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簋(毛伯彝)再考释(增订​)

先秦史暨毛氏文化

观中外时事写吉光片羽窥见

研古今历史发一鳞半爪臆解

班簋(毛伯彝)再考释(增订)
文/毛天哲

(guǐ),是中国古代陶制或青铜制作的容器,用于盛放已熟的黍、稷饭食,很像现在的饭碗。古籍中多写作簋,而铜器自铭写作“皀殳”,民国之前学者多释读为敦。

青铜簋最早出现在商代中期,但是数量稀少,晚期前段逐渐增加。商代簋形体厚重,多为圆形,敞口,深腹,圈足,两耳或无耳。表面多用兽面纹作为装饰。

到了周朝,青铜簋出现了三足、四足、四耳、圆身方座等多种样式,有的簋上加盖。战国以后,簋则较少见到。

青铜簋是商周时期重要的礼器。《周礼·冬官考工记》:旊人为簋,实一觳,崇尺。《疏》:祭宗庙用木簋,今此用瓦簋,祭天地及外神,尚质,器用陶瓠之意也。

哲以为,上古三代时,土簋瓦簋常用器也,木簋竹簋则为礼器。由于用材的进步,礼器逐渐由“竹簋”、“木簋”转向质地更好的“陶簋”、“青铜簋”。“陶簋”可能普遍用于平民祭祖,而“青铜簋”则被周朝贵族普遍使用。

由于西周王朝礼制的完善和加强,一些用于祭祀和宴饮的器物,被赋予特殊的意义,成为礼制的体现,这就是所谓“藏礼于器”。这类器物叫作“青铜礼器”,或称“彝器”。

王公贵族们在遇到有周王重大封赏时常会铸鼎、簋等彝器来铭记先人功勋。特别是西周时,在祭祀和宴飨上,偶数组合的簋常与奇数组合的列鼎配套使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西周贵族鼎器使用制度。

据《春秋》公羊传中的说法是,天子在祭祀、宴飨、随葬时,使用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依次类推,不能越级使用。

班簋 首都博物馆收藏

1972年6月间,在北京市物资回收公司有色金属供应站的废铜堆里有人拣选到一件古器残件,经北京市文物管理处组织专家鉴定,确定为“班簋”。班簋重现,惊动了整个考古学术界。

兴奋之最当属郭沫若先生。虽然其著作《两周金文辞大系》中收录了班簋,但郭老与它却从未谋面,其所用图片还是翻刻《西清古鉴》中的旧图。当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此簋非常明确地表明了毛氏是文王太姒嫡子孙。

郭老于是特撰“班簋的再发现”一文进行论述,一时轰动了文博界、学术界。当时主席知晓否?哲觉得以主席的学识,看到了班簋铭文就应该懂的。只是主席谦逊,不愿郭老公开点破毛氏为文王嫡子孙这点,所以郭老在文中对毛氏源流没做深入考证阐述。

班簋,也称毛伯彝。器形为鼓腹,敛口方唇,有四耳,垂耳延伸成四足。器腹饰线描状兽面纹,造型奇特,纹饰独到。内底铸铭文198字,大意为:“某年八月,周王命令毛伯率领军队讨伐东国猾戎,吴伯为左师,吕伯为右师,三年平定了东国...。”毛班因此制造这件簋作为纪念,故后人称“班簋”。其制作时期距今已3000余年,是研究毛氏族渊源历史至为重要的实物宝器之一,它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毛公鼎,从史料价值上讲,甚至更高。

主席与郭沫若先生交谈

班簋何时出土已不可考,传说曾为乾隆皇帝的爱物,一直被珍藏在清宫内,并被收录在清高宗敕编的《西清古鉴》中。但复出的这个班簋纹饰与西清古鉴的图案有别。

清宫旧藏的这件,纹饰里有个寿字。唐兰先生据此认为清宫旧藏之班簋乃伪器,此说不谬。复出的应是班簋列簋中的其中一件,是真正的珍品无疑。郭老在这点上是看走眼了,他认为是《西清古鉴》的毛伯彝复出。

经过精心修复后的班簋,为北京首都博物馆收藏至今,作为镇馆之宝。由于长期以来,该器深藏于宫廷,秘而不宣,一般学者甚少见到。《西清古鉴》的著录又仅为摹本,不能放心使用,以至于在郭氏之前,较少看到前人对该器的研究撰述。

而郭文问世后,由于当时特殊的学术环境,也甚少有人对郭氏研究结果提出异议,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来多以郭说为主。此后数十年间,又有唐兰、李学勤、孙稚雏、李义海、连邵名、王永波等众多专家学者对它进行了考证研究,取得了一些显着的成果。

班簋铭文 西清古鉴

但哲观数十家言,其对班簋铭文的释读都有或多或少的错误,有的甚至是方向性的误判。网上也很难找到完整象样的白话译文,就算找到些片段的译文,也是前言不答后语的。大学问家郭沫若的译文也不免错漏,观之甚为可笑。

如第一段,他是这么翻译的:“八月初,成王在镐京。甲戌这天,成王命令他的叔父毛伯替代虢城公的职务。成王走出王宫,登高四望,环顾秉(在今江苏北部)、繁(在今河北境内)、蜀(在今四川省)、巢(在今安徽南部)四国。...成王命令毛公率领友邦首领、战车和冶铁工人,征伐东夷。”骇!“作四方极”被他解释为“登高四望”,“秉令”两字被他拆解,把秉当作了个方国,还环顾什么“秉、繁、蜀、巢四国”,真是误人子弟也。

班簋铭文古奥难解,且铭文中的人物关系脉络不清,导致了诸如班簋制作年代、毛公所属王世、器主班与毛公关系、伐东国猾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诸多问题久讼不决。

哲遍观郭沫若、陈梦家、唐兰、黄盛璋等诸多专家之论,其对班簋铭文的释读皆不免于漏,可谓是众家所云,少有中的。思之不甚满意,自忖为毛氏后裔,点校先人宝典,弘杨先祖懿德,乃责无旁贷。故不吝管窥蠡测,撰文以考,希冀能清本溯源。

一、班簋铭文的人物关系

班簋铭文虽仅198个字,但涉及西周历史人名却有周王、毛伯、虢城公、毛公、邦冢君、吴伯、吕伯、毛父、公、(器主)班、皇公、文王、王姒、文王孙、(邵考)爽十五位之多,如何正确释读其中的人物关系,是解开班簋所记史实的关键所在。但众多专家学者恰恰因为无法正确释读班簋中的人物关系,从而导致在错误的推断上自说自话,得出错误的结论。

《西清古鉴》认为铭文“毛公”是成王时人,以“伐东国瘠戎”为成王东征淮夷徐戎之事,但没有展开其它的论述。郭沫若先生认同《西清古鉴》的观点,并认为毛伯、毛公与毛父为一人,是成王的叔父,即文王之子毛叔鄭,也即《尚书·顾命》中的毛公;指“文王孙”为成王;认为“遣令”的遣为人名,就是虢城公,即后文的皇公,与文王同辈,是毛伯的叔辈,而班为遣的孙辈;以邵考为器主班已故的父亲;认为“猾戎当即为庵人”。

在郭沫若之前,清人刘心源以毛伯、毛公、毛父、班为同一个人,并据《竹书纪年》“穆王十二年毛公班、共公利、逢公固,帅师从王伐犬戎”的记载,认为“毛班于成王时尚为生也”,而定班殷为穆王器。近现代则有于省吾、杨树达等先生从其说。

同是力主穆王器说的唐兰先生,早年认可刘、于、杨的“以毛伯、毛公、毛父、班为同一个人”的说法,认为“是符合于青铜器铭文惯例的”。以皇公、邵考为毛班之父,文王之孙,亦即《顾命》中的毛公。以伐东国瘠戎之“瘠”为厌,亦即偃,从而得出班簋所记是周穆王伐徐偃王之事。认为“公告其事于上”的对象是周王。然此说法根本无法解释“从父征”为何人,也没法解释唐兰先生将“公告其事于上”的对象释定为周王的说法合理性。

