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系列第四十七篇:内腐外朽-迅速凋亡的帝国

1.贵族阶层错综复杂带来的统治乱象

和之前的辽、金一样,元朝也是由少数民族统治的国家,人口数量在客观上的差距,迫使元朝统治者不得不接受汉族的统治智慧和手段,用汉族的官僚体制管理为数众多的汉人(包含南人)。但为了保持蒙古族的统治地位,元朝统治者也不得不依靠蒙古贵族实施贵族特权统治。

特权和旧习俗息息相关,保障特权就必须保持旧习俗,就不能一个劲儿的汉化。于是终元一朝,蒙古游牧贵族的传统礼仪、制度全部保留了下来,同汉族的官僚体制一同构成了元朝统治制度。元朝贵族主要分为两个等级,最高等级的贵族是成吉思汗和其兄弟的后裔,以及世代联姻的家族,他们被称为“黄金氏族”。较次一等的是蒙古、色目人军事首领和高级官僚及其子弟。他们相互磨合互动,造就了一系列的政治混乱。我们就以“忽里台制度”、“分封投下制度”、“怯薛制度”来一窥元朝的统治乱象。

忽里台制度:忽里台蒙古语意为“大聚会”,是源于蒙古部落时期各氏族酋长或者汗聚集在一起,商议重大事情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战争、围猎、宗教仪式,以及蒙古帝国大汗的选举都以忽里台的形式产生。即便是成吉思汗这样的权威人物,在指定继承人为窝阔台后,窝阔台也只有在忽里台上通过各大宗亲勋贵们的认可后,才能行使大汗的权力。

这种部落文化残留的共享、共治的理念,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部落时期能够迅速笼络势力、吸纳盟友;但另一方面,忽里台非常容易被权贵利用,成为威胁皇权的利器,以致于忽必烈之后元朝随即陷入了继承纠纷,元朝高层内部的动荡根源也在于此。

除了皇权的确立,忽里台还涉及重大政务的决定,比如各大蒙古王的封邑(投下)都必须经过忽里台共同商定。在蒙古族眼里,蒙古军队征服的人口和地区被视为全体黄金家族的公产,大汗派出的官员必须同各家族派驻的代表一同管理。宗族成员的惩罚也需要忽里台商议,即便是谋权篡位的大事,只要涉及黄金家族的人员,都必须以忽里台的形式来商议,蒙古大汗或者元朝皇帝不能私自用刑。如公元1267年,阿里不哥同忽必烈争夺皇位失败,阿里不哥的属下都被处决,但其本人必须经过忽里台商议后,才能对其惩处。

最后就是宗亲的“横赐”也必须经过忽里台商议,由于皇权继承问题在忽必烈之后陷入了纠纷,这导致每一次皇位交替,都有一大批黄金氏族内部的支持者获得皇帝的赏赐。这种赏赐力度之大,在武宗时期达到高峰,其继位当年横赐的财富,相当于当时元朝四、五年的国库收入总和。国库为之一空,也正是由于高额的横赐,武宗时期滥发纸币使得国家的财政体系近乎崩溃。真乃富了蒙古贵族穷了国家。而除了黄金氏族,其他民族连参加忽里台的资格都没有。

分封投下制度:所谓“投下”指的是成吉思汗、窝阔台、蒙哥几任大汗分封诸王的采邑。但是随着扩张的收缩,以及大汗中央集权同蒙古贵族传统“共治”矛盾的升级,投下分封成为了大汗和贵族共同关注的焦点。

忽必烈称帝后,在元朝范围内施行中央集权封建王朝,对投下制度进行了整顿,把蒙古诸王分封的投下整合,便于管理。同时将所有汉人世侯的封户取消,改为隶民籍。当忽必烈想要废除各王在投下任意任免官员的权力时,各大贵族纷纷表示不满,迫使忽必烈允许诸王在投下选举官员,但是必须上报朝廷,由朝廷统一任命。但是事实上,这些官员的升迁和普通的官员不一样,他们不受朝廷的管辖,朝廷只有核准、监察和依法惩处他们的权力。

因为各诸王在投下拥有高度的自治,投下的百姓就不得不承担双重、三重,甚至是四重的赋税,不仅要上交国家,还要养活诸王和代表诸王管理投下的各大“怯薛”。虽然元朝明令禁止诸王不得随意招收户口、私征租赋、索取钱债、擅自收受投献的土地,但是终元一朝朝廷禁令收效甚微。蒙古黄金氏族的特权让朝廷官员束手无策,就连皇帝也无可奈何。

