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舟讲伤寒06:各 论3-(7)(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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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渡舟讲伤寒
王庆国 李宇航 陈萌 整理
田中明 校排
前 言
各 论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7)
这一条是讲风温。风温比温病更严重,因为温热还加风,就叫风温。风温之邪也是造成温病的一种邪气。
“若发汗已”,“已”,已毕,发汗已毕,说明之前一定有表证。风温也有类似太阳病的证候,譬如发热、头疼之类。如果属于风寒外感,发汗以后,烧就退了,表就解了。如果把风温病也当作一般的风寒外感而用发汗之法,就会出现“身灼热者”,身热更重了,像火烤一样。说明用辛温发汗法治疗风温病,不但不能退热,反而能增热。
“风温为病”的证候有哪些?首先是脉象变化,“脉阴阳俱浮”,因为风温合邪,所以浮而不紧,和太阳伤寒有所区别。“自汗出”,风温之邪迫使津液外泄,就会有汗出。“身重”,是热邪壅盛的反映。伤寒是浑身疼痛的,因为寒邪伤阳,气血凝滞。风温之邪壅遏阳气,使阳热之气盛,就会“身重”。以后要讲到的大青龙汤证也有身重,与此道理相同。“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是风温之邪影响心肺所致。心神被扰,就会出现昏睡,精神昏聩,“多眠睡”实际上有神昏的倾向。心主言功能受到影响,就会出现“语言难出”。这都是热邪伤心的反映。肺气被遏,就会出现“鼻息必鼾”,呼吸粗重。这些症状都很严重。
对于风温病,只有采用甘寒辛凉之品来清热滋阴,别无他法。如果不这样治疗,“若被下者,小便不利”,泻下就会伤阴,就会出现小便不利。肝肾之阴受伤,就舍出现“直视”,眼球转动不灵。这都是危险的征兆。“失溲”,“溲”指的是二便,大便为大溲,小便为小溲。《伤寒论》的二版教材持这一观点,但庞安时的《伤寒总病论》认为“失溲”就是遗尿,不包括大便。这里有没有矛盾?前边说小便不利,后边说遗尿失溲,实际上这两种情况都有。误下以后,伤了津液,应当小便的时候会出现小便不利。同时,已经出现了神昏、多眠睡,下焦的肾失去了主宰小便的作用,在不应小便的时候反而会遗尿。
“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古代经常用艾灸、瓦熨之类的物理疗法使人出汗退烧,叫做火疗。风温病本来就是热邪所致,如果误用火疗,就是火上加火,皮肤就会出现轻微发黄,就像是烟熏的一样。“剧则如惊痫,时瘛疭”,如果热邪伤了心肝之阴,就更为严重了,会出现类似惊痫的“时瘛疭”,就是阵发性的抽搐。惊痫是古代儿科的一种证候,主要见到搐、搦、掣、颤、反、引、窜、视“八候”。
“若火熏之”,这就是错上加错了。火熏也是古代的一种发汗法,又叫劫汗法,一般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用火把这个坑烧得很热,填上桃树叶子,铺上席子,再在上面洒上水,人躺在上面,就会出汗了。或者把窑洞里面烧热了,把火拿出去,人到里面去熏烤。我曾经给朝鲜留学生讲过课,他们说朝鲜还有这个风俗。“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一次误治尚且可以迁延时间,还有挽救的机会。伤阴已很重,如果再加上火熏,就是一误再误,会促短人的性命,导致死亡了。
补充说明一点,后世用银翘散治疗太阳温病,在认识上是继承自《伤寒论》。“银翘散治太阳温,脉数发热口渴频。”温病和风寒是不同的,在治疗上也是一寒一热,千万不能混淆。我们伤寒教研组以前有一个陈慎吾老大夫,他对我们讲过一个出麻疹的孩子因为误用了桂枝汤而致死的例子,真是应了“桂枝下咽,阳盛则毙’,这句话。同样,风寒外感如果误用了银翘散、桑菊饮等辛凉之药,就会郁遏阳气,使表邪不解进而传经。
《伤寒论》的条文看起来很普通,其实内涵很深刻,希望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前后联系,细细品味,学会“于无字中求之”。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8)
