了后妈的电话已是半夜,方石再也睡不着,他点了颗烟,立在窗前,看冷风吹动街边的树影。他尽力回忆父亲的样子,想了半天还是模糊的,跟树影一样婆娑。他低头给债主大哥们群发了信息:钱快到位了。

可谁想到方国明临死还要来这一出。方石知道他爹的脾气,硬磕只能两败俱伤,想要拿到遗产,自己起码得找到一条跟狗爷长相差不多的罗威纳。方石只希望方国明是真老糊涂了,能以此蒙混过关,拿到遗产。

方石掏出手机,找到一张他爸跟狗爷的合影,打开识图程序,搜出一张别人在社交平台发的生活照。照片上的女人开心地抱着一条罗威纳,骨量和身形都与狗爷相似。更让方石惊喜的是,这条狗跟狗爷一样,额头上也有条疤。照片下是本市一个小区的定位,离方石并不远。

此时天已大亮,方石紧踩油门,冲出老城区的萧瑟破败。他打算去那个小区碰碰运气。

老杨头这天见到了仇人。

说是仇人,也许叫仇狗更合适。杨某德还怕认错了,悄悄跟了一路,最终确认是它。

仇狗体型庞大,毛发油光锃亮,每迈一步都似乎要踩进杨某德的心里。他心里默默念着:花花,我今天就替你报仇。

花花是孙女送给杨某德的一只泰迪犬。孙女在国外留学,儿女又不怎么来往。前些年老伴去世后,学会如何排遣孤独就成了杨某德的首要任务。真是孤独极了,但杨某德这人好面子,他从不揭自己的短儿,就憋着,憋得血压升高,前列腺发炎。眼瞅着一天天地萎靡下去,孙女特意回了趟国,陪姥爷呆了一个月,并在某一天抱回了花花。孙女说:给你找点活儿。但在杨某德看来,这并不是活儿,而是活下去的理由。

一年前,杨某德牵着花花在外头散步,一只黑色的罗威纳突然窜出来,一口咬住了花花的脖子。四下无人,杨某德的呼救得不到回应,他只能拿起一块石头打狗,可那只罗威纳凶悍至极,无论如何都不撒口,直到花花没了气息,瘫在地上,罗威纳才意犹未尽地松了嘴。杨某德给花花来了一套心肺复苏,可脖子都软了,颈椎也断了,怎么都救不回来。等他回过神来,凶手也已然逃离了现场。杨某德的血压冲上来,也晕了过去。

杨某德养病的日子里,孙女打来越洋电话,劝他要想开,等过阵子自己再买只小狗送过来。杨某德说:行,我都没当事儿。心里却已经暗暗下定决心,要为心爱的花花报仇雪恨,一命赔一命。

杨某德年轻时当过侦查兵,便充分发挥专长,开始追查杀狗“凶爪”的下落。他潜伏进居委会,借由上门宣传垃圾分类的机会,挨家挨户地寻找那只罗威纳,找了半年,仍一无所获。他开始怀疑那只狗并不在自己居住的社区里,便上网寻找附近恶犬伤人的新闻,终于在某个小区论坛里发现了相似的案例——发帖人散养在小区花坛内的老母鸡被一只流浪的大黑狗悉数咬死。本是诉苦,并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却没想到下面跟帖的都说:让你在小区里养鸡,咬得好。再往下翻几楼,有一贴说:别叫好了,这狗不是惩恶扬善,而是逮谁咬谁的混蛋。去年冬天无言语不和,跳起来咬我大腿里子一口,距离断子绝孙只差三厘米。

看了众人的描述,杨某德锁定了这个距离自己家并不太远的小区。他置办了狗绳,拎着马扎,背了一个军用水壶,遮了个草帽,便动身出发。目标小区外有片广场,老太太跳舞,老头下棋。杨某德装作观棋,实际眼睛总往小区门口瞟,瞟了仨月,眼睛都快斜了,终于发现了那只罗威纳。它自己溜达出了小区,咣当咣当地往菜市场走了。

杨某德在后头跟着,把狗绳提溜在手里,像是美国牛仔套牛一样,一边抡着圈,一边往狗身上瞄准。可还未扔出去,那狗一蹦,越过街边的草丛就往绿化带里奔。杨某德赶紧跟上,发现原来是另一只狗吸引了罗威纳的注意。那只狗的主人吓得拉紧绳子,夹紧裤裆,大嚷:谁家的狗啊?杨某德顺水推舟,趁着罗威纳在闻那只狗的屁股,将狗绳套在了它的脖子上。

