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骑电动车撞伤,却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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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交警处理了一起醉驾单方事故,一女子深夜骑电动车在章江南大道上蛇形走位,最后一头撞倒在路肩上,随后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4月8日凌晨2点15分许,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中队值班的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章江南大道飞龙大桥桥下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骑电动车摔倒在地。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电动摩托车摔倒在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各有两滩血。

勘察完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后,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询问报警人,得知:一女子驾驶电动摩托车突然撞上路肩摔倒在地,女子当场摔得无法言语,随后路人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急救车把该女子拉去医院急救。

执勤民警完成现场调查取证后,赶到医院急诊大楼对女子进行检查询问,并对女子进行抽血取样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该女子血液里的酒精浓度高达20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女子行驶在快速车道

执勤民警通过调取电子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当日凌晨2时12分,该女子驾驶电动摩托车从章江南大道飞龙大桥桥下路段由东往西行驶时,开始失控“蛇形”走位,先是行驶在机动车道的快速车道上,随后右转横跨两个车道转到非机动车道上,然后又左转拐到机动车道上,如此的“蛇形”走位迫使后方小汽车不得不减速避让,最后该女子驾驶的摩托车径直往人行道上撞去,造成车辆撞路肩失控摔倒、女子倒地受伤的事故。

女子横跨两个车道行驶到了非机动车道

女子“蛇形”走位迫使后方车辆不得不减速避让

据女子黄某面对血检结果和监控视频承认了醉驾的违法事实,她交代:7日晚上,她与几个好朋友一起聚餐,朋友们尽兴喝酒聊天,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一直喝到凌晨1点多,随后自己骑轻便二轮摩托车回家,喝的非常醉的她于是发生了监控中的一幕。因为该女子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肃处理。

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交通基本常识,这里的“车”不仅仅是四轮汽车,也包括“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车”、“非机动车”,这些“车”也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果醉驾驾驶,都要追究危险驾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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