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报复性离婚”?考虑清楚这些,再来!

下午好,我是Sunny,一名保险人。
最近看新闻,疫情平缓后,多地出现离婚热潮,其中深圳离婚排号至少要等1个月,一股“报复性离婚”的热潮似乎开始了。
据南方都市报统计,按照全年来算,深圳历年离婚总量一般不会超过同期结婚总量的1/3,而到今年深圳的离婚总量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
民政部官网,就统计过2013-2018年的结婚和离婚人数,如下图,结婚人数每年都在持续下降,离婚人数每年都在持续上涨,“离婚潮”现象由来已久。
最近的新民法细则规定,离婚不仅有30天的冷静期,还加了30天的斟酌期,任何一方不同意都可以申请撤回。可见司法程序上,也是希望离婚前多些时间来考虑清楚。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离婚的自由,走到离婚边缘,背后肯定有着咬牙坚持不下去的理由。
《人民日报》就曾在微博上发布,男女心理健康的差异,让我们很诧异的是,成年女性的心理健康指数显著低于男性,而且抑郁、焦虑等情绪障碍发生率,女性也高于男性。
当憧憬未来的姑娘们,披上婚纱,走进婚姻殿堂之后,“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无数的柴米油盐、职场风云、子女养育、婆媳关系、夫妻关系等等,还有挥之不去的医疗问题、教育问题、养老问题等等,“消得人憔悴”
她们普遍更加缺乏安全感,更加有风险意识。一个家庭里面,热衷买保险的往往是女人,特别是在有了孩子以后。
当一个女人来到我身边,说要离婚,我不会一味的劝和,但我会劝她考虑清楚,安排妥当,避免在感情受伤后,经济大幅缩水,影响她和孩子未来的生活。
和下面这个案例一样,离婚案都有着相似的场景:房产的争夺、夫妻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都围绕着钱的问题。
当钱成为问题的时候,一切都是问题。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有了钱,才有了底气,才有信心面对一切艰难险阻。

谈案说法

离婚了,要如何保护房产和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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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子里,离婚这件事上,李红的财产损失极为惨重不仅这套婚房归王先生所有;而且,李红在婚后工资存的小金库,也要分一半给王先生。
如果李红早一点认识我,我会如何帮她规划呢?
首先,房子这事儿,很简单,在房子上加名。也就是说,如果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结婚后,房产证上一旦加了女方的名字,法律上,就认定为男方将房产拿出来一半赠予给自己的老婆。婚后加名,越早越好,但需要注意加名的时机,别影响了夫妻感情。
再说,李红的工资存款怎么防止被分走一半,可以通过购买年金险保单来实现。李红的工资存款,用来购买年金保险,通过保单架构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实现锁定财富归属的愿望。
法律依据:《浙江省高院发布: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解答》(2016年6月27日)

十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视为双方对子女的赠予,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注意事项:

一定要注意,千万别临时抱佛脚,风险比较大。马上要离婚了,临时把资产转移给母亲名下,给自己购买保单,是不可以的,属于恶意资产转移。
建议,早规划早配置,至少在离婚前一年,做好年金保单配置。

孩子抚养

上面的案例没展开,其实,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才是离婚必须且首要处理的问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王先生,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抚养费肯定没有办法保证。单亲妈妈李红,收入有限,支出项目增多,有时候不得不减少额外支出,如子女兴趣培养方面的大额花销。
单亲妈妈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弱,一旦发生疾病、意外等不幸事件,更加雪上加霜,所以,单亲家庭里,无论是单亲妈妈,还是孩子,都更需要基础保障型保险
离婚后再重组家庭,可能会由于自身或者重组家庭原因,不得不减少离婚子女的费用支出。
法律上,父母只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子女18岁才上大学,大学期间要以学习为主,仍需要父母支付教育、生活费用,如果孩子要出国留学、继续深造,更需要父母的资金支持。
这时候,离异的父母已经各有自己的家庭,或者即使没有再婚,也已经年过半百,面临支撑两个家庭或者自身养老的多重压力,很难像未离婚家庭那样的全力支持。
虽然情理上,父母肯定不忍心让子女过早背负生活负担,但是现实中,很多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教育上确实受到了影响。
我会劝有孩子的朋友,有选择地规划教育年金保险。根据自己的收入能力,选择配置教育年金保险,给孩子强制储蓄一笔专款专用的教育金,让孩子的大学教育规划不受父母的婚姻风险、养老压力等的影响,这也是教育年金保险有别于其他家庭理财的重要功能。

保险分割

有了孩子以后,很多家庭都购买了保险。保单,是不是像宣传的那样,离婚不分?离婚会不会影响保单效力?这也是很多朋友比较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来个透彻的了解。
提到保险分割,就要先说一下保单现金价值。
不是所有的保单都有现金价值,只有具备储蓄性的人身保险才具有现金价值,比如两全保险、定期寿险、年金保险、养老保险、重疾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险单就相应的有了现金价值。
对于现金价值的具体金额,您可以在保险合同的第2页或第3页,根据已缴费的年限,找到对应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人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保单,所产生的现金价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定要进行分割。
保单现金价值分割,对于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投保,更有现实的意义。保单归投保人所有,如果离婚时没有分割现金价值,投保人没有及时变更,投保人离婚后拒绝缴纳保险费或者提出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将会失去人身、健康等基础保障,最后只能走到诉讼这一步来维护权益。所以,我建议,这种情况,离婚时,一定要分割现金价值,并申请变更投保人为自己。
(法律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说完了保险现金价值的归属,我们再说一说保险金的归属。
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应该属于夫妻一方财产,还要分割吗?我将常见的家庭保单,进行了整理,是否分割,您可以参照下图:

结语

再过几天就是520了,很多美满的婚姻家庭,很多憧憬婚姻的恋人,都很期待这个节日。
我一直认为,表达爱意的最好方式,是给对方以选择权,给对方以确定的安全感。
感情,是女人的全部,是男人的一部分。
这份爱的保质期,还是不确定的。
相对于不确定的爱,你更需要一份确定的安全感,来自于法律,来自于保险。
哪怕庙塌了,你依旧是你。
选择权带给你的安全感,谁也夺不走。
看清婚姻的风险,你依然选择婚姻,相信你会更加幸福。

懂保险,爱保险,体面地做保险

Hey~

我们又见面啦~

你还好吗?

2020.05.18

任世界改变,我未时过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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