罗威纳有点懵,杨某德趁它没反应过来,便躲在了一棵树后。罗威纳发现自己被控制住了,鼻子皱起来,喉咙里也泛起了低低的咆哮声。随即一扑,它往左,杨某德就往右,绕树追了两周半,罗威纳把自己牢牢地捆在了树上。杨某德在心里为自己叫好,以前是老人与海斗大鱼,现在是老杨头与大槐树斗恶犬。

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办,杨某德还未想好。他翻了翻裤兜,掏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往狗脖子上照量,想要像杀猪那样杀狗,却终究下不去手。他发现狗的眼神都极其相似。此刻在这只狗混蛋的眼睛里,他似乎看到了花花的眼神。在某个平静的午后,花花就依偎在自己的脚边,杨某德打盹时梦见了曾经繁重又甜蜜的生活,脚一抖,狗和他都醒了。杨某德低头看着花花,花花也看着他,就是这样让他安心的眼神,如今又出现了。

杨某德想:这下麻烦了。他估计自己得借刀杀狗,又从兜里掏出了方案B——一张大汉城狗肉馆的小广告。杨某德拨通了印在左上角的电话,问:喂,你们这能杀狗么。那边问:什么狗。杨某德说:罗威纳,挺老大。那边问:谁的狗?杨某德说:我的,不想养了,卖给你们。那边说:不要。杨某德说:白给。那边说:狗在哪呢,我瞜一眼。

不出十分钟,大汉城狗肉馆的老板就开着一台破桑塔纳来了。车门嘎吱一开,人没出来,大肚子先顶了出来,卷带着一阵卤肉的香气。下了车,桑塔纳如释重负,向上跃动。

老板看起来有三百来斤,眉头挂着一道刀疤,围裙都没摘,先递给杨某德一颗油乎乎的长白山。杨某德摆摆手,老板就自己抽,一边抽一边看捆在大树上的罗威纳,说:真挺大,几岁了?杨某德说:四,五岁吧。老板说:扯犊子呢。杨某德说:你管它几岁呢,你就看能杀几斤肉吧。老板说:到底是不是你的狗啊,别我杀完炖上了,它正主来跟我闹。杨某德说:不能,敢闹你你就来闹我。

罗威纳似乎累了,没了刚才的凶劲,趴地上喘。狗肉馆老板从围裙前兜掏出一节熏干的骨棒,往罗威纳的鼻子前一探,罗威纳眼神就亮了,站起来不停摇尾巴。老板解了绕在树上的绳子,把狗给牵走了。杨某德站后头赞叹:果然是杀狗的,能降才能杀,专业。

可走到桑塔纳边上,那只罗威纳突然站住了,回头望向杨某德,那眼神分明是在求助。那节熏骨想必加了某种专门迷狗的蒙汗药,而车里满溢的狗肉香则暂停了药效。罗威纳浑身无力,又极力想要摆脱老板的控制,颤抖着,将希望寄托在了刚刚跟自己绕树奔跑的杨某德身上。杨某德再次看见了花花的眼神。他心脏漏跳了一拍,赶紧转过身去,听见老板动了粗,罗威纳一声惨叫,接着就是重物入车的声音,关车门,桑塔纳喘着粗气起步,开进了喧嚣的市井之中。

杨某德转过身,罗威纳、老板、桑塔纳都不见了。他似乎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可一咂摸,那只罗威纳临入惨境前的眼神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中,不可消弭。

时针缓缓爬向八点,沈略一直没接电话。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跟洋洋应该在六点半到达高速路口。小米开车去接,她等了一个半小时,没影,心情也跟着天色一起暗下去。远处红色的车尾灯汇成了一片焦灼的海,小米被晃得溺了水,竭力喘气,又拨了一遍沈略的电话,依旧无人接听。

小米不能任由自己沉底儿,她踩油门儿,往哈市开。车窗外的景色连成了片,渐渐辨不清云,树,和高速路边的护栏。车灯像是提着灯笼的孤魂野鬼,顺势而行,破开灰蒙蒙的记忆,让小米再次记起了与那个混蛋男人共度的日日夜夜。

