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象皮病和疯牛病说起,重疾险病种该怎么选?
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压力普遍偏大,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生活节奏非常快,所患重疾也是各式各样,媒体上曝出来的各种奇怪重疾,常常让人咂舌。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购买一份重疾险来转移风险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买重疾险,是不是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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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象皮病和疯牛病说起
在重疾险中,如果我们仔细研究病种就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疾病在中国都有发生的可能。
浮生君来给大家举两个例子,一个叫象皮病,一个叫疯牛病。
象皮病又叫做丝虫病,是因血丝虫感染所造成的一种症状,传染的途径是蚊虫叮咬。
这种血丝虫幼虫在人体的淋巴系统内繁殖使淋巴发炎肿大,使人体四肢外观看起来类似于大象的皮肤和腿。
某重疾险中加入了象皮病
这种疾病感染了全球1.2亿人,并且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但是在中国,这种疾病却极为罕见。因为其致病源血丝虫在中国并没有,而是在非洲比较多见。
通过查询公共卫生科学数据中心,我们也可以发现国内象皮病(丝虫病)患者极为罕见,该病在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发病相对较多,每年均有4、5起。但从2008年开始至今的十年间得到了有效控制,仅在2011年四川省出现过一例。
2011年四川省发现一例象皮病
再说说疯牛病,这种病是一种慢性、具有传染性和致死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首次报道于上世纪80年代的英国,最早发生在牛身上。
之后,又有人因为食用了患疯牛病的牛肉而引发了人类疯牛病,学名叫做"克—雅二氏病"。
过去,疯牛病在欧洲引起了广泛传播,并导致了大量死亡事件。
我们发现在有的重疾险产品中也将疯牛病加了进去。
某重疾险中加入了疯牛病
那么,这种疾病在中国的发生率是多少呢?
答案是0!
没错,中国至今尚未发现疯牛病病例,也未纳入我国传染疫情报告及反馈系统中,在公共卫生科学数据中心中没有相关数据。
我国农业部也发表过声明,疯牛病暂未进入我国。
我国暂无疯牛病病例
浮生君之所以举这两个例子,是要说明,重疾的种类并非越多越好。有的疾病可能在我国发生几率极低,甚至没有发生的病例,这种病种保进来或者不保进来,都没有本质的影响。
肯定有人会问,有的病种发病几率极低却被写进了合同里,保险公司会不会借着增加病种的机会把保费提高?我反而要付更多的保费来保障几乎不可能发生的重疾,我岂不是亏大了?
不用担心,虽然这些病种发生几率极低,几乎不可能用上,但是加上了这几种病种并不会对保费产生什么影响。
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在厘定产品费率时要有充足的精算依据,每一个病种的经验发生率是多少都要有详细的数据,具体是怎么计算的都要写进精算报告里。
产品的精算报告需要随产品条款一起报保监会报审。只有通过审核后才能开始销售。
精算师需要对精算报告终身负责,因此不会在里面搞弄虚作假的事情,否则退休了都得被揪出来。
所有,发生概率极低的病种被加进合同后,既然发生几率极低,那么保险费率增加的金额也是极低的。
比如前面提到的象皮病和疯牛病。象皮病对费率会造成万分之一的影响,疯牛病就对费率更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了。
既然发生概率低,保险公司赔付概率也低,保费又不会有什么显著增加,也不会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造成什么正面影响,保险公司为何要把这种病种加进去呢?
很简单,可以让产品的保障病种看起来更多一点。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看到保障100种的重疾险,大部分人就会觉得比保障50种的重疾险好。可事实上却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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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病种究竟要多少种才好?
现在的重疾险病种越来越多,这些病种中不乏象皮病、疯牛病这种国内罕见的病种,虽说不会对我们的保费影响多少,但是却迎合了投保人贪多求全的心理。
于是,现在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很多款重疾险,可以保障60种、80种、100种、甚至超过100种,看起来好似它越来越"全面",几乎将"重疾"一网打尽呢。
前面浮生君已经说了,重疾险所能保障的"重疾",并非越多越好。这个问题,和商场购物一样,商场搞促销做购物送赠品的活动,可以吸引很多潜在买家,但实质上这些赠品往往是低附加值的商品。
打个不是特别恰当的比喻,在重疾险中加入类似象皮病和疯牛病这种病种,就有点像是投保重疾险赠送的赠品,其实际价值并不高,更像是一种营销"噱头"!
