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附请假指南)
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节假日安排
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请假指南:
2月7-10日请假4天,可连休12天;
2月18-20日请假3天,可连休11天。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请假指南:
5月6-8日请假3天,可连休9天。
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请假指南:
9月22-24日请假3天,可连休7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请假指南:
10月8-9日请假2天,可连休10天。
通知强调,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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