她早就知道沈略不是什么好鸟。俩人是在酒吧认识的。当时小米刚刚结束上一段恋情,借酒浇愁,愁没浇灭,人差点被浇灭,酒精中毒,是沈略送她去的医院。最开始她还挺感动,后来从沈略朋友嘴里知道,原来那天沈略抱着捡尸的心思,没想到尸没捡着,捡了个垂危的姑娘。怪不得洋洋第一次见到沈略就龇牙咧嘴,狂吼不止。小米相信洋洋的眼光。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见过几面后,洋洋的态度竟然被沈略扭转了,摇尾巴翻肚皮,怎么下贱怎么来。小米好奇,洋洋并不是跟谁都亲的狗,为什么单被沈略降服了?又交往了一阵,等自己也沦陷在了沈略的手里,小米才知道他就是个陷阱,是长满了花的沼泽。人都能轻易捕获,何况是狗。

沈略是有些人格魅力的,再加上长得不赖,便总能让人放下戒备。小米也曾对沈略抱有奢望,认为自己就是那块能让他完满的拼图,自此拼好,装裱进相框,再不会有变化。可她想多了。结婚不到一年,沈略就出了轨。他的劣根性从未改变,只是面对小米和洋洋的时候会换上一副面孔。小米不知道哪副面孔才是真正的沈略,亦或两副都是真的,但这才是关于沈略最可怕的真相。

一想到那个小狐狸精,小米再次觉得气血上涌。她无数次地幻想放狗咬人,直到吓得那个叫杨诺的女人哭花了精致的妆。可幻想终究是幻想,小米不是那样的人,洋洋也不是那样的狗。小米怕担刑事责任,洋洋从不咬喷了高档香水的人,可能口味不合。

电话铃响打断了小米的胡思乱想,是沈略打来的。她接通蓝牙耳机,却听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你跟沈略是什么关系?小米说:我是他前妻,你谁啊?那边说:派出所。沈略打架斗殴,被拘留了,你来一趟吧。

后半夜,小米开到了派出所门口。一路上她设想了无数种可能性。她最怕沈略遛狗时跟别人干架,他被抓了,洋洋就成了流浪狗,这在她看来就是最坏的一种可能。她担心洋洋担心得要死,至于沈略,爱死不死。所以一见到满嘴是血的沈略,她就气急败坏地嚷:洋洋呢?警察在旁边有点懵,问:孩子丢了?沈略说:警察同志,是狗。警察同志脸一黑,问:你骂谁狗呢?沈略说:不是,洋洋是狗。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沈略开着租来的车追尾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然后他就把奥迪车主拽下车,两人拳脚相向。可问题是奥迪车主比沈略能打,一拳崩一颗牙,要不是路人拉架,沈略嘴里怕是什么都剩不下。警察赶到时,沈略说奥迪车主偷了他的狗,可也拿不出任何证据,俩人就都被拉回了派出所。

小米知道洋洋丢了,当即情绪崩溃。她不顾民警的阻拦,伸手就给了沈略一个大嘴巴。沈略嘴里的血还没止住,甩了派出所一墙血点子。

凌晨时分,小米和沈略,以及那个奥迪车主走出了派出所。天边泛起白光,小米突然失声痛哭起来,她没想到养了十来年的狗就这么消失在了茫茫世界上,没有善始也没有善终,就像是自己跟沈略的爱情。而洋洋的离去却非自己选择,并生死未卜。

小米的眼泪没法止住,沈略走过来想要安慰,又被小米推开,却听见奥迪车主说:我给你俩找着狗,能不能把狗借我一天。沈略说:你快别扯犊子了。奥迪车主点着了一颗中华,窝着腰,依着墙,像是一只秋末的螳螂。他对小米说:我算知道你为啥离婚了。沈略还要上手,被小米拉到一边,她问奥迪车主:你打算怎么找?奥迪车主说:那么大狗不可能凭空没了,我认识个狗肉馆老板,半个哈市的黑狗肉都得过他的手。我给你们打个电话问问。来得及咱们都高兴。来不及,就吃顿狗肉吧。

