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网上开炮: 竟赔上80万代价?!

《每日邮报》最新报道了一则有关邻居间的纠纷案件。
案件中的当事人是一对夫妻。老婆叫Kelly,老公叫Wozniak。和他俩起纠纷的邻居,则叫做Randall。
Wozniak原本是一位牙医师,退休后开始钻研野生动物摄影,而他的太太Kelly则原来是个会计师,退休后经常去当地的教堂服务。
夫妻俩因为退休了想要好好享受生活,把一栋位于英格兰坎布里亚郡Rosgill郊區的三室乡村小屋,改造成”梦想中“的退休房。
然而,就在夫妻俩搬进了”梦幻小屋“的两年内,他俩就卷进了一则当地纠纷的事件中心。事件的起因来自家门前的一处绿地。
这处绿地是三角形的,周围是道路围著,就如下图所示↓
之所以这块”三角绿地“成为争执的中心,是因为当地的居民原本可以通行或停车在“周围”道路上。
可是Kelly和Wozniak搬进他们改造好的小屋后,声称那块”绿地“是属于他们私有的,所以周边的居民不能再肆意使用这块绿地。
这时候,文章开头提到的邻居Randall女士尤其不同意。Randall坚称,该绿地是“公有”的,而且当地居民数百年来也一直这么使用著,凭什么现在跑来禁止他们使用。
于是乎,愤怒的Randall就在网上,发布了“声讨”的文章,并在内容中称Kelly和Wozniak为“城里来的流氓”(Townies);还直呼这对夫妻的行为是“小偷”、“说谎”和“仗势欺人”。

Kelly和Wozniak忍无可忍,认为Randall女士的行为根本就是“恶意诽谤”(Libel),便一状告上了法庭。

→ 高等法院的审判?

这则案件由英国高等法院负责审理。法官Soole先生,认为邻居Randall确实对于Kelly和Wozniak夫妻,构成了“诽谤”,要求Randall必须赔偿夫妻俩81,000英镑。

这其中包含了15,000镑的“损害”(Damages)赔偿,以及66,000镑的司法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有关那块引起争端的“绿地”,事实上直到现在,其“归属权”尚未确定;虽然夫妻俩声称那是属于他们的土地,但这和土地注册处(HM Land Registry)上的纪录,并没有一致。

可这并没有影响,法官Justice Soole认定Randall所做出的“诽谤”(Libel)。

尽管在法庭上,Randall辩称,她的博客上所讲述的有关Kelly和Wozniak夫妻的文章内容,都只是在讲“实话”。
而且,Randall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帮当地居民维护自己应有的利益。
Randall还说,该块“绿地”一直以来、世世代代都是属于当地居民共同享有和使用的,表明Kelly和Wozniak夫妻的做法根本就是太过分、不合理。
可当事人Kelly表示,Randall所发布的“恶意文章”已经对他们的生活构成了侵害,毁了夫妻俩原来计划好的“乡村退休美梦”。
丈夫Wozniak也说,由于Randall的文章,使得他俩在当地“被孤立”,本来对他们友好的居民,也因为文章的内容开始疏离他俩。
为此,Kelly已经压力大到睡不好、掉体重,甚至有了抑郁倾向。
Kelly补充,本来刚搬来的时候,还想著要多参与社区活动,可现在搞得她都不太敢参加了,出门前都要三思...
Kelly和Wozniak告诉法官,他们只想要回他们平静、快乐的生活;而不是因为Randall的博客,搞得他俩像犯人一样,只能躲在家里。
→ 法官的回应?
法官Soole先生表达,虽然可以理解Randall是很热心的人,她所做的一切是希望为当地居民发声。
但法官也说,她的这种“热忱”确实已经过了头。
在Kelly和Wozniak提出有关Randall提及他俩的9篇文章中,法官认为有6篇都是不适当的;尤其是其中一篇描述Kelly和Wozniak为“小偷”、“说谎”和“仗势欺人”,并指他俩是在“偷窃”土地的恶意文章。
法官补充,尽管在Randall的眼里,认为Kelly和Wozniak是在说谎,但这并没有合理化Randall的恶意行为;
因为,Kelly和Wozniak确实是认为该土地是属于他俩的,他们并没有存在任何的欺骗,只不过说,双方对于该土地的“看法”是不一致的。
况且,在他们的“纠纷”过程中,Kelly和Wozniak也没有做出任何恶意的行为,甚至是去“偷盗”任何土地。
因此,法官裁定Randall的文章确实对于Kelly和Wozniak构成了“诽谤”,为此必须承担总共81,000镑的赔偿(+司法费用),其中50,000镑必须先支付。

→ 这个文章告诉我们什么?

从上面的故事中,虽然Randall认为她的出发点是正义的,而且最终或许也有可能,该块“绿地”确实属于公有而非Kelly和Wozniak私有的。

但即便如此,不论一个人认为自己的论点有多正确,都不应该无理地、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具“诽谤”、“人身伤害”性质的言论。

延伸来说,在网路通讯发达的时代,有些人可能觉得在网上随便发表言论没有关系,不必负责;可从今天分享的判决就可以看出来,这种想法恐怕是不正确的。

一个人如果想要发表言论,就需要为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不论这是一篇文章,亦或只是一则留言或评论。

否则,如果只是不负责任地“恶意攻击”,做出这类“恶意”行为的人,将需要为此付出代价,而且很有可能,将是惨痛的代价。

这也包括那些,一些人对于某个店家、企业的网上评论,如果是不合理、没有根据的恶意攻击,也可能会构成“诽谤”,反而需要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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