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赢了“世纪之赌”又如何
【原创】
董明珠赢了“世纪之赌”又如何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3月19日,小米集团公布2018全年财报,报告期内实现总营收17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6%,经调整利润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5%。而按照此前格力电器发布的业绩预告,其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2000亿元-2010亿元。也就是说,格力的营业收入肯定比小米多。那么,雷军与董明珠的“赌局”,将以雷军的失败而告终。虽然“10亿元”赌资未必真的要付,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雷军在这次赌局中输给董明珠,已成不争的事实。
问题是,就算董明珠赢了,又能怎样,就能算格力模式赢了吗?显然,不能这样说。因为,从2013年12月的“赌局”开始之日起的5年多时间里,无论是格力模式还是小米模式,都没有显露出明显优势,也没有暴露出明显劣势。小米在主动探索格力模式,力争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实体打造等方面,能够有新的突破,并积极谋求到印度等地建厂设点,以不断扩大小米的影响,提升小米在市场的影响力。而格力也在模仿小米模式,积极地向电商领域进军,加董明珠自己也开设了网店,销售格力手机。
这也意味着,虽然两人的“赌局”是围绕经营模式而展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谁也没有排斥对方的模式,没有否定对方模式的作用,而是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对方模式之中,充分运用和借助对方模式的优势,弥补自身模式的不足,拉长自身模式的短板。
事实也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如果否认互联网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机会与挑战,不积极融入到互联网之中,是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即便已有的地位很高、优势很大,很快也会被其他企业超过。从这个角度来讲,实体企业必须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发挥互联网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优势。
反过来,利用互联网获得快速发展优势的企业,也不能因为拥有很高的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就看不起实体企业,就认为实体企业要被淘汰。互联网企业能够生存下去,尤其是互联网平台,能否永远得到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可,最根本的还是要有实体企业做支撑,有实体企业提供的商品为基础。没有商品,就会像比特币一样,依靠炒作制造泡沫,最后随着泡沫破裂而崩盘。
所以,面对董明珠与雷军的“世纪之赌”答案揭晓,谁赢谁输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也没有多大可关注性。真正需要重视的,就是互联网与实体企业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融合,更好地让实体企业使用互联网技术,而让互联网企业更多的依靠和支持实体企业。互联网平台和实体企业,应当是相互支撑、相互依靠、相互促进的两种载体、两大群体,彼此之间可以竞争、可以配合,但决不能有所排斥,不能站在自己的模式中否定对方模式。互联网平台与实体企业,不是有你无我、有我无你,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可以融合与发展的。小米模式不是最完美的,格力模式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如果两者结合起来,就有可能是完美无缺的。
董明珠与雷军的“世纪之赌”,最大的效果,可能就是让彼此认识到了对方的优点和优势,并积极地融入到对方的优点和优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