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包括哪些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包括哪些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组织专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数据资料,按照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专门机构。那么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包括哪些内容呢?

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
1、资产评估机构可以采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方式进行合并,但组织形式不同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以新设合并方式进行合并。
2、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并的,合并各方以前取得的资产评估资格可以继承,经营业绩可以合并计算。
3、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吸收合并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并由吸收方在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中注明变更的原因;进行新设合并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设立审批手续。
4、资产评估机构办理吸收合并变更手续或者新设合并审批手续时,除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合并协议、合并基准日各方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5、合并后的资产评估机构自财政部备案生效日起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同时被合并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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