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加工合同时小心诈骗陷阱
日前,颜县到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投拆称,一年前,他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协议,合同约定某公司(甲方)向颜某(乙方)提供防真工艺品生产工艺的培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组织生产,产品由甲方按产品成本的双倍价格回收,乙方向甲方交纳1800元的信誉保证金,当乙方累计供货金额达2000元时,甲方退还保证金200元,依次类推,返完为止。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结果,当合同期满时,乙方远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供货任务,到公司交涉时才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
据工商人员介绍,在他们接到投诉中,类似的合同诈骗时有发生,需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他们提醒大家,在签订委托加工、加工定做、提供种源、回收成品等合同时应特别小心,很多骗子利用这类合同实施诈骗。诈骗者利用部分农民或下岗人员求职难、致富无门的现状,抛出一些诱人的、热门的经营项目,吸引人们来洽谈,然后,利用自己制作的协议书同对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被骗方往往有较长的培训期,等他们学会制作方法等技术,生产加工出产品后,诈骗者又会以种种借口把违约责任推给对方,从而达到诈取定金、保证金、违约金、样品鉴定服务费、资料费、设备款等费用的目的。诈骗者精心设计了合同条款,即使有关管理部门怀疑其有诈骗行为,但没有证据,不易实施处罚。要防止上当受骗,人们在选择致富项目时一定要谨慎从事,多学点合同法律知识,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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