班簋铭文 此件为傅大卣同志拓未修复本

后来唐兰对自己的说法做了一定修改:以毛伯、班为同一人,以毛公、毛父为另一人。认为毛伯班是毛公(毛父)的长子、毛叔鄭的五世孙,与穆王同辈。而皇公、邵考则是毛伯班的已故父亲毛公。

近人王永波先生(山东省博物馆副馆长)在其《班簋年代浅议》对此说法进行了反驳,认为唐兰先生的此改动说法“仍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试想,毛伯班刚接替虢城公的职务做了‘公’,而帅军出征的公称了毛伯班的已故父亲毛公”。这样岂不是“毛公得胜回朝。与毛伯班一同向周王汇报,说着说着,毛公突然变成了死人。”认为唐说逻辑上根本不通。

王永波先生则非常肯定地认为:“毛伯、毛公、毛父和皇公、邵考都是同一个人的不同称谓,班则是其同族的子辈”。且认为自己的观点“最合乎逻辑和铭辞大意的解释”。

而陈梦家先生则以遣令班“从父征”句证明“班为毛伯、毛公的子辈,此器之公、皇公、文王孙都是班所以称其父辈毛公”,认为“毛公为文王之孙,则他不可能是文王子,武王弟的毛叔鄭,而应是顾命中的毛公,可能是《逸周书作雒解》中的‘俾中旄父建于东’的中旄父”。以伐东国瘠戎于明公簋为同时事,即徐戎或淮夷。

众多研究者对班簋铭文的释读有争议的地方有那么几处,但关键点还是对铭文中出现的“毛伯”、“毛公”、“毛父”、“皇公”与器主“毛班”的关系定位上存在有诸多分歧,这直接影响了毛公所属王世、伐东国狷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彝器所作年代以及毛氏族得姓先祖为谁的正确判读。

哲以为,以上诸家对班簋铭文中的人物关系的释读有对亦有误。错误判读的原因在于,他们并没有理解史籍中一直流传的“毛叔鄭”其实就是冉季载本人,尚书顾命中的毛公就是冉季之子,即史籍中的“毛叔鄭”之子,班簋铭文中“文王王姒圣孙隥”(可参见毛天哲所撰“毛叔鄭其人其事考”一文)。

郭老及其它众多专家学者对班簋铭频频误读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是没能理解“班簋”铭文为毛班所撰,他在铭文里是追述了先人毛公、毛伯的功绩,而这些事迹都是毛伯以回忆的形式告诉毛班的。毛班将其整理记录为文字,作器当在康王期,但铭文中所述毛公征伐事是发生在周成王时期。以上才是释读班簋铭文的关键所在,如同人之任督两脉,此处一通,则全文皆解。

故哲以为,班铭中的毛伯、“公告其事于上”的“公”同为一人,毛公、毛父、皇公、邦冢君同为一人;毛伯即顾命中的毛公,也即毛班祖父,亦即“文王王姒圣孙隥”,毛氏族得姓始祖;毛公、毛父、皇公、邦冢君为毛班曾祖父,即史籍中的“毛叔鄭”,成王的叔父,也是铭文中的毛伯之父,即冉季载,也即毛氏族授姓元祖。

厘清了上述人物关系的枝节细末后,我们就能对班簋全铭作一个正确的解读。由是可知,虢城公、吴伯、吕伯各为一人,虢城公是卸任的周六师统帅。班簋铭文中的周王第一命是令毛伯接替虢公的职务,受命后,毛伯升为周王室公卿。

周王第二命是令毛公出征,此毛公并非如郭沫若所说,指刚刚受命为“公”的毛伯,而是毛伯之父。哲与诸多专家释读不同之处在于,周王第二令中的“邦冢君”非毛伯所受职务,而是特指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毛伯之父,史籍中的“毛叔鄭”,即冉季载。

“邦君”一词,《尚书》、《诗经》等古文献及西周金文中习见,从字义上可释为古代族邦的君长。君字,《说文》谓“从尹口”,古文字君尹二字通用,君的本义应如《说文》对尹字的解释:“治也,……握事者也。”而尹字的形体结构又同于父字,故邦君者,实即古代族邦中掌握治事之权的父家长。

清人胡承拱将“邦君”释为“在外诸侯”,此说并不正确。“邦君”是王畿内采邑之君长,是畿内诸侯。传世金文《静簋》、《豆闭簋》、《班簋》、《梁其鼎》等铭中皆有“邦君”一词。

“邦冢君”与“邦君”还是略有区别的。冢,尔雅释为大,称大君,“冢”是对邦君的修饰定语。哲以为,此“邦冢君”者,是畿内各“邦君”之大君也,亦可说是周邦之冢君。通俗点说就是畿内有血缘关系各姓氏族支的总首领。

金文中的“邦冢君”盖即《逸周书·商誓》之“冢邦君”。很多人将周王第二令理解为王令毛伯作“邦冢君”,非也。哲认为是周王命令周人族邦中掌握治事之权的父家长(邦冢君)毛公(冉季),操办伐东国的准备事宜。

如《尚书·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指的是“太保召伯”以“庶邦冢君”的身份出取币。召伯奭为文王庶子,乃文王媵妾(太姒随嫁妹)所生,地位很高,为文王庶子各邦君之首,故称其为庶邦冢君。而毛叔郑乃文王太姒嫡幼子。周公旦去世后,因康叔封举家建侯于卫,作为在周王室唯一“宗懿”,毛叔郑接替周公旦为周邦之冢邦君。故而可知,周王第二令中“毛公”、“邦冢君”实指一人。而这个周邦之冢君,就是文王嫡幼子冉季载。

冉季载,史记《管蔡世家》原文作“厓季载”,实是司马迁公对氂季载、爯季载的误读造成了历史悬案。古文爯载同字。文王在位时,太姒嫡幼子食邑在爯(宝鸡陈仓),故称为爯季或季载。

周武王灭商后,又将“京宗懿釐”之地封于爯季家族为采邑,让嫡幼弟毛叔郑家族世守周人先祖庙。京即程邑,原文王太姒所居,今陕西扶风古城一带。宗指邰城(今陕西杨凌示范区),本是周先祖后稷封邑,姜源墓在矣。

武王灭商后,邰地称宗周。盖因邰城乃周先祖后稷封邑,且周王季历、文王乃至后来的武王、周公旦等皆葬于京邰之间的毕原。而后稷以来、古公亶父之前的周先公先祖皆葬于邰地以南的盩厔一带,故邰地自然成了周人祭奠先公先祖的圣地,也即史籍所称的宗周。

文王作邑于丰,在邰城周边,爯季奉母居焉,故丰邑亦称氂城。釐斄,古语皆同,邰城称斄城、釐城。丰邑合文即周邦之邦,毛邑合文与之近似,易混淆。故周人以斄造氂字称之为氂城。

懿釐,即圣地邰城。故文王嫡幼子又称氂季载。而周人祭奠圣地,亦称鄭地。西周鄭地指的是王陵所在的祭奠圣地,鄭与奠同假,鄭邑即奠邑邰城。故季载亦称鄭伯,大鄭(奠)公。因是成王小叔父,故亦稱叔鄭,毛叔鄭。

周人在毕原王陵区修建的宫庙殿宇称北宫(毕宫),亦称京鄭,由毕公家族驻节守护。在盩厔南塬修建了周先公先祖庙和其他宫殿,称南宫,亦称南鄭,由氂季载家族驻节守护,故而在氂季载子孙未被受地分氏前,周人皆称冉季一家为南宫家族。

