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扯股东的权利(上)
风险提示
文章内容源自本公众号及作者经验积累与实践操作,仅供参考,不具权威性。
不是法律出身,想到啥就说些啥,别抬杠。
前两天和朋友讨论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认定的问题,我突然想,股东到底都有啥权利,哪些可以委托,权利会不会受到限制,这些权利有些啥玩法。抛砖引玉,欢迎补充。
权利有点多,一篇写不下。看之前大家可以想想,股东都有哪些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A股)
2.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科创板)。
3.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条就是所谓的“同股同权”,实施了很久很久。表决权是股东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木有之一。从持股100股的mini散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股1票童叟无欺,谁持股多谁嗓门大,谁桌子拍的响,谁影响大,可以说表决权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基础。
天朝监管理念还是偏向维护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持股多到一定程度或身份特殊时,表决权也会被限制,比如常见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等等。
有些时候,股东之间在某些利益安排下会把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行使。
表决权委托
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话题比较复杂,请金姐有时间念叨念叨。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这是法律条文,说了一点点。其实现在的监管导向之一就是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有点问题监管机构一直追问,逼着上市公司把藏着掖着的都掏出来,这就是在维护股东的知情权。实践中,有些问题会比较头疼,比如股东名册这玩儿。请看《贵公司的股东人数到底是多少?!》(点击蓝字见原文)。
除了公司公布的信息外,股东还有其他的渠道去行使知情权:投资者电话、互动易/e互动、公司邮箱、各种说明会等等。公司上市后就成公众公司了,前一阵DZJG的事儿闹的挺凶,啧啧,都不容易。你说问问题的都是股东么?不一定。但现实中,知情权行使人的范围会被无限扩大,这也是上市的成本之一吧。
广义的知情权意味着广义的信息披露义务,这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我也一直在琢磨这玩儿的尺度和界限。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质询也好、建议也好,可以理解为知情权的补充和延伸。质询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建议也是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建议公司得听着,至于干不干就不一定了;质询后公司得回复,至于回复啥内容就不好说了。
有的质询vs回复就比较到位:
退市预警公告发了N个。。。我觉得董事长说的没错。。。只是现在壳儿不值钱了。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这是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优先配售,对于股东就是优先认购权。
其实背后的逻辑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转让注册资本份额差不多,也是原股东权利的一种。
公开增发优先配售
可转债优先认购配售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收益权包括收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最近几年监管、市场越来越重视现金分红,高送转概念凉凉。同时,长期持久稳定的现金分红也是检验公司质地的指标之一。请见《这届“雷”不行了?》(点击蓝字见原文)。
不分红的关注函
嗯?嗯!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票是股东的,当然可以卖。不过我着实不懂转让权、交易权、处置权有啥区别。依稀记得15年股灾的时候,各家都在想着招儿停牌躲跌停、躲爆仓。后来监管对停牌的要求就多了,基本原则是“能不能就不停能少停就少停”。交易权这个词儿是从问询函、关注函里学来的:
停牌时间太长的
看起来像躲爆仓的,不易
还是那句话,天朝监管理念还是偏向维护小股东的利益的。所以某些股东的交易权(买没啥事儿,卖不行)会受到限制,比如IPO、定增、特殊身份(董监高)、股权激励对象等等。交易权的暂时受限不意味着其他权利木有,处于限售状态的股份依然可以行使收益权、提名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这不是mini散能有的权利鸟,是大户们鼓捣的事儿。以前还不是很多,近几年多了不少。
自行召集1
自行召集2
窃以为,10%股东(们)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行使召集权是个好事儿。
我捋了捋,股东主要权利有十几个。有些有行权门槛,有的木有。
在不同场合,同一个权利的叫法不太一样,比如表决权也可以叫重大决策参与权、参与权,比如有的地方直接把现金分红称为分红权,再比如诉讼权和监督权本质也差不多。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