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的经济学课》第25周:定价的规律
导读:我们追求的完全竞争状态是错的吗?
097.受价者和觅价者
受价:接受价格
觅价:寻找价格
1.完全竞争状态与受价者:
完全竞争状态:市场中有大量买家和卖家,他们交易的商品没有任何质的差别。他们都不能够通过控制买卖量来影响价格,因为他们的买卖量都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市场价格——受价者。如农产品、股票。
2.不完全竞争状态与觅价者:
不完全竞争状态:市场上每一个卖家所卖的产品品质上有区别,买家不能在不同卖家所卖的产品之间自由切换,那么卖家具备对产量和价格一定的控制权。他们面对一条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
到底卖家定价多少才合适?如果价格涨一点,消费者少买多少?如果价格降一点,消费者多买多少?卖家不断摸索才知道,这就是觅价者——寻找合适价格。
3.不完全竞争是市场常态:
真实社会中,每一位供应商都力争给消费者提供有一点不同的产品,那样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竞争状态,才是完美的竞争,才会有越来越好的产品。
如果是完全竞争,也即是说每个厂家提供一样的产品,没什么好的。
098.价格歧视能给觅价者脱罪
经济学家通常指责垄断者和觅价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会不惜牺牲一部分的生产能力,使他们的产品过低,价格过高,从而产生无谓的损失。
但是这是建立在所有厂商只收取统一价格的前提上才得出的。事实上,对于同一产品,商家会提供不同价格的等级,只要厂商能够进行价格歧视,也就是说不同产品,对不同产量,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那么无谓的损失就会消失,生产者就可以把可以生产的值得生产的所有产品,都生产出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099.价格歧视的策略
完美的价格歧视:卖家对消费者每一个单位产品都分别收取最高价格。(卖家将交易剩余全部占有)实际上不会实施。
二级价格歧视:对不同的购买量收取不同的价格,多买就便宜。
三级价格歧视:对不同人群或不同各地区收取不同价格。
越难阻止消费者转售产品,你就越能实施价格歧视。如航空公司,教育机构,旅游景点,新图书出版,演唱会。
【凡选择必有歧视,卖家如果想选择不同的买家,就要对买家进行歧视,对买家进行区别对待,也就是对价格进行对买家的选择。针对不同买家提供不同服务,收取不同的价格。追逐收入最大化。
如果只提供单一的价格,只能得到单一的买家,收入就会减少,如果提供过高的价格,买家就过少,收入也少,反之提供过低的价格,买家虽然也多,但总收入还是很少,如果这种产品没有规模效应的话,其实卖多卖少都一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卖家提供很少的产品来提高价格。从而出现所谓的无谓损失。】
100.行业竞争程度不看企业个数
企业合并是为了应对更激烈的竞争。(人也是一样,在一个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是不竞争的,他们是合作关系,但这种高度组织化的合作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别处展开更激烈的竞争。
企业规模大小有企业摸索确定的:在这个市场里面,竞争程度到底激烈不激烈,不看企业的个数,只看行业入口有没有人为设置障碍。有竞争必有成败,有成败必有企业退出市场。
竞争激烈程度的衡量标准: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