周武王克商后在商社中举办受命革殷大典中,奉“上天明(命)水”第一个出场的“毛叔鄭”其实就是文王嫡幼子季载。司马迁不识,徒叹曰冉季之后无从见,以致误后人数千年。

尚书《顾命》中的毛公、芮伯、南宫皆为冉季之子。长子“世守爯邑,受土于汭水之阳”(宝鸡千阳)而得姓芮氏,是为顾命之芮伯。叔鄭胙土与次子中旄父而命氏为毛(周制,次子承继大祖氏姓),是为铭中毛伯。幼子南宫受封派氏为南宫氏,称南公,封邑在京邑(扶风)。南公子嗣康王时受封建国于汉水,即汉阳诸姬中的曾国。

故冉季载实际为毛氏、芮氏、南宫氏的共同大家长,周公旦去世后又继任王室之宗伯,统领周畿内各邦君。成王称呼其为“毛公”、“邦冢君”、“毛父”。冉季子嗣繁衍至今,两周时期受封派氏衍生了众多氏姓,绝非司马迁所说的“厓季载,其后世无所见”。

从班簋铭文可知,“文王王姒圣孙隥”指的是毛伯,而非成王。则毛伯与成王同辈,皆为文王太姒之孙。故可知“皇公”者,必为成王叔父,也即毛伯之父。铭文里连续出现的两个“毛父”、两个“父”都是毛伯转述周成王的原话,是周成王自身的角度对铭文中的“毛伯”父亲的称谓,也是周成王作为子侄辈对文王嫡幼子冉季载(毛叔鄭)的正确称谓。

若以“毛伯”即“毛父”论,那么文中周王应该比毛伯差一辈。但大家以前一致认可郭说铭文中“毛公”是“毛伯”替换虢城(奠)公的职位后所称爵位名,实际可能并不是如此。父在,子不称公。铭文中“公告其事于上”的“公”才是指毛伯。从字面上理解,“毛伯”与铭中的“吴伯”、“吕伯”是平辈的,或许更小一辈,不可能是他们的父辈。毛公、毛父、冢邦君,才是他们的父辈。

从铭文辞意上看,“毛父”只能是周成王的父辈。如铭文:“王令吴白(伯)曰:(以)乃师左比毛父;王令吕白(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诞城(竭诚)卫父身”。不管铭文中“(遣)令曰”的“遣”释读为虢城公,还是释读为“还”字。周成王、虢城公如此谆谆告诫,这在西周其它铭文里是少见的,无非是表明了“毛父”是周王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否则何必要“吴伯、吕伯”左右庇护着出征,还特意嘱咐“毛伯”竭诚保护“毛父”呢。此类似记载,出土铜铭中概无第二。故可知“毛父”就是毛伯的父亲,成王的叔父冉季载。铭中“毛父”,乃成王对毛伯父亲毛叔郑的敬称无疑。

哲曾依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有“成王十二年,毛懿公薨”条,考证推定毛懿公乃是毛叔郑谥号。竹书此条为西晋竹书整理者误系王年所致,同时搞错的还有《毕命》。哲据《毕命》曆日考证,也是发生在成王亲政十二年(成王十九年)。具体论证可参看《竹书纪年之毛懿公》一文。班簋曆日在成王十八年,是知毛懿公薨于次年。

从铭文后段的“班拜稽首曰:乌乎(呜呼),丕显扬皇公”句看,在毛伯(公)对毛班讲述先人史迹时,“毛父”已先于“公”去世。故毛班称“公告其事于上”,此公才实指率周师三年靖东国之毛伯。所以“皇公”绝非“公告其事”之公,也非毛伯。而是指“毛伯隥”的父亲,毛班曾祖父毛叔鄭。

北宋毛渐在《清漾毛氏族谱》源流序说:“伯鄭为周文王第十子”。《江山邑前毛氏宗谱》源流序说:“…毛有姓实始鄭公,文王第十子,武王之弟也。武王即平殷乱,封建诸侯,鄭胙土于毛,故曰毛伯,又曰毛伯鄭。”哲认为,文王子皆称叔,向无称伯者。若“伯鄭”为文王子,则为成王叔辈,不可能以伯称,毛渐和江山邑前毛氏源流序中的说法都不是太准确。

《江山邑前毛氏宗谱》源流序说法比较接近历史真实,只是文中或有衍文。从句意里可以看出,文中“鄭公”和“毛伯鄭”是俩人。“鄭公”是大鄭公毛叔鄭(冉季),“毛伯鄭”是叔鄭(冉季)次子“毛伯”的衍文。周公、成王时析大鄭公冉季之采邑地为二,长子受封于宝鸡千阳汭水之阳,为芮伯;次子中旄父初为西周王室军队盩师统领,称盩伯毛,后受京宗懿斄之地,得氏为毛,称毛伯。

在最近的周公庙遗址考古发现中也有印证。在周公庙遗址出土甲骨发现文字近500字,其中有几片卜辞涉及到毛氏家族。如有一片卜辞:“曰:叔鄭其取妆(裝)”。

有学者认为此“叔鄭”或即毛叔鄭,因为史籍里有武王克商次日入商社中举行仪式时“毛叔鄭奉明水”的记载。《班簋》铭“受京宗懿厘”大致即是指叔郑所受封,或指毛伯被授土授氏之事。

郭沫若指“邵考”为器主毛班之父的说法,多数专家还是认可的。只是少数专家为了圆通自己的错误说法,而将邵考定义为生父,而非亡父。如王永波引黄盛璋先生的“古初以考妣称父母,考限指亡父,恐是后代文人所定”、“妣(在)后代仍无生死区别为证”话为例,认为黄之所见甚为精辟。

但哲认为,唐兰也好,黄盛璋也好,认为“考”未必是亡父之称的观点,都是因无法理解并正确排序班簋中的人物关系问题而导致的自我圆说。“考”在古代就是对亡父的称呼,在古文献和古彝器铭文中常见,是确定无疑的。如中山王鼎“昔者,吾先祖桓王,邵考成王,身勤社稷,行四方,以忧劳邦家...。”且邵考后跟的必为人名,故可知器主班之父名为爽。

二、器主班之父为周大正,为清华简摄命篇之伯摄父

大政,在史籍《汉书五行志》中称作“大正”,因“政”、“正”二字本可通作。班簋中的“大政”,应该是“大正”的最原始称呼,周代官名。

《书·冏命》:“今予命汝作大正,正于羣僕侍御之臣。”蔡沉集传:“大正,太僕正也。”《逸周书·尝麦》:“是月,王命大正正刑书。”朱右曾校释:“大正,盖司寇也”。

张怀通先生在其《“尝麦”新研》一文中认为,大正作为官职,在目前所知的春秋、战国时代典籍中没有发现,但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出现了两三次,如弭仲簠,“弭仲作宝琏……用飨大正,歆王宾。”(西周晚期,《集成》9.4627);如梁其钟,“梁其曰:丕显皇祖考,穆穆翼翼,克哲厥德,农臣先王,得纯无愍。梁其肇率型皇祖考,秉明德,虔夙夕,辟天子。天子肩事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宠,蔑梁其历。梁其敢对天子丕显休扬,用作朕皇祖考龢钟……”(西周晚期,《集成》1.187-8)。

哲认为,张怀通先生所认为的“大正”官职在春秋战国典籍中未见的说法是不确的。如《左传·昭公十五年》就有:“昔尔高祖伯魇,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此“大政”即大正也。这里的典、籍,或指先祖法度,或指国家法则。典籍的合称仍然包括了“典”的含义,指记载法则、制度等重要的书籍。只是到了汉代以后,典籍才用作各种书籍的统称。

《左传·昭公十五年》所记载的这件事挺有意思的,大意是晋国的荀跞到东周王都(今洛阳)参加穆后葬礼,籍谈作为副使。安葬完毕,除去丧服。周景王和荀跞饮宴,用的是鲁国进贡的壶盛酒。周景王看着那酒壶(可能触景生情),问起荀跞:“伯父(东周时,周天子称同姓诸侯大国为伯父、叔父),诸侯都有礼器进贡王室,唯独晋国没有,为什么?”荀跞无言可对,忙向籍谈作揖请他回答。籍谈答曰,晋国从未接受过周王室赏赐,故没有贡物可献。周景王指出,从晋国始祖唐叔开始,就受王室赏赐甚丰。又问其姓氏来源,籍谈答不上来,周景王遂告诉他,其九世祖“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景王诘问“‘女(汝)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无言以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意为其谈起国家的礼制掌故来,把自己祖宗的职守(掌管国家史册)都忘了。此即成语“数典忘祖”的来历。