听到最后一句,小米再次哭出声来,仿佛尖锐的警报声,突然划破氤氲着晨光的天空。

她爸带回那只狗的时候,刘丽还在背题:母犬怀孕后患犬弓首蛔虫围产期感染,需要如何给药?她爸刘金龙推开门抢答:桂皮、八角、十三香。

刘丽转头,看见她爸先把肚子挺进了门框,接着牵进来了一只罗威纳。刘丽问:哪来的?她爸说:主人不要了,白给我了。刘丽看罗威纳步履蹒跚,问:白给你的你下什么药?她爸说:这是烈性犬,不下药咬我咋办?刘丽说:咋不咬死你呢。

刘丽没说假话,她真的希望那只罗威纳能回光返照,伸嘴狠狠咬住刘金龙肚子上的肥肉,让他知道什么叫因果循环,出来混迟早要还。可这景象从未发生过。在这个前店后家的大汉城狗肉馆里,狗是绝对的弱者,而刘金龙是阎王爷。

后厨里有一只巨大的铁笼,里面关过土狗,金毛,哈士奇,柯基,京巴,甚至藏獒。涵盖古今中外,不乏品相极优的名犬。而铁笼对面就是宽大的灶台,无论犬有名没名,都难逃进炖锅的命。

刘丽用余光看着刘金龙把罗威纳牵进后厨,铁笼随即铮铮地响,接着传来了狗的哀嚎声。刘丽心里难受,摸出一副耳机戴上,但收效甚微。她只能合上书本,走出家门,走出大汉城狗肉馆,坐在路边,让尾气驱散腥气,让城市噪声屏蔽那仿佛来自犬类地狱的尖啸。

刘丽还记得父亲第一次炖狗肉,是在她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彼时父母已经离婚,刘金龙还没这么胖,但依然是个虎背熊腰的男人,爱吃肉,爱喝酒,爱痛风,终年一瘸一拐,还得拉扯着女儿往前走。某天放学回家,刘丽不见自己收养的小白狗,只闻见一阵肉香飘出厨房,还未得真相,便吐得天昏地暗。刘金龙不解,一边尝着小白的滋味,一边滋溜了一口白酒,在他眼里,除了人,剩下的都可以是食物。刘丽不这么想。她知道父亲独自带大自己不容易,但有的底线是自己无法逾越的,而父亲显然在底线的另一边。就这样,俩人离得越来越远。

刘金龙善于烹饪狗肉,吃过的人都说好。他就从路边摊一直干到了远近闻名的大汉城。刘丽则像是在跟父亲对着干,高中毕业就报考了兽医的专科学院,专门医狗。她心中有个执念,有朝一日要帮父亲赎罪,他这些年杀了多少,自己就要救回多少。

正想着,一辆出租车停在了狗肉馆门口。一个大爷钻出来,攀着门口往里瞅。刘丽走过去问:大爷吃狗肉吗?大爷吓一跳,说:不吃,姑娘,你见着一只罗威纳了么?

刘丽的火突然冲上脑门儿。她跟她爸说过无数次,不要对有主人的狗下手,就是不听。刘丽跟大爷说:你跟我来。然后就大步往后厨迈。她爸正在磨刀,罗威纳正在拿头撞铁笼的门。刘丽突然抄起案板上的一把菜刀,指着她爸说:今天你剁它我就剁你。

刘金龙一愣,看见了刘丽身后的大爷,说:咋的了,你反悔了?大爷说:反悔了。姑娘你先放下刀,咱们有话好说。刘丽说:好说不了,好说你狗就死了。大爷说:其实也不是我的狗。刘丽说:谁的狗也不能杀,今天我就把这狗肉馆端了。刘金龙说:你来端了吧。我看你拿啥交学费。大爷说:唉,都一家人,放下刀,好好唠嗑。刘金龙站起来,手里也握着刀,指向刘丽,说:不孝女,你来,我看你怎么端。大爷站在父女之间,被两把菜刀指着,脸都白了。

就在此时,刘丽的目光被一阵异响吸引了过去,她发现那只罗威纳在以头撞门的同时,学会了打开笼门的锁。那是逃出鬼门关的最后机会,锁落有声,困兽猛地冲出,决定拼死一搏。

那只罗威纳冲着刘丽飞扑过来,刘丽本能地用手去挡,手中的菜刀正劈在罗威纳的脑门儿上。狗吃痛,往后跃,但尖利的犬齿依然划伤了刘丽的手臂。刘金龙举刀奔过去,后厨的地砖铺满了荤油,刘金龙滑倒了,脑袋磕翻了案板,三百斤的重量轰然倒下,再没了声响。刘丽不顾满脸的鲜血,扑上前查看刘金龙的状况。她朝不知所措的大爷哭喊着:打120!