可是我们普通消费者不具备辨别的能力,如何才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判别所要购买的重疾险中,哪些病种真正有用呢?
还好,这个工作现在不需要我们来做,监管已经帮我们做过了。
重疾险自1995年引入中国之后,至今已历经23年的发展路程。
起初,由于重疾险病种定义不规范,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病种名称和定义,导致投保人从不同公司购买的重疾险,对重疾病种的定义并不一样,哪怕是名称一样的病种,其定义也可能存在差别。
因此,刚开始因为重疾病种定义不规范,导致发生较多的理赔纠纷案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自200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从那以后,基于重疾定义不规范而引起的保险纠纷案件大大减少。
在这份疾病定义规范中,对25种重疾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
为什么只定义25种?
因为这25种是所有重疾中最为常见和高发的,这25种"重疾",涵盖了6种必保"重疾",19种可选"重疾"。
2007年8月1日之后的重疾险,必须包含这6种必保"重疾",如果不包含的话,就不能被称之为重疾险,也无法通过监管审批。
这6种必保的疾病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
还有19种病种也是相对高发的重疾,保监会也建议保险公司提供的重疾险产品应该予以保障。
25种重疾标准名称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25种重疾的发生概率和致死率,我们不妨看看2013年保监会发布的国内首套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
这套表格按照重疾经验发生率制作,分为6种重疾经验发生率和25种重疾经验发生率,男性和女性分开标注。
6种重疾经验发生率曲线
25种重疾经验发生率曲线
6种重疾死亡人数占比曲线
25种重疾死亡人数占比曲线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重疾发生率随着年龄"与时俱进",6种重疾的发生率占了25种重疾的绝大部分。
在国内所有重疾病例中,6种必保重疾占据了85%以上的比例,而25种重疾则占据了95%以上的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人至中年后,男性的重疾发病率要比女性高出不少。
同时,标准化定义的这25种重疾,致死率高高在上,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一旦到了中年时期,致死率会快速增长至60%以上。
科隆再保险公司曾经发布过一份《重大疾病调查2007》,报告显示96.5%的理赔集中在前10种疾病上,其中恶性肿瘤理赔就占到了84.4%。
所以,正如前面所说,标准化定义的25种重疾,已经可以覆盖绝大多数高发重疾的理赔。
我们看现在保险公司设计的重疾险,几乎都会包含25种重疾,仅包含6种重疾的险种近乎绝迹。如果保险公司希望增加其他种类重疾,须在这25种重疾基础之上增加。换而言之,重疾险至少应该保障这25种重疾。
可以看出,市面上不管是保障50种、60种、80种、100种,甚至开发出500种,这多出来的病种也只能覆盖不到5%的患病几率,过多的病种只是噱头而已,有的只局限于特定人群,有的只局限于特定地区,有的是罕见病,有的是国内根本没有发生过的病,甚至有些保险公司把病种分拆,将一种"重疾"拆成好几种。
重疾险的真正核心,永远是那25种标准化的重疾。当我们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们选重疾险无需关注合同中究竟包含哪些疾病,因为高发的25种肯定包含,并且采用的是标准化定义,我们无需担心病种定义上会不会有坑。
我们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重疾险合同中的保障内容是如何约定的。比如是否有多次理赔,疾病是否分组,是否包含中症、轻症,是否有保费豁免,是否有特定病种额外给付,是否包含身故责任,保险杠杆是多少。然后再判断这些条件是否与自己的需求相符。
可能也会有朋友说,保险公司提供名目繁多的"重疾"保障,也是为投保人着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万一就有罕见病发生在自己身上呢?万一国内现在没有的疾病,以后突然就有了呢?
那浮生君就奉劝一句,人身风险想要完全转移是不可能的。老是纠结一些小概率的"万一",这辈子都会活在杯弓蛇影中。
我们购买保险的目的,在于转移重大风险,只要我们通过合理的配置,将重大风险转移了出去,当风险来临时不至于让家庭财务状况一落千丈,我们的目标就达成了,没有必要去追求通过保险来覆盖极为罕见的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