可见,“大政”,也即“大正”之职务,实为司典也。大正在《逸周书·尝麦》中是“正刑书”的主持者,孙诒让先生认为:“大正本为六卿之通称,此正刑书,则宜为大司寇矣。”孙先生此说疑是袭蹈朱右曾之论。哲以为,周礼六官中的“秋官司寇”,恐怕是春秋人误记。“司寇”之称,据西周青铜器铭文可知,在西周中期以后才出现。按“大司寇”之职是“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来看,周礼六官中的“秋官司寇”者,应为“秋官司典”也。

张怀通先生在《“尝麦”新研》一文就引述的几个西周青铜器铭文后认为,“大正与‘王宾’对举,大正与‘邦君’并列,说明大正的地位很崇高”,哲以为此论甚凿。然其紧接着又认为张亚初、刘雨二位先生提出的“大正相当于现在习称的高级领导,是一种概称,并不确指某一具体的官职”的观点是正确的。

哲真的无言以对,不知张怀通先生的逻辑思维为何如此混乱,大正如是“概称”,岂能与‘王宾’对举,与‘邦君’并列,又怎能说“大正的地位很崇高”,真乃前言不搭后语。可见张、刘之论甚谬,恐也是袭蹈孙诒让先生的“大正本为六卿之通称”误论也。

大正一职仅归诸于一人,在《书·冏命》、《逸周书·尝麦》篇中互见,岂能是作“高级官员之概称”解。如《逸周书·尝麦》:“乃命大史尚[右]大正,即居[位]于户西,南向”、“从中宰坐尊中于大正之前”、“尔执以屏助予一人”、“众臣咸兴,受大正书”等句语境皆实指一人,而非众人。尤其如《书·冏命》:“今予命汝作大正,正于羣僕侍御之臣”,更是明白无误。

再来看孔子杀少正卯这段历史公案,且不论此公案的真假,诸侯国中有“少正”一职当是无误的。如《书·酒诰》:“厥告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是文王诰戒庶邦国君长、众士、少正官、御治事吏等,朝夕敕之:“惟祭祀而用酒,不常饮”。孙星衍疏:“少正者,正人之副”。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夏,晋人徵朝於鄭,鄭人使少正公孙侨对。”公孙侨,子产。杜预注:“少正,鄭卿官也。”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三三:“周制六官之长曰正,则其贰谓之少正。”

这样看,少正应该是西周时代就有的古官职,且少正之职在诸侯国,类似于“周礼六官秋官司寇”中的小司寇。孔颖达指少正是“鄭之卿官名”,认为是“春秋之时官名变改”后乃有,《周礼》无此名;更与酒诰之“少正”不类。

哲认为,孔颖达其论过于武断了,其实春秋时期各国官制有点混乱,是因为经历了周平王东迁洛邑及周景王时的王子晁“奉周典籍奔楚”这两件事后,造成了东迁后的各邦国对先周礼制的了解颇有些混乱不堪。如身为晋国太史籍谈对先祖受周王历次封赏及自身姓氏来源就不清不楚,以至于周景王骂其“数典而忘祖”。晋太史籍谈尚且如此,其他邦国的情形也可见一斑。

哲认为,经秦始皇焚书,加之汉儒对先秦典籍的断章取义,又经永嘉之乱、五胡乱华等历次中华典籍之灾难后,我们对于先秦史实的了解恐怕还得借力于出土青铜铭文、战国时期的竹简帛书等典籍实物。如班簋铭文就为我们揭开了一个史实,那就是《书·冏命》中的“伯囧”者就是毛班之父。

《书·冏命》序称“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作《冏命》”。孔传曰:伯冏,臣名也。太仆长,太御中大夫。○冏,九永反,字亦作煛。长,诛丈反。哲以为,尚书序指《冏命》为穆王事,不确也。如“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句则可见,时王历数先王圣迹,止在文武,可知时王是成王。且夫“冏字亦作煛”,与班簋铭文毛班之父“爽”互为一人可知也。

班簋铭中班之父名写法为从大从双井,该字今汉字字库中无,前辈学者一般释读为爽,未作解释。徐鍇曰:大其中隙縫光也。哲以为,井井,乃指有条理。会意人之明白事理。后写成从㸚从大,即大人明白爻变,也是明理之意。引申为明。燛,亦明也。

《周書》曰:伯臩。古文臦,古文囧字。囧同煛,亦同炯,洞见光也。故爽燛囧煛皆一也。而《书·冏命》与《逸周书·尝麦解》篇实为一事而两传,都是记载毛班之父被成王授命为周大政(正),并命令毛伯囧正刑书的史实。

前者简,仅记授命诰书。而后者详,记录了“王命大正正刑书”的详细情形。如介绍了成王设置大正职务的想法由来,还记载了“正刑书”时周王、大正、大祝、少祝、祝、大宗、少宗、大史、史、作策[册]、宰;仆、九州□伯等当时所坐方位及“受大正书”的详细情形以及“刑书的推行”所涉及的西周各类官职等等。

看这仅700余字的文献,就仿佛观看一部连贯的历史记录影片,让我们身如其境。著《逸周书》者,非亲历者不能写出,可笑古今诸多学者还是视该书为伪书。

哲认为的毛班父即为毛伯囧的论断,亦与毛氏族历代相传的所谓毛伯明为其先祖的说法有所映对。煛,同囧,皆有光明之意。以班簋铭文对照,更是可确定无疑。

李学勤先生释“大政”为执政的说法,还是欠缺的。班是因为“大正”之职自其父才始设,成王授命其父为“大正”是个非常大的荣耀。其父死后,班为父请谥。谥,行之迹也。毛班铭刻其父职务为大正,是要让子孙后人铭记此荣耀。

2018年11月17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八辑发布,引发世人关注。其中“书类”文献有《摄命》一篇,更是为学界瞩目。因《摄命》篇有册命曆日可资考证,哲反复推溯伯摄父受命曆日为成王32年的可能性最大,且哲以文字DNA方式比对推论《摄命》篇必作于成王时。

结合班簋、逸周书尝麦解等文献、出土材料,哲认为《摄命》文中伯摄父即毛班之父毛伯爽。摄命篇乃是周成王对堂侄毛伯爽的诫勉谈话录(训诰),非命书。尚书《燛命》才是散逸的命书部分。可参看哲所撰“清华简《摄命》乃周成王对侄毛伯摄诫勉谈话录(是训诰,非命书)”一文,具体就不展开了。

班簋 秦永龙释文

三、毛班祖父名隥,即尚书顾命之毛公

班簋铭中,毛班不但已明刻其父名,其祖名也昭昭在焉。“毓文王王姒圣孙隥于大服”句,前辈学者(包括我自己)大多数是将“圣孙”后读断,释隥为登,以为是登于大服之位。

然文王、王姒圣孙多矣,周武王之子、周公旦之子、康叔封之子、毛叔郑之子,毫无疑问皆是“文王、王姒之圣孙”。毛班述父祖勋功以刻彝,本应有实指,圣孙后一字“隥”实应释作人名。

班簋铭中“毛父”之称,可谓是毛叔郑的文字DNA。遍搜出土铜铭一万多方(《金文集成》、《殷周金文及青铜器数据库》),“毛父”之称,唯《班簋》、《邓簋》(应释作隥簋)中共见。