这一条是辨阴阳寒热的。《金匮玉函经》把这一条放在太阳病前面,作为《伤寒论》六经辨证的一个总纲。《伤寒溯源集》也这样排列。去年我们在湖北参加几个兄弟院校编的全国教材《伤寒论讲义》,也是把这一条列在前面了。为什么要这样排列?因为这一条是讲大纲的。六经辨证实际上就是阴阳辨证,由三阴三阳构成,以阴阳两纲统摄六经。阴阳不是抽象的东西,反映在六经为病上就是寒热。
这一条简明扼要地抓住了六经的阴阳寒热纲领。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病人既有发热,又有恶寒,就是阳证,也就是阳经的证候。也可以说发于阳就是发于太阳。太阳病的表证就是发热恶寒,恶寒是阳气被邪气所伤,发热反映阳气抗邪有力。在这两个证候中,一个代表邪气,一个代表正气,但正气处在一个积极的地位,阳气能抗邪才会发热。这就知道病发于阳而不是发于阴。依此类推,阳明病有蒸蒸发热,少阳病有往来寒热,三阳经病皆以发热为主证,所以才叫阳经病。
“无热恶寒,发于阴也”,阳虚而有寒邪,阳气不能积极地和邪气做斗争,所以就没有发热,只有恶寒,这个病发于阴经。少阴病有没有恶寒呢?“恶寒身蜷”,不但是恶寒,而且到了屈蜷的程度;“手足厥逆”,手足都凉了。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意义不大,其原理是阳数七、阴数六。作为三阴三阳的提纲,如果加上这两句话,反倒把它的意义变狭小了。
原文中没有提出相应的治法,《外台秘要》给予了补充:“夫病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发于阳者宜攻其外”,要攻它的表邪;“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发于阴者宜温其内”,当用温热药温其内。“发外宜桂枝汤,温里宜四逆汤”。把这材料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9)
这一条应当和第4、5条所讲的传经结合起来看。“太阳病”,说明是表证,就会有头项强痛。这里是以头痛症状作为例子。病到了七日以上了,“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邪气在太阳之经已经是行尽了,所以病就好了。
“行其经尽”和“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要联系起来看,要不就容易发生错觉。有的注家认为这个病第一天邪气在太阳,第二天到阳明,第三天到少阳,第四天到太阴,第五天到少阴,第六天到厥阴,第七天又到太阳,转了个大圈,又回到太阳了,病也就好了。这种注解是不对的。从“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来看,表证一直存在,邪气也始终在太阳一经。
从“以行其经尽故也”来看,这个“行”不是传,是邪气在太阳经的行动已经尽了,“其经”指太阳经而不是指的阳明、少阳。这七天邪气还在太阳本经,没往他经传变。为什么到七天病就好了?这也不是很好理解。因为过去有个说法,叫七日来复,人的正气每过七天就有一个来复期。医学上很多病都是以七天为一个疗程。也有注家认为太阳病是阳气受病,七是个阳数,得了阳气了,病就好了。这是实践当中积累出的一种经验。“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如果过了七天太阳病还不好,要过经,从太阳经传于其他的经,怎么办?要采取既有治疗意义又有预防意义的措施,用针刺疗法针刺足阳明胃经的穴位,使太阳经的邪气不往另一经传,这个病就好了。
邪气传到哪一经,就要扎足阳明?为什么不说扎足少阳?注家对这个问题说得都笼统。其实,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太阳之邪有传于阳明的倾向,针足阳明就是在传经的时候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其二,凡是太阳之邪要往其他经传的,传阳明也好,传少阳也好,都要针足阳明。常用的穴位就是足三里,在膝眼下三寸两筋间,是一个强壮穴。足三里属胃经,胃为后天之根本,“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观色、切脉都要看是不是有胃气。“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太阳经邪不解,还要向里传,通过针刺足阳明,振奋胃气,使正气抗邪有力,就可以预防传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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