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农民进城落户难以了断的五条根脉
刘奇,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
所谓城市化,就是把农民化入城市的过程。由于制度设计、文化背景、思想观念、历史沿袭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和西方在城市化进程中有很大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西方农民城市化后彻底斩断了和乡村的联系,而中国农民进入城市之后,根脉仍与乡村紧密相连。
一是难以分割的集体利益。在西方私有制国家,农民进城后,将土地一卖了之,与土地的关系就此割断,物质上也不再有任何联系。我国是公有制国家,农民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 没有自由买卖土地的权利,要进城落户可以退出承包地,但退出后村集体要给予合理的补偿。集体经济强、土地价值高的地方,集体组织有能力补偿,但农民不愿意退出, 还想从集体获得更多收益;集体经济弱、土地价值低的地方,农民愿意退出,但集体组织又无力补偿。在我国58万多个行政村中,绝大多数是集体经济发展较弱的村,因此,从物质层面看,我国农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彻底割断与土地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二是与生俱来的乡土观念。西方国家大多是移民社会,历史上一直以动态扩张为理念,到处攻城垦地,掠物殖民,缺乏故乡观念,更没有留恋故土的情结。北欧海盗自公元8世纪到11世纪盛行几百年, 从北极圈到地中海,从黑海至大西洋,势力遍及西欧、东欧、北非、中东和北美;随后的大航海时代揭开了殖民历史的大幕,直到上世纪中期,英国、法国、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美国六个国家的殖民地遍布全球。中国从历史上就是农耕社会,寻求稳态的安逸,安土重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世世代代聚族而居,“谁不说咱家乡好”, “月是故乡明”,对故乡的感情十分深厚。穷家难舍,故土难离,背井离乡是万般无奈时的选择,即使远走他乡,也会抱着“树高千丈, 叶落归根”的思想,回乡安度晚年。即使生前未能回乡,死后也要“马革裹尸还”,魂归故里,回乡安葬。今天每逢春节期间数十亿人次的人口大流动,就是中国人对家的眷恋、对乡的怀念的生动写照。故乡永远是中国人的情之所系,这是融化在民族血液中的一种文化, 是代代相传的民族基因。
三是根深蒂固的乡缘意识。中国人心中对家乡的语言、文化、饮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习俗等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一衣带水,桑梓之谊,老乡不仅是一种地理空间上的关系,更是一份情感的联系。亲不亲故乡人,对于长期远离家乡的人来说,老乡如同亲人。农民进城打工, 同乡人往往从事相似的行业,也更倾向于同乡聚居。比如浙江人从事服装、制鞋等行业,福建人经营木材生意,广东人经营铝合金、建材等,由此也形成了很多大城市中的“浙江村”“福建村”“广东村”“河南村” 等同乡聚居、行业趋同的现象。各地的同乡会、地方商会不仅遍布各大城市,甚至在县城也有分会组织,在海外更是6000万华人华侨团结的载体。各类以乡缘为纽带发育出的组织也从最初的同乡联谊逐步转变为稳固的商业同盟和利益共同体。“乡缘”在华夏子孙的意识里具有独特的认同感、归属感、亲近感,向心力、凝聚力、组织力。
四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移民社会是一个一盘散沙的陌生人社会, 运行规则只能靠契约。契约是西方社会运行的普遍逻辑。契约关系具有普适性,可以随时终止旧的契约, 也可以迅速建立新的契约。靠契约建立的西方社会的团结是外律型机械组合。而中国的乡村是熟人社会, 世代聚族而居的邻里关系使得人与人的关系十分密切,形成了一套建立在感情、诚信和互惠基础上的交往规则与行为规范,注重人际关系的协调,讲究人情、关系和面子。以感情生成的人际关系具有独特性,情感的建立与消除也不像契约那样可以立马兑现,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中国人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团结是内生性的有机融合。这也使得中国农民与世代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乡村人际关系很难割舍。