毛伯在成王三十一年被命为太师,始称师毛父(据师毛父簋:载《宣和博古图录》)。结合韩城梁带村芮国遗址出土邓簋(应释作隥簋)考证,更可明了芮毛两家是兄弟。

《邓簋》(应释作隥簋)2007年出土于陕西省韩城市梁带村遗址,是在该遺址M586墓内出土的。而学者一致认为该遗址就是西周末年迁徙的芮国。

隥簋铭:“身皇剌侯迺/闭朕毛父用/辛祀,隥乍(作)为/宝,用(享)于其皇/文且(祖)考,其万/年永宝/子子孙孙用。

隥簋铭文拓本 字为反写

铭文首句较难懂,哲用白话解释下:迺,乃也。闭,阖也,合也。用辛祀,用骍牛祭祀。此句意思是名叫“身”的祖父皇烈侯和我的父亲“毛父”共同用骍牛祭祀。

古祭祀用牲有太牢少牢之别。《礼记·郊特牲》云:“牲用骍,尚赤也。”用辛祀,即用红色的骍牛祭,是谓太牢。太牢用于隆重的祭祀。按古礼规定,一般只有天子、诸侯才能用大牢,说明皇烈侯和“毛父”的地位相当高。

哲认为毛父即中旄父的父亲毛叔郑,皇烈侯盖为中旄父之兄芮伯也。可推身是中旄父之侄孙。此簋是中旄父(隥)为侄孙身制作用于祭祀其大祖(芮伯)的礼器。芮伯乃叔郑长子,封于千阳,为芮侯。佐成王为卿,则称芮伯。尚书顾命篇之芮伯是也。

在《康王之诰》中,“太保暨芮伯咸进,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此处芮伯以司徒之职能与太保共同向康王宣成王遗命,地位之高,可见一斑。宣遗命之事,作为三公之一的毛公却要让于芮伯,盖因芮伯是毛公之兄也。

故可推尚书顾命之毛公即班铭中毛伯,也即周公“俾中旄父宇于柬”之中旄父。成王三十一年受职为太师,为成王顾命六卿之一。其名讳为隥,班簋中已经铭刻。

四、班簋年代论

郭沫若论“班簋”为成王时期旧物,陈梦家先生从其说。在郭沫若之前的众学者多数认为是穆王器,依据的大致是器主班为穆王时期人。而近年来又有学者如黄盛璋等,从人物辈分上分析认为是昭王时遗物,认为班簋中的王比穆王早一个王世。

又有李学勤先生从“班簋”器形和纹饰上着手研究,运用其学识,断言具有昭穆时期的特色,认为其年代在穆王前期。然光以器形和纹饰来论断器物年代依据是不足的,容易误判,故哲对这样的断器方式并不以为然。哲判读“班簋”铸造年代大致在康王世。

器主名班,是铭文中提到的毛伯后辈。毛班之名,见于《穆天子传》,称为毛斑。据《竹书纪年》记载,穆王十二年,毛公斑、共公利和逄公周率师伐大戎。可见毛班是穆王时代的一位军事统帅。

《穆天子传》一书,前人多视为小说家言,谓其记载荒诞不可信,哲估计郭沫若先生也是倾向于此解。但由于近年来出土文物和一些相关记载的相互印证,现在有学者越来越倾向于《穆天子传》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

唐兰在《西周晋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班簋》一文中有过论说:“毛班见《穆天子传》,此书虽多夸张之语,写成时代较晚,但除盛姬一卷外,大体是有历史根据的,得此簋正可互证。”

有学者按:“盛”与“郕”同,盛伯、盛姬皆为武王同母弟之后也,《穆传》所记盛伯、盛姬事盖也是当时史事。哲对此很认同,《穆天子传》应该是一部口口相传的信史。

因此说,班簋中的“班”与穆王时的毛公斑是同一个人是无疑的。虽然文献中显示毛班生活于穆王时期,但并不能界定毛班生活的上限仅在穆王世。因为文献里所见毛班仅有穆王十二年征伐大戎之事一条(见《穆天子传》),且清华简祭公之顾命篇表明,穆王时毛班即为三公之一,那么康昭之际毛班当已成年且走上政治舞台。所以说,以此就认定班簋是穆王器的理由显然是不足的。

判断彝器的年代从器形和纹饰着手研究不失为一个方法,但最好的方法是研究彝器的铭文。有句话叫“铭文一字值万金”,虽然是文物贩子估值彝器价值的方式,但对于历史研究来说,铭文的价值同样是不可低估的,因为文字蕴含的信息量是器形和纹饰等无法比拟的。西周彝器铭文有很多是记载先祖功勋、及周王赏赐等等记载,所以从铭文中的人名及相关人物关系着手彝器断代史一个很好的办法。

班簋铭文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从铭文中可知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如前判定铭文中的毛公就是毛叔郑(毛懿公)、毛伯就是《尚书顾命》中的毛公,则可判定班簋制作年代基本在康王继位之后,也就是说大致在康王世。

《竹书纪年》又记载:(穆王)三十五年,荊人入徐,毛伯遷帥師敗荊人于泲,可见毛伯遷可能是毛公班之子。从《竹书纪年》的前后记载看,毛公班大致经历了康、昭、穆三个王世,毛公班在穆王十二年已经称公,在(穆王)二十一年还在世(祭公谋父去世年),那么上溯至康王元年时历时66年(康王26年,昭王19年)。

从班簋铭文看,毛伯在铭文里是追述了自己成王年间更虢城公服,三年靖东国的功绩,而这些事迹都是毛伯以回忆的形式告诉毛班的。从毛伯言辞用时王的用语上看,这次谈话发生的时间大致是在成王末年或康王初年,那么毛公班成王世已经出生也是可能的。

再来看《尚书顾命》中的一段话:太保奭“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这段话千百年来人们大多断读为“仲桓、南宫毛、吕侯”三人,其实这段话里是四位人物,即“仲桓、南宫、毛俾及齐侯吕伋”。其中的“毛俾”应该是毛氏家族的人物,但是否就是叫“毛俾”,尚且可疑。典籍中今古文之异、文字衍错是常有的,没有别的佐证能证明尚书中“毛俾”的记载就是正确的。

从《尚书顾命》的文字连贯记录看,“毛俾”不会是“毛公、毛叔”的衍文,因此哲认为,“毛俾”即《顾命》中的毛公长子称谓。因太保奭是“仲桓、南宫、毛俾及齐侯吕伋”的长辈,故直呼其名。“俾”疑或是“煛”,或者为“燛”的衍文。

如果此论能成立,那么可以推断毛班之父“煛”在成王托孤顾命时尚在,而在班簋铭文时已经去世,那么可相对界定班簋的作器时间当是在康王年间,且班簋是因毛班之父“煛”逝世而作。

五:毛伯更虢鄭公服在成王十八年

以前,哲对《班簋》铭文歷日失于疏证。自从我用文献、铜铭歷日考证出了周成王确切的在位年数、去世年月日和周公摄政年的绝对年代以及周武王克商年月日后,哲就更加坚定地持论“月相定点说”,进而认为,《班簋》铜铭歷日的绝对年代也是可以推溯的。

班簋所记歷日:“隹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实际已给出了“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准确日子,但以往学者或觉得无法推知确切年月日,而将其忽略不谈。

其实这个时间节点是可以推算出的,其在公元前1026年8月13日,即成王十八年周正八月初三甲戌日(夏正乙卯年癸未月甲戌日)。具體考證可參見哲後來補徵的《班簋“铜铭歷日”的绝对年代》一文,就不展开了。

班簋“铜铭歷日”的确定,可修正廓清学者对成王年间是否存在几次大规模战争的学术争论。以往有的学者并不认可存在二次伐东夷战争,以班簋铭文看,成王年间大规模战事应该是有三次。

一次是成王二年开始的周公平三监之乱和伐东夷战争。一次是十三年以召伯奭为首,齐国鲁国等配合实施的反击东夷叛乱之战,即出土铜铭中多次出现的太保公来伐反夷年为同一事件。还有一次就是班簋所示,由毛叔郑率领的周王师三年靖东国之战。

