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美的特征及形成的条件
关于对书法美的概念,是在文字产生很久以后,书写技巧发展到相当成熟的程度才产生的。汉朝的隶书,一直作为中国隶书的代表,进入登峰造极的境地,以后的各朝代流传下来的隶书远不及其丰采多姿,只是仿效它,而难于突破,至今仍有的汉碑就达三百多个,都不失为艺术的珍品,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汉隶总是以其碑刻出名,如 《 石门颂 》、《 史晨碑 》 、《 礼器碑》、《 张迁碑 》 、《曹全碑》,却不知道作家的姓名,人们只发现汉朝有不少伟大的书法作品,却不知有哪些伟大的书法家,显然,古人在金石镂刻文字,其用意是求永存不灭,并非为艺术表现的需要,但唯其要立于山岳殿宇以纪颂功德,彰明业绩,所以在书法镂刻及其碑面图文安排上便不能不精刻考究,尽管那时书刻者,并无明确的艺术创作动机,但追求好看,也便是情理中的事,这正是审美动机的萌发。应该注意到,中国书法的艺术创作,自经历了唐宋间的繁荣兴盛阶段后,相应地停滞下来、而书法理论和书法艺术审美的研究却不断地有所发现和发展,到了近代,人们把美学哲学、文艺学、文化史、社会学融汇在一起,加强对书法理论和书法审美的研究,使中国书法的研究从对笔意、章法、碑帖之争,羲献抑扬,兰亭疑案,篆隶研究的小天地中开脱出来,进人了一个更深,更广泛的研究领域中去。
在书法理论研究中,有几个近代人们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这就是:书法艺术的性质是什么?美的起源及发展。王邦虎、詹绪左在《略读书法美的两重性 》 一文,把近年来书法界对书法艺术性质的争论的意见归纳为三种:
其一,书法是形象性艺术,点画结构取代了自然的物象(刘纲纪 《 书法美学简论 》 )。
其二,书法是抽象的符号艺术,书法所“托”的“假”的不是物,而是“字”,而汉字只是一种符号,因此书法艺术不可能见到形象(姜澄清《 书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艺术 》 )。
其三,书法是一种直接反映精神的艺术。这种艺术运用的形象思维的过程是从生活的具体物象,走向作者的审美思想相结合的抽象意趣再由抽象的意趣到具体方块字的点划结构的变化(秦裕芳《 书法美之再认识 》 )。王邦虎、詹绪左认为这三种观点都不完整,他们提出:“探索书法艺术的性质,必须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内容,美是多方面具体的统一,书法艺术的美,正是它形式美与内容美的统一。”由此他们提出了书法美的两重性 , 以汉字为客体,以形式美见长的造型艺术,我同意他们的分析方法,我想顺着这个路子,进一步探索一个更深人具体的问题,这就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特征及产生书法美的条件,并由此而解释书法审美与社会的关系。
考究中国书法艺术主要表现于以下的几方面特征:
(一)书法是一种线条艺术。中国书法是以抽象的线条表现情感的流动,形成书法美的契机的,它透过了线条的“静”,表现情感变化的“动”,书法艺术作品中字的造形虽然在纸,但正如沈尹默先生所说的“它的神情意趣,却与纸以外的自然、环境中的一切动态、自然相契合以妙用。”中国文字最初来自于象形文字图画,所以后来也保持一定的造型性质,这是中国书法富于形象性的原因之一。但是中国文字书体自隶变以后,它的形象性的特点却逐渐消失了,即便是象形字,也体现不出象形的特点,而书法艺术的形象感并示因此减少的,反而增强了,那种与自然动态契合的神情不是变淡了,而是浓郁了,这里关键一点就是这些精妙的书法作品的线条具有更大的概括性。象形文字只能使人领悟一些具体的物象和简单的劫作的意思,而书法艺术的线条变化与书写内容的契合却能使人感受到壮阔的场面和流动的情绪,、由于书法艺术的线条形象和组合方式,更加富于变化,因此它艺术的表现能量比象形字就更大了,也就是说触发人们联想的作用就更强了,传统的书法艺术讲求结构布局,笔画结体的平衡性和统一性,每一种书体都有固定的程式,一些优秀的书法家都能在这些程式的基础上发挥想象的作用突破程式的限制,标新立异,使人们的感觉为之一新。从而在巨大的艺术享受中加深对作者的理解,人们在比较中发现书法家竟能将汉字写成这样的雄健和秀美,这样的奔放或工整,这样的朴厚或飘逸,因而感到格外地喜悦,与作者产生感情的理解和共鸣,而这一切都是在线条表现中感受到的。于是,在线条的作用下,书法艺术的发展在消除图画痕迹的同时,发展形成了一种独立精深的艺术契机,这都是线条艺术产生的效果。 ·