整个后厨瞬间成了一间锁着慌乱的囚笼,飘荡着黏腻的肉腥气和血腥气。有生命在其中迅速地流逝。刘丽努力辨别脑中的信息,试图从浩如烟海的犬类医学知识中构建起抢救父亲的方案,却始终无法成功。她的汗如雨下,混着狗血和人血,又流进嘴里。再抬头时,她看见那只罗威纳奔出了后厨,站在阳光中回望这里,像是天使在看着地狱。

即便被方石推开,乔娜的衣襟上依然沾了尿。早上八点,她洗了澡,换了衣服,就又往圈楼赶,她不想错过见方国明最后一面。

半路上,乔娜又接到了方石的电话,方石说:姨啊,之前我爸认识那个,叫什么龙哥,开狗肉馆那个,现在还能联系上吗?乔娜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方国明的人际关系网,说:谁啊?刘金龙啊,早不干了。他十来年前摔了脑袋,一直没治好,现在瘫痪了,他姑娘接他班了。方石说:还杀狗呢呗。乔娜说:杀。方石说:姨,你把他姑娘电话给我一个。

日头下坠,突破圈楼的包围。乔娜嗅着院子里公厕的臭味,摸着外楼梯上的木纹,又有点害怕再见到奄奄一息的方国明。他曾经是那么的挺拔,又骄傲。每当他走进浪淘沙洗浴中心的时候,无论男女,都会多看他几眼,而他只看乔娜。

乔娜当时在浪淘沙当老鸨,年岁与方国明相当,不年轻了,但也风韵犹存。方国明瞧不上二十多的姑娘,每次都来找乔娜。乔娜点上一颗烟,把烟气吹在方国明的脸上,欲拒还迎。她挺高兴,但是又纳闷儿方国明为什么就喜欢自己。直到第一次来这圈楼,她看见了方国明跟过世妻子的结婚照,照片上仿佛是二十年前的自己,披着并不正宗的西式白婚纱,抹着艳红的嘴唇,满脸都是幸福。

乔娜有些失望,但她从未说破。她认为自己这样的女人能被爱情临幸已是不易,也就并不在乎是不是成了某人的替身。所以接受了方国明的求婚后,她就离开了浪淘沙,成为了方国明的妻子和方石的后妈。乔娜努力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将方国明和方石照顾得很好,当方石在学校挨欺负了,也都是她去处理。可由于自己曾经老鸨的身份,方石反而受尽歧视。

在一次家长会上,乔娜向老师反映方石被同学霸凌的问题,却一再遭遇白眼,众多家长跟老师站在一起,认为一个老鸨的孩子只能是霸凌者,而不可能被人霸凌。乔娜发现无法讲理,就站上讲台,开始在黑板上写名字,众目睽睽下写了二十来个,停了笔。讲台下一些男家长已然面无血色。乔娜说:都是一个班级的同学,大家好好相处,我找浪淘沙的老板给家长做折扣。都是熟客,我记性也不太好,大家看看有没有写漏的。乔娜说完,淡然地环视整个教室,目光所及之处发生着静谧的崩塌。最后她将温柔的眼神落在班主任身上,说:嗨,我这脑瓜子,把张老师给忘了。她把男班主任的名字写在了黑板最上方,并画了个暧昧的圈,说:张老师,下次再找小倩提我名啊,好使。

经历了这一切,学校里再没人敢动方石。乔娜在家长中的人缘却越来越臭,但意外赢得了方石的好感。有什么不敢跟方国明说的话,方石都会和乔娜聊。即便是方石为了一个小姐丢掉脾脏的时候,方国明气得手抖,乔娜依然护着方石,说:你年轻时不也这样,就谁也别说谁了。

而父子间更加剧烈矛盾的爆发,是在十多年前,方国明捡到了狗爷之后。乔娜一直不喜欢那只罗威纳,头上带疤,一脸凶相。它让乔娜想起曾经现身在浪淘沙里的某些男人,不知深浅,以伤害女人为乐。但狗终究要更单纯一点,它们一般不会以伤害同类为乐,只依照本能行事,并知人好恶,利用这一点去活。这么想来,自己倒是跟一条狗很类似,乔娜又乐得其中,她自认是一条方家的忠犬。

