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记者 于磊 通讯员 史继伟 报道

本报讯 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提醒,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发改委正县级干部袁长通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2月,袁长通借赴四川某大学对接筹办培训班之机,绕道赴乐山大佛、峨眉山景区旅游。2017年6月,袁长通借赴东北某大学对接筹办培训班之机,绕道赴长白山景区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期间差旅费1060元。2020年12月,袁长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主任纪悦通、党支部书记李尊文滥发奖金问题。2016年1月,纪悦通、李尊文在明知市劳动人民文化宫非2015年度精神文明单位的情况下,仍以“精神文明奖”名义自定标准滥发奖金7.99万元。纪悦通、李尊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纪悦通、李尊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奖金予以清退。

市蔬菜办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孙进明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问题。2019年7月,孙进明安排他人借市蔬菜办举办培训之机,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0070元,其中用于支付其违规组织参加的部分参训人员聚餐费以及其他私人宴请费用3780元。2020年12月,孙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淄川区审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李守名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李守名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借春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等共计2.8万元。李守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李守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桓台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尹汝行多次违规参加培训、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尹汝行未经组织部门批准,先后自行参加北京某公司、某协会举办的业务培训20次,培训期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并违规报销差旅费、个人培训费等共计6.3万元。尹汝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尹汝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有的滥发奖金,有的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暴露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坚决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尤其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抓住春节前后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约束提醒,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现严管才是厚爱,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既要对“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彻查、露头就打,严防反弹回潮,也要坚持纠建并举、“三不”一体推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化风成俗,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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