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有什么法律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物权法》上主要指以集体所有权为基础的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集体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形式,集体成员依法对集体财产享有集体所有权,这是集体成员权益产生、存在和行使的依据。《物权法》第59-63条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大致而言包括两种权利:一是直接的物权,即对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二是物权派生的管理权利,即对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决策的权利。【管辖】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要区分权益受侵害的具体情形确定管辖。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时,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纠纷,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其他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权益纠纷,组织之外的人侵害成员权益纠纷,按照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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