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巡察利剑愈显锋芒 五个作用更加凸显
一届日喀则市委巡察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大胆探索方法路径,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不断提升,有形有效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巡察利剑、遏制、治本、震慑、熔炉作用愈加彰显。
严格落实“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的要求,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坚持问题导向,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突出问题3240个,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越来越深、越来越广、越来越实,利剑作用有效发挥。
着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从常规巡察中梳理共性问题33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梳理共性问题34条,以书面形式印发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求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注重收集整理巡察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行业部门印发巡察意见建议函176份,提出改进意见234条,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426条,切实减少了共性问题存量、有效遏制了突出问题增量。
巡察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组织对窗口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突出解决了“人为设门槛、置障碍、踢皮球”的问题,有效整治了“衙门作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被巡察党组织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975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1名副县级乡党委书记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将严的主基调长期传导下去,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针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拖拉等问题,按照《中共日喀则市委巡察整改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对9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对5名县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有效增强其他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轮次巡察、轮次培训”原则,一届市委共举办12期巡察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市县区巡察干部1390人次,实现在编在岗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积极利用对口援藏资源,组织5批次,选派市县区委70名巡察干部赴山东省、黑龙江省考察学习,有效拓展巡察干部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以干代训,选派68名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和区党委巡视,选派16名巡察干部到区党委巡视、市委巡察机构跟班学习,持续提升综合能力,熔炉作用有效发挥。
来源:日喀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