即便如此,方石却从来没有叫过乔娜妈,这么多年,只叫姨。乔娜并不介意。她甚至对妈这个称呼有些畏惧。在她心里,方石的妈一直是那个头戴白纱,满脸幸福笑容的女人。就算她俩长得像,却也攀不上同类。

想到方石,方石就来了电话,那边说:姨,我们马上过去。乔娜问:找到狗了?方石说:找到了,说来话长,一会见面再说,你告诉我爸,晚点死,现在就带狗爷跟他团聚。

接了这通电话,乔娜才有勇气再次推开那扇门,去迎接方国明即将到来的死亡。

人的气息一弱,四周就变得无比吵闹。方国明听得见呼吸机运转的嗡嗡声,听得见护士喉头那口浓痰的涌动,听得见屋外乔娜正在打电话。他甚至听见话筒那边方石说了狗爷,是狗爷么?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已经太久没有见过那条混蛋狗了。方国明暗自思忖,离散似乎比相聚要长久。自己仅仅养了它五年,时间太短,似乎刚刚成为密友,这段友谊便无疾而终了。这么多年未见,方国明真的想念它。

方国明在被死亡蚕食到所剩无几的记忆里扒拉,先出现的狗却不是狗爷。刚跟方石妈结婚那阵,他还没什么钱,约会看个电影也有点奢侈,俩人就总在傍晚去道外逛狗市。夫妻俩都喜欢狗,但是因为方石妈对狗毛过敏,俩人一直没养,只能远远地看着,过过眼瘾。方国明问方石妈:你喜欢哪个?方石妈指着一窝黑黝黝的小奶狗说:我喜欢这个,毛多亮,跟你那件皮夹克一个色。方国明说:这狗可凶。方石妈说:我想看你穿着那件皮夹克,遛这狗,肯定帅。后来,方国明才知道这种狗叫罗威纳。

再后来,方国明有了钱,短暂迷失在了忽然而至的深切欲望中,等回过神来,两张方石妈的诊断单被递到眼前——抑郁症,胃癌。单子似乎还没看完,人就没了,化作一坛灰土,捧在方国明的胸口。

就这么点时日,方国明觉得自己跟媳妇还没过够呢。这一没,闪了方国明一下,还留了个儿子,方国明却从儿子身上频频看到自己的影子。家里的主心骨丢了,又多了个混蛋。混蛋跟混蛋之间的相处异常艰难,直到遇见了乔娜,生活才再次清晰起来。

方国明从来不承认乔娜跟方石妈长得像。带乔娜出去,朋友眼神一变,嘴角一挑,方国明就知道朋友要放什么屁,于是在桌子下面伸腿踢人。没来得及制止,就张嘴骂:像个屁,我都忘了方石妈长啥样了,都多少年了?其实他一直没忘,即便现在他气若游丝,脑供氧不足,方石妈的脸孔还在眼前,漂亮极了。

方国明不想让乔娜难受,经常偷着去给方石妈上坟。某年方国明上坟回来,开车经过大汉城狗肉馆附近,突然看见一个老头牵着一只满头是血的罗威纳横穿马路。他停下车,拦下老头,问:这狗怎么了?老头说:刚从狗肉馆里救出来。方国明从车上拎下一桶水,是刚刚清洗方石妈墓碑剩下的,给那狗头上的血冲干净,露出了一张凶狠的大脸。头大,爪子粗,是条很好的罗威纳犬。

看方国明喜欢,老头说:这狗给你了。方国明很震惊,问:这么好的狗咋不养了?老头说:它本来就是个流浪狗,咬死了我养的泰迪。我想弄死它报仇,可这狗命真硬。方国明说:可别杀它,多好的狗。老头把狗绳往方国明手里递,说:牵走吧,再也别让我看见它。

自此,方国明终于实现了方石妈曾经的愿望。那件皮夹克已经老到龟裂掉皮了,方国明依然穿上,牵着狗爷,走街串巷。他想方石妈也许能看见自己神气的样子。如果她还在的话,肯定会离自己和狗爷两米开外,笑眯眯地看着,拿手机拍照,看路人如何反应,再兴冲冲地告诉方国明:帅呆了。

