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找任何借口,去终止自爱
文/温佛佳
“答应自己,无论发生什么,都要对自己不离不弃,不找任何借口终止自爱。”
我对自己说,大声地,一遍遍,在每一个黎明破晓、叩醒梦境的清晨。
重复这句话,是开启“蓄养内在力量”之旅后的日课之一。
我想问问看,亲爱的朋友,你是否会呆在某段令你痛苦无比的关系里迟迟不愿离去?即使那段关系已然分分秒秒消耗着你的能量,留给你的,只余伤害,不过伤悲。
很多人定会毫不犹豫地回我,“自然不愿意。”
对此,我信。
可我想,有些朋友也可能会难为情地低下头去,内心并没那么肯定。
正如我一般。我也曾执拗地陷在一段支离破碎、毫无希望的关系里,久久地、死死地不肯放手。
或者说,不敢放手。
越是害怕,越是恐惧,越是不舒服,反倒越是离不开那个让自己痛苦的人。纵然错不在己,也依然愿意极尽所能,委屈自己,牺牲自己,降低自己,只求对方不离与不弃。
我曾倔强地认为,那种悲壮的苦痛,是爱内化的一部分。
无可厚非。
直到那份极具破坏性的关系,如一杯滚烫的水,要想再握在手,已是无计,我才不得不放了下去,仍它碎片横飞,散落一地,无了缝补粘黏的可能。
最近,在读人本主义哲学家弗洛姆先生的书,不论是《逃避自由》、《为自己的人》,还是《爱的艺术》,都给予我心灵以极大的冲撞与触动。
光阴散尽,时光荏苒,岁月渐老,回望过去,我才明白,那种牺牲自己、放弃自己的爱,是必须要打上引号的。
因为它充其量不过是受虐,而受虐的关系,决然不能叫做爱。
大学时代最是爱看俄国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尤甚。《卡拉马索夫兄弟》中有一句话至今记得,“最迫切的需要是找到一个可以向Ta投降的人,尽快地把他这个不幸的受造物与生俱来的自由交给那个人。”
那会儿读到,一知半解。
而今,看了弗洛姆,总算彻底明白。
在受虐的关系中,受虐的一方交出了自我,无底线示弱,丧失了自由与独立,她们完全依附于对方,被对方绑架,从此觉得自己微不足道,不能也不愿意为自己承担责任,拒绝去思考自己需要做什么、自己是谁,她的痛苦与欢乐自此将都由依附的对象来决定,那个对象成了她生活的中心。
她们打着爱的幌子,以爱为名,毫无原则地纵容,不过为了逃避内心那个恐惧不安的自己。
她们放弃了个体的完整性,将自己融入到自身之外的对象中,以摆脱难以忍受的孤独,一心巴望对方给予能量,帮助自己摆脱困境,拒绝独立成长,不敢独立面对生活。
她们一门心思考虑着如何去取悦与讨好对方,甚至不惜伤害自己,却从来不懂得先爱好自己。
但,想要获得长久的安全感,不是放弃自我,而是积极实现自我。爱是人们内在的一种去欣赏、肯定与支持对象的能力。这里的对象,既可以指向他人,也可以指向自己。
真正拥有爱的能力的人,首先肯定是爱自己的,自爱是他爱的前提。不自爱的人,也不可能真正去爱别人。他们看似去爱了,但他们的爱,不过是在为自己的自私找掩护,不过是通过构建一种关系而去满足自己的需要。
感谢弗洛姆,令我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可,什么是自爱呢?
这个词源于《老子》,“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最初指的是爱护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名誉。
可封建社会语境里的“自爱”,其外延到了当今,自是有了极大的扩展。因为封建时代追求个体与群体的和谐统一,是极力泯灭个体意识的。
而在这里,我们说自爱,除了爱护身体等层面,更多指的是尊重自己的独立性,肯定自己,积极支持自我的发展和实现,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填补自身的需要,而不是选择去依赖他人。坚定地将自己视为一个有力量的个体,去尝试为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自爱,在这种意义上,也就是进行自我管理,对自己身体、自己的能量、自己的情绪进行管理。
爱自己的人,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不做无谓的挣扎,不做无益的耗损,不向外去抓去。
因而,内心便有爱流溢,如沐甘霖,次第花开。
滋养了自己,也才终而有了能量去滋润他人。
这才是爱的真谛与本质。
有了如上认知,于是,我对自己说:
“无论发生什么,都要对自己不离不弃,不找任何借口终止自爱。”
大声地,一遍又一遍,在每一个黎明破晓、叩醒梦境的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