今本《竹书纪年》载:“(成王)十九年,王巡狩侯、甸、方岳,召康公从。”周人一般称宗周畿内之地为西土,而称以成周洛邑为中心周边的东西南北四方大大小小的邦国为东国。毛公此次率王师所伐的是东国的所有残余叛乱分子,所费时日自然不会少。

客观上来说,也是为成王巡狩侯、甸、方岳开道。所谓成王靖四方和毛公靖东国所指差不多,应该是毛公挟天子之威,横扫了东国境内所有反叛武装。从班簋铭所记东国之人“亡不眣天畏(威)”也表露了成王紧随毛公所伐而巡视天下方国的意味在内。

毛公所伐指向是东国,范围更广,包含了淮水、汉水流域的淮夷、南淮夷、虎方、徐方等在内的东方各方国内的“猾戎”。“猾戎”,通俗点讲,就是一些叛降反复的残存武装反叛分子。这场战事类似主席在建国后开展的大规模剿匪。但它的实际意义来说,可以媲美主席亲自指挥的抗美援朝立国之战。

毛公三年靖东国,奠定了成康之际四十余年无刑错的局面。哲据师毛父簋歷日考證得出,成王三十一年毛公被再命为太师(师毛父),接替了毕公高成王二十年为太師的職務,并兼任司空。后为成王顾命六卿,三公之一。故班簋、师毛父簋铭记的歷日于毛氏族来讲有珍贵的纪念意义。

班簋“铜铭歷日”的确定,自可佐证哲所论证班簋发生的史实在成王年间,其铸造年代或在康王年间,大致应是不差的。可以为班簋所作年代的学术争论画上一个休止符也。

六、虢城公到底是谁?

班簋铭中的虢城公到底是谁?有说是穆王时虢国国君,亦有说是康、昭王时的西虢城公。虢城公自然和虢国有关。虢国是西周初年重要的姬姓封国。但随着岁月推移,虢国的本来面目及其迁徙状况已模糊不清,致使先秦两汉文献中先后出现了五个虢国。

《汉书·地理志·弘农郡·陕县下》班固自注云:“陕,故虢国。有焦城,故焦国。北虢在大阳,东虢在荥阳,西虢在雍州。”这是最早记录四个虢国的文献。

《水经注·河水》卷四:“昔周、邵分伯,以此(陕)城为东西之别,东城即虢邑之上阳也。虢仲之所都为南虢,三虢此其一焉。其大城中有小城,故焦国也。”这里郦道元又把班固所讲的“陕县之虢”称之为南虢。

《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78年)“灭小虢”。这是说春秋时,西土尚有虢国,称小虢。

由于传世文献中有关虢国的封君、地望、变迁等问题记载不清,且多有互相抵牾,致使东汉以来已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以至于虢国又有西虢、东虢、南、北虢、小虢五种流变的说法。

有人认为虢仲和虢叔分别是西虢和东虢的始封君,也有人认为虢叔和虢仲分别是西虢和东虢的始封君,还有的认为西虢和东虢的始封君都是虢仲。正因为对虢国始建封国和后来的流变迁徙说法各异,导致了对班簋中虢城公此人身份界定的困难。

郭沫若研究《班簋》后曾指出:“虢城公之虢当是西虢,虢城公当是始封于西虢的人。彝器中的《虢城遣生没》与“《城虢仲遣》,即是因城公之号冠于虢上……,虢城公遣当与文王同辈。”哲以为,郭老的考据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虢氏后人,先生对自己先祖源流的考据还是存在某些不足之处的。

先秦两汉及后世文献中大都认为“虢仲、虢叔”是周文王的两个弟弟,可能是受了《左传》《国语》等典籍中注疏的影响。如《左传》僖公五年云:“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杜预注:“虢仲、虢叔,王季之子,文王之母弟。仲、叔皆虢君字。”

孔颖达《疏》引贾逵曰:“虢仲封东虢,制是也。虢叔封西虢,虢公是也。”马融曰:“虢叔,同母弟;虢仲,异母弟。”又《国语·晋语四》云:“文王敬友二虢……及其即位也,询于八虞,而谘二虢。”韦昭注:“善兄弟为友。二虢,文王弟虢仲、虢叔也”。由此大家人云亦云地认为虢仲、虢叔是周文王之弟无疑。

但哲认为,虢仲、虢叔是周文王两个弟弟的说法是先儒们给我们开的一个历史玩笑。杜预、韦昭的注释明显是错了,我认为他们并不明了西周的昭穆制度。

《左传》所云“王季之穆也”,明确说明了“虢仲、虢叔”是王季之孙,而非王季之子,怎么可能是文王的弟弟呢。更可笑的是马融的注疏,说“虢仲、虢叔”一个是文王同母弟,一个是文王异母弟,哲不知其此说何据。

昭穆是西周祭祀和宗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的一种方式。祭祀时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之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始祖之右方,称“穆”。坟地葬位的左右次序也按此规定排列。

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亲疏远近。

历代学者对西周昭穆制的理解有的并不是太准确,如大学者杜预、韦昭也不能例外,更妄谈其他。由于杜预、韦昭的曲解,导致了后人简单地认为文献里的"昭"和"穆"是代指父子关系。但也有能准确理解的学者,如鄭玄。

《周礼.春官.小宗伯》:“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辨庙祧之昭穆。”鄭玄注:“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哲以为鄭玄说才是正确的,但后人的理解还是偏差了。

《左传·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翻译为白话就是“太伯、虞仲,是太王的儿子。太伯不从父命,所以没有继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孙子,做过文王卿士,有功王室,受勋的记录还藏在盟府。”

大王之昭,即以始祖为大王而言,则大伯、虞仲为大王之子无疑是正确的。王季之穆,是以始祖为王季而言,虢仲、虢叔应是指王季的孙子,如是指王季子辈,则应称“王季之昭”才是。

其实《左传》《国语》对“虢仲、虢叔”的记载并没有错误的地方,应该是后人对文字的理解错误造成了后世皆以为“虢仲、虢叔”是文王弟的错误说法。

但此说至今还是谬传不怠,几乎所有的历史典籍文献里从没有见提出过异议的,哲如今要翻案,以改千年谬传之误。

周文王有弟被分封于京畿虢邑是无疑的。《尚书君奭》云:“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又《韩诗外传》云:“武王学乎太公,周公学乎虢叔,仲尼学乎老聃。”哲窃以为,以周公旦角度称呼的“虢叔”才是周文王亲弟。

周武王灭商后,将周文王亲弟的两个儿子“虢仲、虢叔”分别分封于西虢(岐州陈仓县东四十里)、东虢(都邑在今河南荥阳县汜水镇附近)。这种分封形式西周初年常见,即类似于周公长子伯禽封于鲁,而周公旦与次子君陈仍然被封于京畿采邑。

按周初分封惯例,次子不外封,承氏称与大祖居住在畿内采邑。虢氏家族也是如此,即周文王弟弟的季子虢叔封于外,为东虢,而仲子“虢仲”奉大祖就食于京畿虢邑,史籍上称西虢。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虢县,古虢国,周文王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后秦武公灭为县。”此处应理解为周文王弟虢叔始封。《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虢故城在岐州陈仓县东四十里”。这说明西虢是文王弟的次子“虢仲”奉大祖所居之封国,在今陕西宝鸡市东南。

清道光年间虢季子白盘在宝鸡县虢司川出土,近年虢仲鬲在岐山京当乡出土,1974午师(读哉音)鼎、师承钟诸器在扶风县张家村出土,1975年公臣簋诸器在岐山县董家村出土,足证西虢故地在今陕西宝鸡、岐山、扶风、凤翔诸县境,是可信的。

文王弟“虢叔”与典籍里的“虢仲、虢叔”混淆的原因与“毛父叔鄭(冉季载)”与毛氏族始封君毛公(《氏族大全》误会为毛伯鄭)的混淆有类似的地方。西虢国的始封君正是班簋中的虢城公遣。西虢在西周金文中又名奠虢、城虢或鄭虢,金文中鄭、城、奠互通。