狗爷丢的时候,方国明正在睡觉。前一天喝了太多的酒,抽了太多的烟,枕边烟雾缭绕,视听堵塞,他探身拍了拍床沿。照往常,狗爷会一跃而上,依偎在方国明身边。这天却没有回应。方国明摇晃着下床,叫方石,方石也不在家。方国明以为狗爷自己开锁出去了,可它只会开门不会关门,此时防盗门紧紧闭着。

接近中午,方石开着方国明的车回来了。方国明问他:你见着狗了么?方石表情有些闪躲,说:没见着,我一早就出去了。这父子俩互看不顺眼也看了二十来年,方国明一眼就看破了方石的谎言。他心里咯噔一下,知道是方石把狗爷扔了。

最开始,方国明还曾幻想狗爷能自己找回来。可它终究不是灵犬莱西。半年还没动静,方国明知道这狗彻底没了。他明晰方石做这事的动机,打心里也理解,但却接受不了。他从未跟方石谈过这事。方石扔狗之后,曾经试图与父亲亲近,可能在他看来,狗爷是挡在自己跟父亲之间的一道坎。方国明却无法释然,迈入暮年,他的脾气越来越臭,父子俩的关系反而变得无法修补——就像是缺了一块拼图。而那块拼图就是狗爷。

想到这里,弥留之际的方国明突然有些困惑。自己临死前想见狗爷,是因为想念?还是因为想给方石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说到底,狗爷或许真的是横在他们父子之间的一道坎,但这坎推不平,只能迈过去。

门外响起一阵嘈杂声,方国明听到乔娜在喊:狗怎么了?方石说:快不行了。有个陌生的女人在哭,上气不接下气。还有个陌生的男人在安慰女人,说:小米,洋洋这也算寿终正寝了。

洋洋?方国明纳闷儿,洋洋是谁?

门开了。嘈杂声像是一阵风刮进来,还带着狗爷的味道,像是被阳光暴晒过的臭鞋垫。这味道迟到了十多年。它本该在那个宿醉后的清晨跳上方国明的床,然后不知轻重地依偎过来。

它没有时间的观念,只能尽可能快地向前奔跑,可时间依然快过它的四个爪子。它的寿命只有十多年,可能都灌不满一个人类踌躇的瞬间。

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衰老夺去了它的尖牙,染白了它的黑毛,逐渐稀释了它浓重的回忆。但它依然记得这十多年时间里所有爱过自己的人。他们的味道,手上的温度,笑容和泪水。这些细节都像是碎玻璃上的反光,时不时在它容量不太够的脑中闪亮一下。它也许会忘记自己的髋关节疼得要死,却始终无法忘记他们。

最开始,它在外流浪了将近一年。每天翻垃圾桶,在母狗的尿液旁完成了自己的性启蒙,也对那些被人牵着的同类感到好奇。它越长越大,上了很多社区的黑名单。为了躲避突如其来的伤害,它开始昼伏夜出,却在某天出门觅食时被一个老头拴在了大树上。

那之后的记忆有些模糊。它记得铁笼,记得自己很疼,记得凶光一闪,血幕遮天。它把笼外举刀的两个人类当做了敌人,但它不知道,那短短的十几分钟,已经彻底改变了在场某些人的命运。

再回过神来,它看见了一个男人。清凉的水冲破了血幕,它正好也渴了,用舌头卷水喝。那个男人伸手来摸。它觉得不安,鼻子不自觉地皱起来。男人依然摸了,说:好狗。它第一次被如此温柔地对待,鼻子依然皱着,尾巴却本能地摇了起来。

它喜欢这个男人,把他当做首领。首领带着它来来去去,见识过灯火辉煌的厅堂,也钻过乌漆嘛黑的小巷。他叫它狗爷。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它依然竖着耳朵等着听狗爷,一听到,它就会本能地摇尾巴,本能地高兴起来。

记忆变得更加破碎,它只能看见一个人类稚嫩的脸,他长得很像首领,气味也相似,它就放心地跟着他走。它跳进车里,车里也都是首领的味道。再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片荒郊野岭。年轻的首领走得很犹豫,走到半路又折回来,把一根火腿肠和一瓶拧开了的矿泉水放在它面前。车开动了,它碰翻了水,跟着车跑,跑上了高速。急速飞驰的车在它看来是纯粹的力量,不能靠近,它就只能沿着路边小跑,跑到了一片休息站的空地上,一个女孩的声音叫起来:哎,谁家的狗啊,多危险。