诸王、公主驸马和勋贵们靠着自己投下扶持的官员势力,可以干涉朝廷的行政、军事和司法监察机构,甚至敢于国家大政方针。中书省中书断事官,官居三品、掌管刑政,而这些人多为蒙古诸王、皇后中宫、太子东宫投下的“怯薛”(护卫)等人担任。所谓的国家刑部不过沦为了各大贵族的私人机构,汉人刑部官员几乎毫无话语权。不仅在刑部,中央最高刑法机关大宗正府里,府长也都是诸王担任,诸王投下的怯薛同他们一同断事。还有御史台,各大贵族都有权力推荐自己的私人班底进入。即便是最高军事机关,也有怯薛的参与,他们作为投下诸王的代表,执行着蒙古的传统“共享”、“共管”理念。

怯薛制度:怯薛最初是大汗周围常备的护卫军组织,他们负责蒙古国汗庭的安全。但随着蒙古帝国的扩张和元朝的建立,怯薛的行政职能被中书省官僚机构代替了,军事职能由侍卫军代替了。到了元朝时期,怯薛成为了专门伺候内廷上层人物的特权集团。

最初的怯薛人员,多是跟随大汗征战的或所属的世臣以及其子弟。以忽必烈为例,当皇帝之前,他自己的怯薛主要来自于投下近臣的子弟,等到即皇帝位,他所征召的贵臣、官员子弟都加入了他的怯薛队伍,人数高达六千五百人。怯薛的地位极高,大臣们都以将自己子弟献给皇帝或蒙古诸王为怯薛作为至高的荣誉。怯薛不用参加科举,就能够快速升迁,身居高位。到了忽必烈统治的中后期,各少数民族在都城的人质及其子弟也都可以入怯薛,即便是高丽国、安南诸国也都纷纷送质子前来,期待加入忽必烈的怯薛。除了皇帝有怯薛外,各大蒙古王都有自己的怯薛,沿用成吉思汗的定制,一般均为一万人,分成四组,称“四怯薛”,第一怯薛由皇帝亲领,第四怯薛由右丞相兼领。由于蒙古有传统,皇帝死后生前的怯薛继续保留。于是每朝都有自己的怯薛,各王也有自己的怯薛,怯薛的队伍越来越庞大。

以致于怯薛的职能除了担任警卫外,皇帝或诸王的饮食、服饰、车马、医药、巫卜、奏乐等一切事物都由怯薛负责,就连皇帝的诏书,都出自怯薛之口。作为皇帝的近身侍卫,不但能够潜移默化影响皇帝,而且还可以直接干涉国家大事。皇帝也乐意派遣他们作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处理各种问题。部分怯薛人员甚至担任省部级高官。公元1297年至1308年,不经过中书省,直接有怯薛传达颁布的诏书多达六千三百多封。他们欺压百姓,霸占田土,权势熏天。而汉人和南人都不能担任怯薛,为了沾染特权,擅于溜须拍马的汉人和南人都千方百计混迹其中。 怯薛之祸甚于“被阉割”的宦官,宦官只能身居宫内,而怯薛却可以自由出入皇宫,再加上怯薛之家世代相传,形成了庞大的特权集团,让元朝政治黑暗、朝政混乱,让官僚机构沦为了他们实现各自私人目的的工具。

2.严酷的民族压迫积攒着反抗的火种

之前我们提到,蒙古贵族特权统治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但是同辽金不同,蒙古族在执行民族等级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蒙古族把人划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四等人的划分正式地载入了各种政令之中。等到宰相桑哥企图拉拢南人对抗汉人失败,南人彻底丧失了政治地位。各个等级的民族在法律、赋役、选举、任官、科举等等方面都不平等。

法律上明文规定,如果蒙古人同汉人打斗,汉人被打不能还手或报复,只能上诉到有关部门,如果还手就严肃惩戒汉人,甚至被杀死。如果普通人杀人,就要偿命,并赔偿银子,而如果蒙古人杀死了汉人,蒙古人就只需要充军,并赔偿死者烧埋银即可。在案件审理方面,汉人归刑部管,而怯薛、诸王、驸马、色目人犯罪,就只能大宗正府的蒙古官员管理,刑部无权过问。同为强盗犯罪,普通人就要被刺字,而如果是蒙古人就不必刺字。

在管制和选举方面,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检察机关御史台正长,都不得让汉人和南人担任。终元一朝,这些高级官员全部是蒙古人、色目人,除此之外汉人不得干涉军政。每次枢密院开会,汉人都必须退避。忽必烈之后,南人更是连地方长官的职务都不能担任。唯一一个破例就是元朝后期,南方农民起义太严重了,为了收买人心,元朝才允许南人参政。而科举一直被视为异端,直到元仁宗时期,才开始实行科举考试,四等人取仕的人数相同,而汉人和南人的数量远远大于蒙古和色目。即便是考上了,授予官职的时候蒙古人最低正六品,色目人最低正七品,汉人只能从七品,至于南人更是低。