(二)书法是一种“以力为美”的艺术。品味中国书法艺术的精品,我们发现,无论它的风格及其线条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都是以其线条来表现含蓄的气韵,讲求线条的坚韧有力,前代的书家学者强调中锋运笔,目的是讲求线条的力度,在古代书法轶事中,曾有不少力透纸背,人木三分的故事,这足以说明人们追求书法艺术线条沉实的美,在书法艺术精品中,我们都能感受到线条肥而不肿,瘦而不削,通体壮实和富于内劲,这就是运笔中“力”透的作用,在这前提下书法艺术品呈现出艺术美,有如神采焕发,产生独有的艺术魅力。在讲求以力为美的基础上,甲骨文古朴瘦劲,金文肃穆流畅,汉隶气势浑厚,北碑刻豪放雄奇,不同时代的作品表现出不同的特色,其共同点是讲求用笔的扎实和力度,以浮滑为败笔。讲求以力为美的原则,与不同时代风格,不同个性的书法家和创造特点揉合,便构成了书法艺术中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以此为内核伸发开去,便构成了中国书法艺术繁花似锦,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出现了汉隶、唐楷、北碑、南帖,云蒸霞蔚,万花竟艳的景色。显然,以力为美的原则并没有限制书法创作中个性的发展,相反都辅助了有特色的个性的形成,历史上大部分的书法家,特别是有成就的书法家都是注意个性发挥的,在其中,一些书法艺术创造发展全面的,便卓然成家,如王羲之,张旭,一些创造性较少的,或甚依门傍户,只在局部和枝节上有其独到之处,也仍表现出一定的个性,决不会和他们所效仿的宗师、巨匠雷同,在这个意义上,书法艺术又是一种表现个性的艺术。以力为美的原则的发扬和个性的发挥,一方面反映出书法创造者继承传统,遵守法度,同时又能发挥主观再创造的作用;另一方面却由于个性的发挥了艺术书法与实用书法的联系促进整个书法艺术的同步发展。
(三)书法是一种情感艺术。作为书法艺术的创作和欣赏,情感的作用是很重要的,而情感的作用在书法作品中是通过联想和想象表现出来,通过对线条的感受交流感情的,人们在创作一件书法作品时,寄寓着一定的思想感情,在欣赏一件艺术品时,也寄寓一定的情感,只有在创作和欣赏中发挥主观想象的作用,才能在抽象的线条中。发现书法美的存在,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谈到书法家张旭时说:“旭善草书,不治他伎熹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以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石,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上,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也。”韩愈这段话,表明了张旭的草书创造是力图以线条表现感情的,作者的想象与情感交融在一起,便形成了气韵,寄寓于起伏变化的线条之中,而读者又往往在欣赏这些起伏变化的线条,体会作者蕴含的情绪,书坛上盛传张旭见公孙大娘舞剑,后草书大进,王羲之观鹅而使“之”字的写法风姿多彩的故事,书法家发挥了联想和想象的作用,以线条作为表现自己情感的对象,以笔墨作为表现情感的工具,构成了一幅妙不可言的艺术作品,这样,人们在静静地观赏中产生了情感的萌发,书法作品的线条就动起来,达到了沈尹默所说的:“无象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显然,想象和联想是沟通读者与作者的桥梁,在欣赏书法作品的过程中,人们发挥联想与想象的作用,从书法作品中联系到客观外界的物象,从书法作品的风格,联系作者的性格和品质。比如,前人对颜真卿的书法作品就有这样的评价。
“真卿如项羽排甲,樊烩排突,硬弩欲张,铁柱持立,昂然不可犯之色。”
《 不审 》 、 《 乞米 》 二帖,在颜最为杰思,想其忠义愤发,顿拙郁屈,意不在字,天真罄露在于此出。”
“《临洲帖 》 视鲁公他书特大,而凛凛忠义之气,如见生面。”
“鲁公 《 送裴将军诗 》 兼正行分篆体,倏肥倏瘦.倏巧倏拙,或动若钢铁,或绰若美女、或如冠冕大人.鸣金佩玉于庙堂之上,或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或如金刚謓目,夜叉抱臂,或如飘风骤雨,落花飞雪”见 《 书林藻鉴 》
这些评语正是体现出从书法作联想到大自然的物象;从颜体字的气韵想象颜鲁公为人品格 ,在想象联想的作用下,书法美的内涵充实了,抽象的线条也蕴含着无穷的韵味。
