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骑行被撞身亡 家长向ofo索赔878万元
据媒体报道,我国首起未满12岁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7月19日,案受害者父母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肇事机动车所属的上海鸿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提供事故共享单车ofo小黄车的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索赔878万元。
▼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今年3月26日中午,上海一名11岁小男孩和另外3名小伙伴(全部未成年)解开无人管理的ofo小黄车的机械锁(虽已上锁但密码没有打乱)后上路骑行。几个孩子于13:37分骑行到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和一辆大型客车相撞,致使小男孩倒地进入车底被挤压、碾压,后送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这也是我国首起<12岁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静安区交警根据现场和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此次交通事故责任,认为受害者应负主要责任:未满12周岁,在道路上逆向骑行单车,且疏于观察路况,没有确定安全通行;肇事司机王某应负次要责任: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没有确定安全通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受害者家长起诉ofo
原告将矛头指向ofo小黄车,认为机动车一方应负相应责任,但更应负责的是ofo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对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单车疏于看管,所属单车没有任何提示受害者不得骑行的提示;在单车上安装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原告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ofo共享单车一方,认为其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对象投放ofo共享单车并以此获利,理应承担车辆所有任应负的义务,但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怠于履行管理义务。
除了要求被告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以外,原告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整改:立即回收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 ofo事后表态
事故发生后,ofo曾发表官方声明,称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
上海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以后新用户认证时未满12岁用户会被平台屏蔽掉,并已经推出带有动态密码的全新智能锁。
截至发稿前,ofo官方app多处有“12岁以下儿童禁止行车”等相关提示。但据悉,目前百万辆存在机械锁漏洞的单车仍未被召回。
▼ 后续
为杜绝未满12周岁儿童未经授权单独骑车上路,上海市质监局、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与《共享自行车服务》团体标准,明确规定共享单车运营方应对用户提出实名制登记注册的要求;用户年龄应>12岁。
除了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也纷纷出台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规定,都有类似要求。然而,事实上,未成年人还是可以很轻易破解密码使用路边的共享单车。
目前为止,今年已发生2起儿童死亡事故,媒体曝光的轻重伤已有十几起,都和ofo共享单车的机械锁漏洞有关。
最后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在促使ofo在其硬件上做好安全防备措施的同时,大家也应承担起监管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