女孩就是它的第二个主人。她叫它洋洋,把它带回了家,给它洗澡,给它吃进口的狗粮。女孩和首领的味道不一样,没有烟熏火燎的市井气,很清甜,让它觉得安心。它曾经试着去寻找首领,但每次自己开锁出门的旅途都无疾而终。很久之后,它接受了女孩,接受了她的味道,以及她身边的人。

女孩身边有个男孩散发着花的味道。它也喜欢他。他总是带它在小区里溜达,说一些意义不明的人类语言,之后给它买牛肉干吃。它发现俩人总是在夜晚躲进卧室,味道此时会变得复杂,像是花被汗水淋湿。它好奇,自己开锁进去,默默观察,这是干啥呢,看起来挺有意思。

某一天,当它再次用前爪推开卧室的门,却看见床上的女孩不是主人。陌生的味道冲进鼻腔,好像是一吨重的花朵被蛮力压缩的瞬间,它被浓重的香味熏得打了个喷嚏。

养尊处优的日子里,它默默为自己策划了一次旅行。首领的味道萦绕在每个梦里,它想要再见他一面。可时间如此不留情面,像是洪水淹没过来。在它降生后的第十二个年头,某天醒来,它意识到死亡已经逼近,自己必须要尽快出发。

还未成行,女主人却离开了家,再未回来。它每天趴在门口等着。这期间那个香气熏人的女孩每天到访,家里女主人的味道就快散尽了,在一个清晨,它想出了一个解决的方案:先去见首领一面,再见女主人一面,最后找个远离人类的地方等待死亡的到来。

它出发了,自后厨铁笼中学会的开锁技能派上了用场。它沿着路边慢慢地走,一边抬头看着高耸的建筑,一边搜索脑中所剩不多的线索。它不知道,圈楼四周早已完成拆迁,遍地瓦砾中拔起了高楼。首领的家藏在高楼背后的阴影里,十来年间,是一只狗的沧海桑田。

首领没找到,它只能沿着记忆里的坐标继续向前。它找错了高速路口,找错了高速路上的休息站。它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听到年轻女孩的声音就竖起耳朵。它不知道,当年捡到它的女孩已经长成了女人,头发留了老长,心里都是伤。

女主人也没见到。它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它在当头的太阳下踱步,身体也越来越虚弱。恍惚间,它想起了那间后厨,那个铮铮响的铁笼。从那里到与首领第一次见面的路口,似乎不远。它祈求那间狗肉馆还在,路口还在,首领也还在。

就在路过狗肉馆的时候,它再也跑不动了,意识模糊地瘫倒在地上。它听到身边响起了脚步声,一个看起来被生活折磨得无比憔悴的女人蹲下来看着自己。它隐约还记得她,是那个在后厨里拿着刀的女孩。那时候她像女主人一样清甜,现在像是缠满了死亡的味道。

它听见有人说话,声音都熟悉:刘丽,你这捡没捡到一只罗威纳?门打开的声音。它觉得阴凉,有水递在嘴边。有个女人哇地哭出声来,是女主人?它微微睁开眼,看见花香男和年轻的首领都奔过来,他们叫着:洋洋,狗爷。

刘丽在说话:它这么老了,还中暑了,刚才失禁都是血尿,嘴里都烂了。女主人一边哭一边摸着它的头,问:还剩下多久?刘丽说:没多久了。把它带走吧,别让它死在我这个狗肉馆子里。

弥留之际,它在飞速地移动。它动了动腿,看见自己在车上,车门打开,就是圈楼,是它曾经的家。年轻的首领抱着它,一路狂奔,喊着:来了来了。它看见了很多熟悉的面孔,女主人在哭,花香男抱着她,两人的眼神一直追着自己。

木门打开,它看见了首领。首领的味道弱了,人变薄了,像是摊在床上的一件旧衣服。它努力把前爪搭在床沿上,首领没法动弹,眼神却盯了过来,先看看它,又看了看床边年轻的首领。他努力把手伸向它,说:好狗。

被它联结起来的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悄悄哭泣,回忆起自己生命里的诸多遗憾,小声感叹着。它听到有人说:这是善终。善终是什么意思呢?它想不明白,但觉得是个好词,便用尽最后的力气摇起了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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