在分析中国书法艺术特征后,我们认为书法审美与社会的政抬、经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形成书法艺术美的存在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首先,书法艺术是以线条成象产生书法美的艺术,客观上就必须具备其特有的物质因素,即中国的方块字,特有的书写工具(笔、纸、墨、砚),以及对前人书法艺技的发现和继承。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体现中国书法艺术特有线条美,这不仅表现于它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文字书体、书写工具变革的必然联系,而且有赖于人们对古代丈化发掘研究水平。比如,在清代乾嘉以后,汉魏碑出土越来越多,后来人们在商丘发现了甲骨文,于是更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故清代对汉魏碑及以前的更古的碑刻的摹仿,是高于前代的水平的。出现了一个集古代书法之大成的局面。其次,既然书法艺术的美,寓于作者和欣赏者对艺术美的理解,那就必须受到时代审美理想的制约,受各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影响,而形成相对的时代风格,其中,作者和欣赏者的水平和素质固然十分重要,但归根到底艺术风格总是蕴含着时代的特征,是时代的产物。比如唐时书凡三变,唐初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诸书法并髻迭轨,均为清劲,为之一变,唐开元时,李北海、颜平原、苏灵芝等人投唐玄宗之好,皆崇肥厚,此为二变,唐元和年间柳公权等书法家变肥厚为健挺,削肉存骨,为之三变,而这些变化,总脱离不了每个时代特有的审美标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的环境密不可分的。其三,书法艺术是借助于文字为中介的艺术,它不同于绘画可以直接地观照出生括的物象,直接来源于生活,它是借助于汉字这表达语言的符号来表现情感,因此作为文字符号应该有广泛的实用性,能为人理解,方可能为人们承认,在广泛应用中上升为艺术。事实上,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总是与新的书体,新的书写工具的流行,为人广泛应用有密切关系,它依附于文字、书体的变革,书写工具的改造而发展,在为人广泛使用中成熟。
必须在此强调的是:书法艺术尽管在书写应用中产生,但并非是以其实用程度来决定其艺术价值的。书法美尽管蕴含着一定的功利因素,但功利却并非是美的本质。书法美并不仅是为应用的需要而存在的。那么,书法美的起源是什么,它存在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有人把这归纳为三个原因。一是人们在书写过程中书写技艺和日臻成熟,产生了审美动机,使书法从实用性的记录语言演变为有审美目的的艺术创作;二是由于历代以书取士的选举制度的影响,一手好字成了进阶取士的敲门砖,使不少人对书写技艺着意经营;三是儒家伦理观,文艺观的影响,“崇雅”“尚礼”等观念有如一种催化剂:便不少人的诗书琴画作为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以悬挂字画书家大作,标榜自己异于流俗。这也相应地促进了书法欣赏和创作的繁荣。这里需要补充的是,三千年来中国封建统治中形成一套正统的儒家理论,封建王朝的不断更替与延续,使中国特有的“读书人”队伍普遍存在不安定感,这样,以“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的儒家正统观念就很容易为他们所接受,“崇雅”“尚礼”的观念,就具有更大的实际意义了。鉴于上述这些因素影响,书法艺术就逐渐在书写应用中分离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到了明代,书法艺术的欣赏从以前一般是手卷过渡到“中堂”、“条幅" ,装裱技术也发展了,收藏风气更盛行意味就更浓了,书法作品的艺术意味更浓了,书法艺术便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艺术体系。
综上所述,书法艺术尽管随社会应用而产生,为社会的需要而发展,但书法的美感不一定随应用的减少而消失,一旦成为一种艺术就可以脱离于书写应用而相应独立存在,它的产生和存在,蕴含着复杂的社会审美因素,一方面,文字书体的演变,书写工具的改革影响书法艺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复杂的书法艺术的审美因素,决定它的存在价值,我想,这也许是中国书法艺术为什么在唐宋后没有很大的突破,而它又终能承习于历朝的优秀传统,在书法理论和艺术审美的研究中日臻成熟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