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亡准噶尔以后,清政府是如何治理新疆的?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把握了准噶尔部内乱迭起,部众离心的大好战机,分兵两路西进,最终灭亡了准噶尔,完成了对天山南北的统一。为了宣示武功,乾隆将这片广袤的土地命名为“新疆”。

新疆打下来了,要如何治理呢?不同于内陆,新疆地广人稀,民族、信仰问题交织。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清廷制定了一整套包括军事、政治、经济的治理策略。

统一天山南北后(1762),清政府在新疆设立了伊犁将军,将军府设在惠远城。这是清朝官方在新疆的最高军事、行政长官。其下设置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分驻南北疆各城,管理军政事务。清廷还从全国抽调满蒙八旗及绿营兵分地驻防。其布防原则上北重南轻,其中伊犁驻兵为多。

为什么清政府将伊犁作为新疆的政治中心呢?

首先是出于维稳的需要。伊犁曾是准噶尔的统治中心,为了防止叛乱势力死灰复燃,防止沙俄蚕食侵略,必须加强对伊犁地区管控。从地图上看,伊犁是当时新疆的中心,在伊犁设置将军府,能与乌鲁木齐设都统、喀什噶尔设参赞大臣形成掎角之势,便于相互驰援;同时,这里水草丰美,可以发展农牧业,适宜垦荒和大规模驻兵,从而减少军费开支与内陆百姓负担。

乌鲁木齐是仅次于伊犁的重镇,其都统受伊犁将军辖制。此地驻守满、蒙八旗携眷官兵三千,绿营兵一万;库尔喀拉位于伊犁、乌鲁木齐之间,只有一营绿营兵;巴里坤是天山北路又一重镇,这里驻守四千官兵;古城地处巴里坤、乌鲁木齐之间,驻守一千二百官兵;塔尔巴哈台西接哈萨克,北邻俄罗斯,战略位置重要,这里驻守三千二百官兵。

天山南路地区,以喀什葛尔最为重要。因此清廷在此设立参赞大臣,总管南疆八城。这里驻守着一千一百名官兵。整个南疆,有八千左右驻军。

新疆地域辽阔,民族复杂,清廷以俗而治,在此分别推行札萨克旗制、府县制、伯克制。

札萨克旗制原本推行于内外蒙及青海。这是一种综合了八旗制和部落制特点,带有军事管理色彩的行政管理体制,它清廷实行于哈密、吐鲁番的维吾尔人,以及东归的土尔扈特部。

北疆水源充足,土地广阔,适合大规模开垦。清廷在内陆招募一部分无地贫民来此垦荒。汉族移民的增长,耕地面积的扩大,使得行政管理日趋复杂。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清廷在巴里坤、乌鲁木齐设置了一道、一府、一直隶州、五州县。除了当地守军,新疆的府县行政事务一律由归陕甘总督管辖,任职的官员,大多是满人,此外还有少数蒙古人和汉军旗人。

伯克,在维吾尔语“长官”之意。清军进入新疆前,南疆的维吾尔聚居区大多实行伯克制。清廷改革了伯克制,规定各城的伯克一律由参赞大臣奏报,批准后才能走马上任。而且,伯克不能像过去那样,父子承袭,不能在本地任职,不能兼任宗教职务。

任用的伯克从三品到七品不等,管理一城的伯克是三品,名叫阿木其;协助管理城市的伊什罕为四品;管理粮赋、征输的伯克是五品;管理税收、水利、刑名、文档等伯克是六品;剩下的管理治安、市场、驿馆的伯克是七品。

为了让他们尽忠职守,清廷除了每年给城主、副城主一定数量的养廉银,还按其品秩高下,分别赐予养廉土地和种地人。

改革后的伯克制,缓和了南疆的阶级矛盾,一度促进了当地的繁荣。不过,伯克制仍然存在不小的问题,当伯克与派驻当地的办事大臣沆瀣一气时,民众难以反抗。

乾隆三十年(1765年),乌什爆发了民乱。原来是当地伯克大肆索掠,办事大臣又置之不理,当地人只有选择反抗。为了平定这场动乱,清廷从伊犁、喀什调兵,围城半年,才将起义镇压下去。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问题更加严重。道光以后,南疆社会矛盾激化,与这些伯克们对百姓的肆意盘剥关系密切。

新疆远离内陆,运粮不便,为了让大军和移民能长期戍守,清廷在此屯垦戍边。此举为维护边疆的稳定有突出的贡献,对后代影响深远。

屯田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兵屯、旗屯、犯屯、民屯、回屯。

兵屯,是绿营兵的屯田,“兵屯之制,一夫拨田二十亩”。主要在北疆的乌鲁木、伊犁、巴里坤、塔尔巴哈台。南疆的集中在哈密、吐鲁番、阿克苏等地,但规模不及北疆。为了让屯兵安心,清廷鼓励其带家眷。因此,携眷屯兵最多。兵屯以乾隆嘉庆朝最兴盛,道光以后趋于衰落。

旗屯即八旗屯田,主要分布于伊犁。乾隆末年,驻防八旗人口渐多,生计很成问题。嘉庆七年(1802年),新任伊犁将军松筠决意屯田解决旗人生计问题。他开渠引水,得地十二万亩,将其交予闲散八旗人员耕种。

犯屯顾名思义,就是由犯人垦殖的屯田。乾隆中期以后,新疆成为发配内陆罪犯的地方。当然,能够屯田的都是罪行较轻的,罪行重的直接成为屯兵的奴隶。屯田的流放犯一般每人有十二亩地,带家眷的再给五亩。他们的收获,除了一年的口粮,其余的都要尽数交纳。低下的待遇,令其不堪忍受,经常以逃亡作为反抗。

回屯是维吾尔人的屯田。清廷用兵准噶尔时,哈密、吐鲁番一批维吾尔人随清军屯田。平定天山南北后,清廷从南疆迁来一批维吾尔人到伊犁屯田“其回民授田之户,论籽种,不计顷亩。”每年伊犁官兵的粮食,有六成来自回屯。后来,清政府又在南疆各地兴办回屯。

民屯就是内陆的自耕农,他们主要分布于乌鲁木齐、巴里坤地区。主要成员是内陆的无业游民或失地农民。为了鼓励开垦,清廷会发放种子、农具,而且五年不收任何税赋,第六年每亩纳细粮八升。除了内陆普通民众,北疆的绿营兵子弟、表现好的犯人都可以转变成自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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