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人常说的没出“五服” 还有“九族”怎么讲
来源 心语拉呱
中国是礼仪之邦,鲁中地区的百姓受孟姜女的影响,更是讲究孝道,恪守伦理的行为规范,尊老孝亲、悌兄谦弟。同姓中究先祖、追分支,同族中讲辈分、论“五服”,宗祖梳明,远近分清。
我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五服”,即同出于一个高祖的人。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内为亲”。从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共九代人,其称之为本宗九族。
“五服”和“九族”是一回事。
过去,有“株连九族”的说法,那个九族说的是古代刑罚上的九族,极其残酷,和血缘九族不一样。
古代多为一夫一妻,有的人也纳妾。所以,按照血缘亲近关系划为五服:
同父同母者称“胞”,为一服,女性出阁降一服。
同父异母者称“亲”,是二服,女性出阁降一服。
同祖父者称“堂”,不分嫡庶,同为三服;女性出阁降一服。
同曾祖父者称“从”, 不分嫡庶,同为四服;,女性出阁降一服。
同高祖父者称“族”,不分嫡庶,同为五服;女性出阁无服。
同序列里排行最小者称“季”。如:季妹(弟),季父(小叔)。
五服实际上只有四代。
这“五服”的区分很重要。在“五服”内的人,是父系血缘亲属,一般不得婚嫁。出“五服”的人,关系就远了,可以发生婚姻关系。
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红白事,五服之内的人多要参加。五服之外的人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
“五服论”最早是以天子为核心根据距离和亲疏画五个同心圆,天子直接统治的的地区成为甸服,环绕天子建立起来的列国为侯服,侯服之外是被征服的中国人的国家为绥服或宾服,其外是要服和荒服。与五服论相匹配的制度为朝贡,其频率根据亲密程度而大有区别,甸服每日朝贡,侯服按月,绥服按季度,要服按年,而荒服则只朝贡一次。
后来人们把“五服”运用到了人的丧礼中。若有人离世,其本宗族内的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和有服亲属要“持丧服”,淄博人也叫“穿孝服”。
持丧服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或哀悼,这是儒家的礼制,后来被人们引申成为逝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要披麻戴孝,“遵礼成服”。
五服制度始于久远的殷商时代,到了西汉已经发展成一套十分严格而繁琐的礼法。到了晋朝,在《晋律》中,第一次将五服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并从此确立了以后的法定亲属等级制度。这种以丧服的等级来确立亲属的亲疏方法在世界上是独有的。
商周时期,儒家典籍《仪礼》根据血缘关系制定的丧服制度,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故称“五服”。
丧服的布匹粗细不同,持服期限也不同。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
一服:斩衰(zhe cui),是最重的一等丧服,服丧一般为三年。
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袖口处不缝边,简陋粗恶。上衣称为“衰”,故被称为“斩衰”。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二尺长的苴杖,俗称哭丧棒。
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二服:齐衰,丧服以粗生麻布制成,衣缘袖口缝边,稍显齐整,其称为“齐衰”。
齐衰根据服丧时间和用杖与否分成四类:
1、父亲已离世、子女为离世母亲持服的,需用杖,服丧为三年。
2、父亲在世、子女为离世母亲或丈夫为妻子持服的,需用杖,服丧为一年,这称为“齐衰杖期”。
3、为祖父母、兄弟姐妹,已嫁女为父母等持服的,不用杖,服丧也为一年。这称为“齐衰不杖期”
4、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持服的,不用杖,服丧为三个月。这称为“齐衰三月”。
三服:大功,也称“大红”。丧服一般用粗熟麻布制成。
堂兄弟、未嫁堂姐妹、已嫁姑或姐妹、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等持服的,不用杖,服丧一般为九个月。
四服:小功,也称“小红”。丧服一般用稍粗熟麻布制成。
祖父的兄弟及其妻、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堂姐妹、外祖父母等持服的,不用杖,服丧一般为五个月。
五服:缌麻,是最轻的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制成。
本宗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等,外姓的外甥、外孙、女婿、舅父、姨兄弟、表兄弟、岳父母等持服的,不用杖,服丧为三个月。
出五服的人、朋友之间可持更轻的丧服,称为“袒免”。即:袒露左肩,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出“五服”的意思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一般不再为之服丧。
服丧也体现出重男轻女之情况。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前时,父亲在,儿为母居丧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服丧中嫡庶分别相当严格。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后,庶子为己母也服丧三年),先前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也仅是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承重要角色。有“承重孙”承担丧祭,和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中名列首位之俗规。
服丧中血统亲疏的等级至高。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族兄、族弟的儿子相互间没有丧服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系。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丧事越来越简化,很少有持服的做法,多是戴孝章或胸花,丧礼上送花圈,指路打孝帆的也罕见。这关系亲近也不好区分了。
古代完整的九族五服图,说明了血缘的疏远关系。
“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即祖父),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礽孙,礽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
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赘:是在封建宗法制度下,男到女家成婚并改为女方姓的男子称为“赘婿”。对男家来说,出去当赘婿称为“出赘”。对女家来说,招女婿称为“招赘”。男子到女家当赘婿称为“入赘”。
继:即过继。通俗的说法就是给别人做儿子。可以是同族同性,也能是异姓异族。经双方家长协商后,抱养到别人名下,传承香火。
嗣:是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家族同意、在亲兄弟或五服之内的兄弟之间,男子过继给一生没有结婚而导致膝下无子、或者结婚成家只生育女儿而没有儿子的亲伯或亲叔做儿子。
祧:是在封建宗法制度下,男子到另一家做儿子。有承祧(只继承后家宗祧)和间祧(同时继承两家宗祧)两种。
如今社会是一夫一妻制,且不少家庭是独生子女。所以,这“五服”“九族”很少有人分的清,也没有分清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