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光:慈善资产管理需要研究和政策倡导

徐永光先生是南都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希望工程创始人。

慈善资产管理一直是公益行业的一大痛点,我本人就痛了整整 30年。

实际上,通过投资活动来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 1988年的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就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基金会可以进行投资活动,投资在一个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但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以前基金会一直实行的是零成本管理,基金会的捐款一分钱不能动,明确要求基金会的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从基金利息和投资收益中支取。

1969年,福特基金会曾资助两项重要研究并带来两个直接成果:1971年,专门服务于中小公益组织投资的共同基金 ( Commonfund ) 成立; 1972年,《机构基金统一管理法》诞生。由此,“在基金会和捐赠基金资产投资方面产生了恒久和持续的变化,从而导致当今捐赠基金投资业绩的卓越斐然。”

2009年,我率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代表团访美考察基金会中心和Commonfund。2010年,中国的基金会中心网成立,现在已成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信息披露平台。但是,在中国成立Commonfund至今仍是我的一个梦。

放眼全行业,我国慈善组织投资普遍保守乃至不作为, 2/3的基金会只存款不投资;基金会投资指数课题组测算2010-2016年基金会行业投资收益率仅1.2%。这是对慈善资源的极大浪费!慈善资产管理问题是我国慈善行业长期严重滞后却一直被有意无意忽略的重要问题,

慈善资产管理,当然是公益行业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

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毫无疑问是几乎所有慈善组织的需求。谁不希望自己的资产能够得到好的回报?但是,刚才光大信托乔方亮先生说了,可以说 99%以上的慈善组织是不可能配备投资专业人才的,配不起!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公共服务平台。

高传捷先生(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称赞《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62号文)立意高远,“简单、原则”为今后的实践和不断改善留出了空间。刘文华(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秘书长)说“简单、原则 ” 也让大多数原本保守的慈善组织踟蹰不前,不敢迈出投资的第一步。 “ 慈善资产管理系列课题 ”开题,试图围绕62号文的落实开展一系列研究,并争取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为推动慈善行业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推动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 根据 徐永光 在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成立大会和 “慈善资产管理系列课题”开题会上的发言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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