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辛敏超
(2009年4月23日)
同志们:
现在开会。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就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今年是全省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的第二年,4月1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乡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环境整治年活动,市城乡环境整治督查组也将于近日分赴各县专门督查此项工作。4月22日,在县政府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晓春书记就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今天把大家召集上来,召开这次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晓春书记的讲话要求,在近日集中开展一次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全面彻底改善我县城镇环境秩序。
目前,我县城镇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县城巴彦镇为例,主要体现在:一是治脏不够彻底。个别背街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还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出现回潮;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三是治差力度尚小。一些沿街小门面设置不规范,牌匾橱窗设计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小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市政秩序不规范。机动车、畜力车沿街停放占道,污染环境,阻碍交通,城区西部缺少市场,导致流动商贩沿街叫卖,以路为集的现象严重等等。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虽然有城市管理问题矛盾积压过多等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主观因素也十分突出,主要是我们个别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城镇环境整治上存在松懈、麻痹、厌战的情绪,缺乏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措施。今天到会的各部门和单位,都是县城乡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这就要求大家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认真研究解决,力求工作实效。
二、全力抓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这次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县城巴彦镇为主,兴隆、西集、洼兴等镇也要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了确保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综治办主任聂福轩、公安局长吴刚、建设局长韦玉德、安监局局长王会、工商局局长邰迪熠、城管局局长王新任副组长,由公安、安监、建设、城管、环保、卫生、工商、财政、人事、广电、政府办、综治办、信访办、法制办、运管站、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巴彦镇等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搞好五个方面的清理整顿:
一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巴彦镇配合,重点解决影响城镇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对城镇内所有垃圾点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垃圾箱无积底垃圾,垃圾点四周清洁无垃圾,垃圾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人行道、路边沟及空闲地带、背街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洁,达到无任何垃圾废弃物;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饭店、干洗店、居民住户及单位进行教育,坚决杜绝主街两侧和临街建筑垃圾乱堆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现象;由城管局牵头,工商局配合,对主街两侧和临街建筑物乱贴乱画、标语私拉乱挂、广告乱设乱贴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工商局牵头,城管、公安、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配合,重点解决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问题。对城区内各类集贸市场、商场、摊区秩序进行清理整顿,凡占道作业、占道经营行为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违法行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和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摊床,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关于流动商贩及沿街商贩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部分巷路设临时摊区,派专人管理。
三是开展市政秩序专项整治。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安监、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建立严格的牌匾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门面装修、广告牌匾的悬挂和门前物品的摆放,对落地占道广告牌匾一律取缔;对掘路施工、占道施工等行为,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恢复,严格按照限时占挖、分段开挖、及时回填的要求进行管理;对沿街叫卖的小喇叭、街道两侧商家的高频音响以及娱乐场所的噪音扰民行为,要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对虽证照齐全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也要依法注销。
四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由公安交警牵头,综治、公安、城管、运管等部门配合,重点解决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照上路、酒后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违章违规行为,对重点路段、学校门前、商都周边要增设值勤警力,保证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交通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非法营运和黑车营运的打击力度,坚决制止客、货车辆超载超员现象,整治客运车辆站街叫客、站外停车下客的行为;交警和运管部门要集中开展“送子车”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无照和报废车辆参与“送子”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是开展城建秩序专项整治。由建设局牵头,城管部门配合,重点解决建筑垃圾残土运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设和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残土管理力度,集中开展整治乱排乱卸垃圾残土执法专项行动,对城区内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等出土地点及易发的排卸地点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沿途洒落、不按线行驶、出入工地车辆车轮夹带泥沙、乱排乱卸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管严罚,彻底规范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秩序,解决好残土外运不遮挡、施工现场不围栏、建筑材料乱堆放,影响居民群众正常出行和城镇环境卫生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把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迅速开展行动,强化工作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密切配合协作,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全力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的一把手,是这次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战,靠前指挥,落实好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自觉维护城镇环境秩序。广电部门要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及时发现和报道正反典型,推动综合整治工作健康开展。
三要加强督查,跟踪问效。政府督办室要进行严格的督办检查,各项整治行动必须在5月15日前全部完成。各专项工作组在推进各项秩序整顿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有序推进的原则,注意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决避免借整顿之由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发生乱执法、乱收费、乱处罚的现象。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专项整治整顿工作推进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对清理不彻底或应付了事、走过场,甚至是上推下卸,不负责任的现象及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坚持经常,长效管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决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长年性工作。因此,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要以这次专项会战为契机,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各项秩序管理的长期工作规划,细化和确定好长期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县的城镇卫生环境、市容市貌环境、交通秩序环境、食品卫生环境、工商市场环境以及绿化美化环境等各项秩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给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生产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