《三代吉金文存》卷十七~十八著录奠虢仲簋3件,同铭。其铭曰:惟十又一月既生霸庚戌,奠(鄭)虢中(仲)乍(作)宝簋,子子孙孙永宝。城虢中簋铭:“城虢(仲)乍(作)簋”。城虢遣生簋铭:“城虢遣生乍(作)旅簋,其万年子孙永宝用”。

西虢在金文里称为“奠虢”或“城虢”,是因西虢疆域在京畿奠地(周西鄭)的缘故,京畿内虢国采邑名加“鄭”或“奠”者是为了与外封于东都荥阳的“东虢”有所区别的缘故。

与之类似的还有矢王簋铭:“矢王作奠姜奠彝”;奠井氏诸器之“奠”;奠牧马受簋:“奠牧马受作簋”,都是为了和外封于京畿之外的同姓(氏)家族采邑、邦国有所区别。

孟簋铭:“孟曰:朕文考〓(眔)毛公遣仲征无〓(需)。毛公易(赐)朕文考臣,自〓(厥)工。对扬朕考易(赐)休,用宁铸兹彝,乍(作)〓(厥)子子孙孙其永宝。”铭文内容记述孟的父亲跟随毛公、遣仲征伐东夷阵亡,孟代亡父领受毛公赏赐,因而铸器以为念。可见毛公、遣仲均参与了成王时征伐东夷叛乱的战争。

综上所述,故可知班簋铭文中的“虢城公”即文王弟“虢叔”之仲子“虢仲遣”是也,亦是西虢国的始封君,是周成王时期的周王师统帅。传统文献中记载的所谓“虢仲、虢叔”是文王弟的说法是错误的,“虢仲”是王季之孙,文王之亲侄儿,奉大祖(文王同母弟“虢叔”)就食于京畿虢邑,史称西虢,金文里称鄭虢(奠虢、城虢)

七:班簋铭文句释

为了释读的方便,哲将班簋铭文恭录如下,其中句读有与世俗所传有不同之处,敬请留意,有无法隶定字以〓字代替,括号内为释读。

【铭文】

隹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王令毛白(伯)更虢城公服,屏王立(位),乍(作)四方亟(极),秉緐、蜀、巢令,易(赐)铃〓(勒)。咸,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土〓(徒馭)、戜人伐东或(国)瘠(猾)戎。咸,王令吴白(伯)曰:以乃师左比毛父;王令吕白(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延(诞)城(诚)卫父身。三年静(靖)东或(国),亡不戌〓(眣)天畏(威),否畀屯陟。公告氒(厥)事于上,唯民亡俈(造)才(在)彝,悉(昧)天令,故亡。允才显(哉显),隹敬德,亡卤(攸)违。班拜稽首曰:烏虖(呜呼),丕(不显)丮(扬)皇公,受京宗懿厘(釐),毓文王王姒圣孙隥于大服,广成氒工(厥功),文王孙亡弗褱井(怀型),亡克竞氒刺(厥烈)。班非敢卬(昂),隹乍卲(昭)考爽,益(谥)曰大政,子子孙孙,多世止(祉)永宝。

【句释】

隹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

哲按:隹,维也,系词;八月,周正八月。初吉,周人以胐日为初吉。“甲戌”是当日干支。“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准确日子是可以推算出的,其在公元前1026年8月13日,即成王十八年周正八月初三甲戌日(夏正乙卯年癸未月甲戌日)

王令毛白(伯)更虢城公服

虢城公,文王弟“虢叔”之次子“虢仲遣”是也,西虢国始封君,周成王前期周王师统帅。“虢仲遣”是王季之孙,文王之亲侄儿,奉大祖(文王同母弟“虢叔”)就食于京畿虢邑,史称西虢,金文里称鄭虢(奠虢、城虢)。

屏王立(位)

《左传》鲁哀公十六年云“俾屏予一人以在位”。杜预注:“屏,蔽也”哲以为:屏,屏障,屏卫也。

乍(作)四方亟(极)

乍,作也。乍四方亟,述宾短语也,如同“舍四方令”,意为给予整顿四方秩序的权力。四方与中国相对,指外服。

秉緐、蜀、巢令

秉緐、蜀、巢令,如上,也是述宾短语,指监管繁、蜀、巢3个方国的政事。秉令,犹秉命也,如《论语●季氏》中的“执命”。緐、蜀、巢,方国名。铭文在四方以外特举繁、蜀、巢,三者应是周王朝辖属地域外已向周臣服的蛮夷之邦。在西周早期古文字材料中,繁、蜀、巢皆有被周人征伐之记录,伐蜀还见于传世文献。

易(赐)铃(勒),咸

赐翎勒,铃当作翎训,翎勒,属于指挥军队的符节,如“信陵君窃符救赵”中的兵符。咸,训为竟、终,引申为不久。

王令毛公以邦冢君

“邦冢君”亦即“邦君冢”,“冢”,总也。“邦君”一词,《尚书》、《诗经》等古文献及西周金文中习见,从字义上可释为古代族邦的长君。故邦君者,实即古代族邦中掌握治事之权的父家长。此处的邦冢君,即指周邦大首领冉季载。《尚书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土■(徒驭)、戜人

徒,徒兵。驭,车兵,戜,郭沫若训为冶铁工人,似为不确,当训为程邑戈人(戈兵)。程邑,即京邑。周文王时的大邑,本文王、太姒所居。幼子毛叔鄭依母居程,后居于丰邑。冉季本食邑于爯(古陈仓,芮地),武王灭商后,冉季家族又被授予京宗懿邰之地为采,世守先祖奠地,为大鄭公。故毛叔郑拥有芮地、邰地(京宗之懿邰)、毕地(程)。文王基业周西五土,其分到有三,足见武王爱弟之心。

伐东或(国)瘠(猾)戎瘠戎,释读为猾戎。东国,周人一般称宗周畿内之地为西土,而称以成周洛邑为中心周边的东西南北四方大大小小的邦国为东国。指当时位于周王朝东方的一些蛮夷族,被征服后又武装叛乱,贬称。

“王令吴白”至于“右比毛父”

吴伯,周太伯、仲雍后裔周章。周太王欲传位季历及其子昌(即周文王),太伯乃与仲雍让位三弟季历而出逃至荆蛮(今陕西宝鸡西北的千阳县)。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聚而成邦,自号吴王(金文里称夨王)。《汉书·地理志》说,“吴山在西,古文以为千山,《国语》所谓虞也”。在现在的千阳县境内西域有山,吾不知其名,但应该就是古书里指的吴山(千山)。以此山为标注,(吴)山之西即吴太伯逃荆之地,(吴)山之东即周太伯初封采邑地。(东吴)之地后称虞地,是因周太伯无子,死后,仲雍嗣之。仲雍于其地建虞国,故称。仲雍下传四代至周章。周章在姬吴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念念不忘自己是周人的后裔,故名为周章。周武王灭商,分封诸侯,“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虞),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史记。吴太伯世家》)因周章已做虞地的虞君,就因地正式封周章为虞国(史称西虞)君宰,赐姓(氏)为吴,继守吴大伯之承祧。而周章弟虞仲被转封在成周之北故夏虚之地(今山西平陆县境内),列为诸侯,以奉仲雍之祀,是为畿外虞国,史称东虞国。吕伯,齐太公之子所封,是周王舅伯。畿内吕伯长期在王室担任卿士。《纪年》曰:“穆王命甫侯(伯吕)于丰,作《吕刑》”。成王时,吕伯为周六师其中一师主帅。

“遣令曰”至“卫父身”

遣,虢城公遣仲也。在毛伯率军出征之时,虢城公遣告诫毛伯,带领本族将士跟随宗长(毛叔郑,即冉季载)出征,在出城后要注意保护好宗长的安全。延,同诞,《說文》:詞誕也。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认为三字有误。《爾雅·釋詁》、《毛传》皆释为大。哲以为竭也,尽心、用心。城通诚。