五是历史积淀的价值取向。西方国家崇尚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决定了他们更看重个体价值,提倡人的自由和个性发展,家族意识相对淡薄。中国人看重族群,重视家庭,崇尚大家族观念。以姓名为例,西方习惯名前姓后,强调个人特性,而中国人则习惯姓前名后,更强调家族传承。梁启超曾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也”。受儒家忠孝、仁义及三纲五常等思想影响,中国乡村形成了以家规、家教、家训为核心的家族文化体系和宗法制度,其传统和精神理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植根于每个中国人心中,即使远涉重洋,以姓氏族群为旗帜的寻根问祖仍是6000万华人华侨心中解不开的情结。
与拔根就走、彻底了断、无牵无挂的西方农民进城落户不同,中国农民在乡村的根扎得既深又广, 且根系发达,千丝万缕,源远流长,既有物质层面的联系,又有精神层面的寄托。这种独特现象决定了中国不能简单照搬西方城市化的模式,而应采用集成改革的方式解决中国城市化问题。
一是变革思维方式。首先,应充分考虑公私两种所有制农民选择进城的自由度不同。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农民个体的自由选择权在某些方面势必受到共同体的约束。其次,应充分考虑两种精神寄托的追求不同。西方移民社会以动态扩张的四海为家为追求,中国安土重迁以叶落归根和乡土乡缘为追求。再者应充分考虑两种人际关系生成的基因不同。陌生人社会以契约为基因生成的机械式组合不需时间,熟人社会以情感为基因生成的有机性融合则需要过程,爱一个人不容易,忘掉他甚至一生都难。因此,中国城市化的制度设计,必须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弄清“拔根”与“扎根”的区别,从中国的发展现实出发。
二是变革城市化理念。中国历史上曾有过三次城市化高潮: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代,旨在建城立邦、巩固政权,建有城池七八百座;第二次是宋代,旨在促进商贸、繁荣经济, 仅十万以上人口的城就有四十多座, 史书上可见到名字的镇4600多个,首都汴京人口超百万,世界第一;第三次也就是当前正在进行的城市化,主要目的是繁荣经济和宜业宜居。今天的城市化,最重要的是正确理解城市化的内涵。城市化不是把人都集中到大中城市去,也不是一定要有一个聚集居住的“城”或者“镇”,而是居民无论在哪里生活都能享受到与城市相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农民进城买房大多集中在县城或集镇,因此只在大中城市下功夫不符合城市化发展规律和现实社会需求,也不是城市化的本意。大多数发达国家承载人口的主体都是小城镇,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城市化还是应以发展小城镇为重点, 走费孝通先生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的路子,让农民就近、就地城市化。
三是变革产业布局。要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产业支撑是基础,解决农民就业是关键,要围绕小城镇发展符合农村需要、适合农民就业的二、三产业。应充分发挥制度优势,通过行政干预将国有企业总部及一些大学和科研院所搬迁到小城镇。从世界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来看,许多小城镇都是围绕企业和大学发展起来的,如西雅图的林顿镇、旧金山湾区的硅谷、英国的剑桥和牛津等。据了解,德国前100位的企业, 只有3家企业总部设在首都,其余均在中小城镇。我国96家央企全挤在首都,每个省几十上百家省级国企也都挤在省会,在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这些企业总部完全可以下迁到乡镇去。“总部经济”、大学带城的效应一旦释放,将会极大地促进和带动当地产业和小城镇发展。
四是变革治理思路。城乡两栖、居业分离的生活状态已经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独特风景。采用过去稳态的人口治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亟需调整路径、创新方法, 应探讨无论户口在哪里,居住二十天以上的都要在社区进行登记,作为常住人口管理的治理思路。也可以借鉴美国社会安全号码等更加灵活的常住人口管理方式。农忙回乡务农,农闲进城打工,将农业作为副业,将农村作为退路,这可能会成为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国农民的生活常态,城乡统筹治理,变静态的被动跟踪服务为动态的主动超前服务,是适应这一生活新常态的必由之路。
五是变革城乡体制。要从根本上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应该按照人口密度和人口集聚程度,而不是按照城乡或行政级别配置资源。一个一万人的村庄,就应该按照一万人的社区去配置资源;一个几千人的集镇,就应该按照几千人的实际需求去配置资源。只有打破按城乡、按级别配置资源的旧思路,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城贵乡贱、重城轻乡、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