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红楼梦》女子为何尽是悲剧
以《红楼梦》所处实际论,在个人主义时代而维持宗法时代之组织,无疑要生冲突。大家庭制度到此己成强弩之末,这是事实,因而欧风一侵,此种制度随即解体。
红楼梦反映了这样一个时代:封建宗族观念日渐淡薄,个人主义观念逐渐增强,传统父家长制家庭危机四现,但又缺乏新的法律制度模式来填补真空。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曹雪芹在阅尽贫富贵贱的人生变幻之后,背负身、家之痛,以文学家、哲学家的敏感与才情,于盛世之中更早地聆听到了衰音。
“悲凉之雾,遍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他强烈地控诉与质疑封建社会的一切陈腐俗套,试图探究一种关于人的存在的终极关怀。他对现实社会赋予他笔下人物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的思想,创造出一个个崭新的形象,寄托他自身的新的社会理想。
他笔下的宝玉,厌弃仕途经济、经世致用的道路,否定“文死谏、武死战”的封建最高价值,追求一种真性世界和人格理想,渴望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满足,带有个性解放的色彩。
然在当时,并没有新的道路可走,宝玉在封建礼教的樊笼中欲出不得,欲抗不能。随着内外矛盾的加剧,随着家世衰败、黛玉弃世,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青春生命被损害被毁灭,爱情理想破灭,万事成空,百念俱灰,终于悬崖撒手,走向庄禅式的寂灭。
他笔下的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第五十五回)然而她出不去,她的才干未能拯救贾府于危败之际,最后不得不以女儿之身远嫁外番,作了封建时代政治婚姻的牺牲品。
他笔下的黛玉,“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超逸灵性,诗才横溢,与宝玉有着共同的理想与心灵的交汇,“木石前盟”,神仙伴侣,然而“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他们的爱情,世所不容,最终“泪尽而逝”。
他笔下的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温厚贤淑,博识豁达,安份随时,几乎集中国传统女性之一切美德于一身。按封建道德的标准,金玉良姻,其美非常。
然而宝玉的理想主义与宝钗的现世主义始终存在冲突,“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良人一去,绝无眷顾,以至于“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其悲剧命运,其实更甚于黛玉。
他笔下的元春,一朝得宠,贵为皇妃,使贾家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然而终究只是瞬间的繁华、一时的欢乐,作为一个深宫女子,她的命运取决于变幻莫测的政治风向和皇帝个人的好恶,而自己丝毫不能主宰,真乃“悲险之至”。
他笔下的凤姐,是脂粉队里的英雄,泼辣美丽,恃强能干,言谈爽利,心思精细,“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在贾府行将衰败之时,是她在运筹谋画,独支大厦。
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在贾府势败之时,她竟“诸罪所归”,落得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逃脱了不作为封建社会中女性被压制、损害的悲剧命运。
还有尤二姐、尤三姐,她们不甘沦为男人掌中的玩物,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试图追求正常的婚姻与人生之幸福。尤二姐以“柔”的方式试图改过自新,尤三姐以“烈”的方式觉醒抗争。
然而无论是柔弱的尤二姐还是刚烈的尤三姐,封建礼教却注定她们不可能拥有圆满幸福的婚姻人生,美丽的生命、亮烈的才情最终都被戕害扼杀于无声。
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自西周以来并无任何值得一书的创新发展。婚姻从来不顾及男女个人的情感,而是家庭与宗族的大事。封建纲常被不断地强化加固,女性始终处于被束缚、被禁锢、被压制的地位。
九十年前,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借用鲁迅先生的方法,翻开三千年封建社会的婚姻法律制度史一查,这制度没有爱情,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三纲五常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女子的眼泪来,满本都写着八个字: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棋局已残,吾人将老,欲不哭泣也得乎?”至此,似乎应该理解,为何曹雪芹笔下的众多女子,个个各秉才情,各具风流,然她们的最终命运竟都是无一例外的悲剧?
究其根本原因,她们的命运并不仅仅是她们个人的命运,而是那个时代女子的普遍命运;贾宝玉的悲剧,也并不仅仅只是他自身个体命运之悲剧,而是封建婚姻制度所必然缔造的群体大悲剧。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红楼梦》,正如第七十六回中所描写的最后一次贾府中秋盛宴,夜静月明,天空地净,吹笛人远远地从桂花树下送来笛声,呜呜咽咽,袅袅悠悠,吹响了一曲封建家国制度的挽歌。听笛人由苦闷而醒觉,新的社会理想虽然朦胧渺远,然而必将动地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