三年静(靖)东国

静,同靖;靖者,安也,制止暴乱意。《诗.大雅.召》云:“实靖夷我邦”。

亡不戌眣天畏(威),否畀屯陟

此段话历来是班簋释文的难点,国内外几乎没一个学者能读对的。“亡不”后二字,有前辈释读为“成尢”,意指成就。认为是伐东国之每件事都得以成功,这个说法不对。亦有学者释为成斁,亦解释不通。哲以为是“戌眣”。《釋名》戌,恤也。物當收斂矜恤之也。彝文眣字与毛公鼎内写法同:“肄皇天亡眣,臨保我有周”。哲以前做过释读,眣,说文:目不正也。犹言偏视也。戌眣,即收敛偏现的眼光,正视的意思。畏、威古同,天威也。意思是三年靖东国之战中,无不时时刻刻正视上天的威严。“否畀屯陟”,此处毛公引用了卦象说辞来训教毛班。否,即否卦之否也。指不好,坏,恶。畀,说文解为相付与之。此处为投畀,丢弃。屯,即屯卦之屯也。囤聚也。陟,登也,升也。“屯”原指植物萌生大地,万物始生,充满艰难险阻,然而顺时应运,必欣欣向荣。《易》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整段话的意思是“不畏惧艰难险阻,时时刻刻正视上天的威严,顺天应时,细心做事,将失败踩在脚下丢弃,耐心地囤聚力量,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攀登迈向成功。”

“公告氒(厥)事”至“故亡”

厥,其也。俈,造也,造诣,训教。“唯民亡俈(造)才(在)彝,悉(昧)天令,故亡”句,意思是“那些(狷戎国的)民众没有通过彝器刻文与先祖神灵交流,得不到先祖神灵的道德训教,明白不了天命,所以灭亡了。

允才■(哉显),隹苟(唯敬)德,亡卤(攸)违

读为允哉显,意为“很明显”。攸,小也。违,离也。言不要有丝毫违背或游离于道德之外的行为。

“班拜稽首”至“受京宗懿厘(釐)”

不,读为丕,超凡,英明意思,后接字为金文为两个“丕丕”的组合,训为极。周人的文字很有意思,比如说“子子孙孙”,金文里多是子孙两字下面再添“两点”,就代表了子子孙孙。丮,音戟。《說文》丮,持也,象手有所丮據也,显扬也。皇公,毛班曾祖父。京,指程邑。王季、文王经营程邑达七十余年,为周大邑,故称京邑。宗,指邰城。周先祖后稷之封邑。故周人以邰城为宗周。文王在邰城边筑丰邑,毛叔郑奉母太姒居之,称氂城。周武王灭商后,将氂城赐予毛叔郑为采邑,故毛班称皇公(毛叔郑)受京宗懿厘(釐)。

育文王王姒圣孙隥于大服

隥为毛班祖父之名讳,即顾命尚书之毛公。《毛传》:“服。服政事也”。此处指毛伯隥就职于周王室重要职位(即更虢城公服为周师统帅)。意思是毛叔郑(冉季载)被分封于京畿宗懿之地,养育了文王及其妻太姒的圣孙(毛伯隥),担任了周王室要职。

广成氒工(厥功)

工,读为功。《说文》云:“功,以劳定国也”。

文王孙亡弗褱井(怀型)

文王孙,泛指文王之后代。怀型,感念在心,吃水不忘挖井人的意思。

亡克竞氒刺(厥烈)

克竞,敬仰、敬佩意也。氒,其。刺,烈,功勋。

班非敢卬(昂)

卬字旧释读为觅,当读为卬,同仰,昂首。《说文》云:“卬,望欲有所庶及也。”詩曰:高山卬止。意思是说毛班不敢昂首据先祖功勋以自傲。隹乍卲(昭)考爽卲,当读为昭。昭,日明也。昭考,美言也,父死称考。中山王舋鼎铭文:“昔者,吾先祖桓王,昭考成王,身勤社稷,行四方,以忧劳邦家”。毛班父名爽,拟或是《尚书·囧命》中的囧伯,清华简摄命中的伯摄父。《书·大诰》中有曰:“尔庶邦君,越尔御事:爽邦由哲。”孔颖达疏:“爽,明也;由,用也。有明国事用智道。”哲以为,“爽邦由哲”或可写作“摄邦由哲”。“摄、爽”义同音近,或可假借。尚书正义疏冏,九永反,字亦作煛。爽、煛、摄,同囧,皆有光明之意,可通用。

益(谥)曰大政

郭沫若先生解“谥”为名号,认为“大政”乃祭器之名号。李学勤先生解“大政”为执政,解“曰”为于。大政,《汉书五行志》中称作“大正”,因“政”、“正”二字本可通作。班簋中的“大政”,应该是“大正”的最原始称呼,周代官名。《书·冏命》:“今予命汝作大正,正于羣僕侍御之臣。”蔡沉集传:“大正,太僕正也。”《逸周书·尝麦》:“是月,王命大正正刑书。”《左传·昭公十五年》就有:“昔尔高祖伯魇,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哲以为,“大政”,也即“大正”之职务,实为司典也,周六官之一。毛班是因为“大正”之职自其父才始设,成王授命其父为“大正”是个非常大的荣耀,所以请谥铭于班彝,以让子孙后人铭记此荣耀。

八:试为班簋白话解

成王十八年周正八月初三甲戌日(公元前1026年8月13日),在宗周邰城,周王命令毛伯接替了虢城公的职位(周六师统帅),率领军队以保卫王室的安全;令毛伯整顿四方秩序,并监管繁、蜀、巢的有关政务,还赐给了毛伯军事指挥的节符。不久,周王命令毛公叔郑以周邦族总首领名义,整顿徒兵、车兵以及程邑的戈兵,准备攻打东土洛邑周边的反叛蛮夷族。不久,周王命令吴伯说:“率领你的军队作为左师辅助毛叔父”;周王又命令吕伯说:“率领你的军队作为右师辅助毛叔父”;虢城公遣(仲)也命令毛伯说:“率领你的本族将士跟随宗长出征,一定要竭诚保护好宗长的安全。”经过三年的征伐,然后安定了东土之国。在这三年里,(毛公我)不畏惧艰难险阻,时时刻刻正视上天的威严,顺天应时,细心做事,将失败踩在脚下丢弃,耐心地囤聚力量,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攀登,才取得了成功。毛公把这些事迹告诉了班如(铭文)上面所述,并告诫说,那些(狷戎国的)民众没有通过彝器刻文与先祖神灵交流,得不到先祖神灵的道德训教,明白不了天命,因而灭亡了。所以要敬德爱民,不要有一丁点的违背。毛班当时就跪拜磕头道:呜呼,超凡伟大的太太公(毛叔郑)啊,受封了京宗懿邰之地,养育出了英明神武的文王圣孙(毛伯隥),接掌了周王朝六师统帅的职位,建立了三年靖东国的丰功伟绩。文王的子孙们无不感念在心,无不敬佩毛公的威猛。毛班我不敢昂首据先祖功勋以自傲,唯有做了这个宝尊彝来颂扬先祖的辉煌事迹,铭记先父爽曾被周王任命为“大正”之职这个荣耀。后世毛氏族子子孙孙,一定要世世代代永远地珍藏。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初稿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增订

后记:此文初稿于二〇一二年,当时发到了网上,引起了湖南电视台的注意,有编导来邮件联系我,想邀请我做一期介绍班簋的电视节目。当时因先祖毛叔郑的几处关键考证还没把握落实,且班铭中尚有几处释文未搞清,故婉言谢绝了。今以多年来考证毛氏先祖历史的新得和证据,重新加以增订,总算把班簋铭文基本考证释读明白,庶几可以此文告慰主席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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