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中的典型法治

现在的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在进行法制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这已成为世界众多发展国家的共同方向。可见这个法治或法制,肯定是好东西,否则也就不会向世人表白自己的这种建设与追求了。那么,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法治实践,才算真正的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加拿大一位市长因为暴脾气没忍住,就出手扇了下属一耳光。下属先是一愣,接着是目瞪口呆。当确定无疑自己被扇后,顿感大伤自尊,立即报警。听到警声呜哇由远而近,市长顿时脸色惨白,束手无策。警察推门而入,荷枪实弹,命令市长倒背双手。接着咔嚓一声,给市长戴上了手铐,然后宣读《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冰天雪地、寒风凛冽。市长仅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踉跄地被押上警车,呼啸而去。到了警局,市长的手铐被卸去。紧接着便是打指模,两只手掌和十个手指都均匀地涂满黑色油墨,结结实实地按在纸上,留作案底。

加拿大法律规定,被警察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24小时内开庭初审,由法官独立裁决。失去自由的市长在警局里,一直在联系自己的律师,但律师出差在外,无法及时赶回。市长被告知第二天上午十点,在地方法院开庭,有免费律师为其服务。当晚,市长就被关押在一间囚室里,上厕所还要敲门喊报告。

第二天上午九点,市长吃了警察送给的一块免费三明治,接着再戴上手铐和脚链被带上铁皮囚车,直达地方法院。在地方法院,巴掌大小的窗口露出一张和善的脸,他对市长说:“我是你的免费律师,我为你辩护。如果你同意我为你免费辩护,请你签字。”市长想了想,别无选择,只好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通过庭审,法官判决先取保候审,保释金两千加元,如果想保释,必须做到两点:第一、要到专门医院做精神鉴定,看看这种暴力是否有精神问题;第二,任何时候都不得和被打的下属见面、沟通。如果偶然与该下属相遇,必须立即保持20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违反上述两条,该市长将被追加“藐视法庭罪”。

最后,市长终于可以回家了,这才发现自己收藏的枪支弹药等,都被警察没收了,家人一脸惊恐,相拥而泣。市长是没法当了,只好辞职。法庭的两条命令丝毫不敢违反,因为藐视法庭罪,比那一巴掌更严重。三个月之后,地方法院的最终判决来了:第一、终生不得带有刀具,不得拥有枪支弹药;第二、一年内每月都得向社区犯罪预防组织,报告一次自己的状况,离开驻地外出办事和回到驻地,都必须向该社区犯罪预防组织请假和销假。卸任市长循规蹈矩一年后,生活恢复了正常。他没有仇恨、没有抱怨,只有惭愧和腼腆。

免于恐惧是法治文明社会的一项指标。绝大多数加拿大人从生到死,都没有挨过父母的打,孩子一旦被父母打,就要被剥夺养育权,并被政府收养。

请对照参考一下,即可知晓你所处的国家,究竟是否法治国家;你所处的社会,究竟是否法治社会!并非谁说是法治就是法治,尽管不同的法治实践,会有些微的差异。

(资料来源:华人一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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