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家思想与人工智能有联系吗?道与自然的联系是什么?
学习道德经,开启大智慧。
老子《道德经》中最家喻户晓的话就是“道法自然”。热爱《道德经》的人喜欢这句名言,不懂《道德经》的普通人也喜欢这句名言。
第二十五章
第一段: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第二段: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第三段:吾不知其名,强(qiǎng)字之曰道,强(qiǎng)为(wèi)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第四段: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一申人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二申人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三申人大)
第五段:道法自然。
人们通常认为《道德经》最难懂的是“道”,其实比道还难懂的是“自然”。《道德经》是华夏文明的代表,《道德经》的思想高度代表华夏文明的思想高度。
站在人类文明的角度,在人类近一万年的文明发展中,先后出现了古埃及文明、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西方基督教文明、印度文明、华夏文明等文明,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的思想家、哲学家、精神导师。
老子和孔子无疑是华夏文明的思想家、哲学家、精神导师。老子《道德经》是华夏文明的两大源头之一,深入解读《道德经》,直接关系到解读华夏文明的心灵和思想。
今天,儒家思想的影响力有所下降,老子道家思想的影响力却不断上升。老子道家思想对人的心灵有非常超前的预测,对人工智能的理解也与道家思想有关。
道——路径——人工智能的发展逻辑很清晰。老子道家思想与人工智能关系极大,能够指导人工智能的探索。
道法自然是道家思想的一把钥匙。在西汉的《淮南子》和魏晋的玄学中,自然的观念极其重要,自然的观念有时超过了道的重要性,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口号,河上公和王弼的《道德经》注直接用自然来注释道。
离开自然这个理念,道就无法说清楚,或者说无法把握道。
《道德经》25章是道与自然的直接阐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以往的版本中,道法自然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是逗号相连。
学人有一种疑问:自然如此重要,那么老子前面为什么说“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自然怎么不在四大之中?老子应该说五大才对啊,而不是四大。
今天,自然观念的重要性在科学界和普通知识库中已经远远超过了道的重要性,自然观念对于科学家、专家学者、甚至知识架构有了很明确的认知范围,道的概念仿佛逐渐退出核心地位。
人类一直在用文字赋意,成为专业术语或理念,理念又作为人类知识模块和逻辑架构的关键节点,于是文字的意义在逐渐发生变化,原来重要的文字、术语、理念在逐渐退出,原来次一等的或不重要的概念却越来越占据知识和心智的中心地位。
普通大众和文化精英对文字严肃性下降,使用的不规范和不严谨都在加速这一退化过程,从而使文化陷入模糊争议之中。在语言和概念都模糊的背景下,语义不能达成共识,文化与知识必然会出现模糊。
这就需要我们回归老子的原文,探索道与自然的关系。这段话的很多家译文是: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五大”之中,等于把老子最重要的“四大”概念直接否定了。这肯定不是老子的原意。
河上公把“道法自然”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分开注释。在“道法自然”下是这样注释的:“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的注释也与河上公的很接近。
河上公是道家思想的传人,是一位修行人。王弼则是一位学问高深的儒家学者,出生在官宦之家。王弼对“道法自然”的注释是:“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河上公的注释极为重要,把我们今天理解老子的原意和自然的内涵都阐述的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