除此之外,汉人乘马和用马都有严格的禁令,汉人百人以上使用弓箭打猎的要处以极刑,百人一下要发配流放,即便是打兔子,也要判刑。倘若汉族家里饲养大型犬和老鹰,全家财产都要被没收。即便是学习枪棒、集会、举办赛事也不允许,甚至夜间都不能使用灯火。就连老百姓穿的衣服、婚丧嫁娶的级别都受到了歧视性待遇。

蒙古族对待汉人和南人的区别,在辽、金、宋的基础上,进一步撕裂了南北汉族间的情感,其恶劣的影响一直持续到明朝中后期的各种南北“党争”之中。同时严苛的民族歧视政策,也在积聚着民族矛盾,斗争的力量不断在积蓄。

3.严峻的国际国内局势加速着灭亡的齿轮

之前我们分享过,广袤的蒙古帝国在忽必烈时期,各个汗国的血缘亲情已经很淡化了,他们之间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诉求。特别是当拖雷一系的忽必烈将窝阔台一系击败夺得汗位,两大氏族的矛盾就如同水火了。

成宗刚刚继位,笃哇代表的察合台汗国和海都代表的窝阔台汗国结盟共同对抗元朝军队。元朝大将土土哈、宁远王阔阔出、驸马阔里吉斯据守和林至别失八里的一线。公元1297年,元朝大军向西攻打察合台汗国,大败敌军。第二年察合台和窝阔台汗国联合进攻元朝,被土土哈之子床兀儿打的大败。第三年,笃哇突袭阔里吉思,将其俘虏。笃哇获胜,却加速了内部的分裂,之前从属于元朝的蒙古诸王率部一万二千铁骑投奔元朝。刚刚获得胜利的笃哇,做梦也想不到,凯旋的路上被自己人背后捅了刀子,死伤惨重。公元1302年窝阔台汗国联合窝阔台系的蒙古诸王军队,大举进攻元朝,元朝分兵五路力战,虽然察合台和窝阔台汗国占优,但元朝重伤了笃哇,海都也因病去世。后继者们继续同元朝作对。

这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打了四十余年,西北和漠北广袤土地遭到毁灭性打击,战争摧毁了中西在陆地上的贸易通道,元朝的国力和国际声望大大受损,东西贸易陷于瘫痪。而元朝国内也因为急需军费,大力印刷纸币,导致财政系统受到严重打击,元朝开始急速走下坡路。

国际上不太平,国内也动乱不堪。公元1320年,元仁宗因酗酒英年早逝,元英宗继位子承父业,继续大搞汉化运动,抵制色目人,削弱诸王投下的势力,削减诸王、驸马和勋贵的“横赐”,激起了国内蒙古诸王的强烈抵制。公元1323年八月,就在英宗集中力量打击贴木迭儿势力时,贴木迭儿的党羽铤而走险,在炤南坡击杀了英宗。泰定帝利用忽里台制度篡夺了皇位,扭转了仁宗、英宗两朝的大好局势,奢靡腐败之风、民族歧视政策再次盛行。公元1328年,泰定帝病死,引起了元朝内部的第一次分裂,反对泰定帝篡夺皇位的武宗旧部扶持武宗第二子图帖睦尔在大都继承皇帝位,而泰定帝的旧部和丞相在上都立九岁的皇太子为帝。大都和上都的大战瞬间爆发,元朝内部打得一塌糊涂,最终信奉基督教支持图帖睦尔的燕帖木儿集团打败了信奉伊斯兰教的倒剌沙集团,公元1330年元文宗继位。

两都大战,让元朝元气大伤,内部的消耗让军队的战斗力和国力受到了双重打击。国力的虚弱和连年的征战反过头来又深深加重了江南的赋税,对百姓的剥削与日俱增。本就生存艰难的底层民众陷入了长久的绝望之中,以致于普通的蒙古族内部人民和底层官员都接二连三的爆发反抗或起义。

公元1296年赣州兴国县刘季起义,利用宗教组织上万人对抗元庭,公元1297年温州陈空压崖起义,公元1302年河南段丑厮起义,公元1312年沧州蒙古人阿失歹儿起义,公元1315年江西蔡五九起义,公元1321年陕西圆明和尚起义,公元1325年河南息州赵丑厮、郭菩萨起义,公元1337年广东朱光卿、聂秀卿起义,同年二月河南汝宁信阳州民棒胡起义,第二年江西袁州彭颖玉、周子旺起义,公元1339年开封杞县范孟谋反,公元1344年益都郭火你赤起义等,从元武宗到元末人民大起义之前的几十年内,记载在册的暴动就达四十余起。

这些起义虽然范围分散,也难以形成有效的规模,并且毫无疑问都被镇压,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些奋起的勇士加剧了元朝内部的腐化,为元末人民大起义奠定了反抗的种子。

下周也就是春节期间,我们继续读历史,回望元末人民大起义的那段不屈的岁月。这是与您分享的第543篇文章,欢迎您的阅读,我们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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