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东珠,精彩!
东珠在清廷,被皇帝和后妃在器物和服饰上广泛使用。用它制成的首饰光彩熠熠,十分夺目。深的皇帝和皇后的喜爱,上行下效,底下的人对东珠也是更为推崇。但若是发现谁私藏东珠,在清朝可是要杀头的罪名。为了防止东珠流落民间,他们甚至专门设置关卡,实现了"如果不是奉旨,东珠谁也拿不走"。
东珠采集的采珠人共一千八百多人,他们被分为若干个小组一同采集东珠。在东珠采集期结束后,每个小组至少要上交16颗东珠,若期满未完成任务,则每人都要受到严厉的责罚。这些东珠采集人获得一颗下等东珠都极其不易,皇帝朝冠上的东珠更是千里难求。为讨得皇帝欢心不知多少水下奴都牺牲了生命,皇帝朝冠上的上等东珠沾满了无数东珠采集人的鲜血。因此也被称为血珠。
东珠满语为“塔娜”,意思是“宝中至宝,稀世奇珍”,其实是产自我国东北的野生淡水珍珠,为了将其和产自南方的南珠区分,才将它命名为“东珠”、“大珠”。东珠硕大饱满、圆润晶莹,并且采捕艰难,在《采珠行》里便有感慨:百难获一称奇珍。因此才能作为皇 家的身份象征。
东珠直接反映清朝皇亲和官员的等级,同时,清统治者还将他们作为重要礼品赠送给少数民族的首领或者宗教领 袖。乾隆四十五年,西藏六世班禅第 一次前往京都觐见乾隆皇帝,乾隆皇帝赐予他东珠朝珠一盘,并赐五等东珠一颗。以清朝皇 室对东珠的重视,这已经是非常隆重的赏赐了。
在清朝,佩戴东珠可以说是高 贵身份的象征。对于东珠的使用清朝有着严格的规定,皇帝朝冠金顶要用头等东珠十二颗,二等东珠三颗。
东珠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清王朝把其定为用以标识王公贵 族地位等级的装饰品。如皇冠规定用东珠37颗;皇后凤冠用98颗;一品官只准用1颗,二品以下不准用东珠,只能用蓝宝石、绿松石等为饰。
正是来自于皇 家赋予东珠如此重大和鲜明的政治意义和社会地位,因此东珠也成为了拉拢各方势力的一件宝贝。在清天聪七年,敖汉公主(皇太极的长公主,远嫁给蒙古熬汉部博尔济吉特氏台吉)回盛京探亲的时候,皇太极就亲赐给女儿镶嵌有东珠的首饰,天聪十年,皇太极又赏赐给蒙古科尔沁的太妃镶嵌有东珠的首饰,这一系列赏赐东珠的行为,都表达了皇帝对于蒙古各部落的看中和拉拢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