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巍、侯晓蕾:人居视角下我国传统灌区研究

前言

灌区和圩区是我国传统农业景观的两种基本类型,相较圩区,灌区分布得更广、历史更为悠久,对我国国土空间和乡土社会的影响也愈加深刻。从五、六年前指导学生完成丽水地区灌区的硕士论文以来,一直持续进行相关的案例研究。本篇论文是对此前阶段灌区研究的一个总结,试图从形态学领域的景观分析进一步拓展,探索一点关于人-水关系的内容。

——郭巍

我国广袤的国土,山地约有2/3,众多山脉将国土划分成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主体是大大小小的盆地平原,河流成为沟通这些盆地平原重要甚至是唯一的自然通道。先民在这些盆地平原中刀耕火种、奋力生存。我国的季风气候使得自然降雨量在一年中的分布极不平均,并与主要作物生长期的需水量不匹配,于是,先民们拦河筑坝、开挖渠网,在盆地平原中构筑起大大小小的人工流域。依托人工水网,农田得以灌溉、洪涝得以调蓄,聚落得以发展,先民得以繁衍,并通过协商形成相应的水规则,最终形成大量以灌溉为基础的稳定的乡土社会。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快速城市化之前,传统灌区形成了我国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基本景观结构。灌区整体风貌与空间肌理表达了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植被等自然环境特征,以及叠加于之上的水利系统、农业体系和聚落系统等文化特色,由此形成不断演变和适应的国土人文自然系统。

长期以来,灌区的相关研究主要以水利、农学等学科为主,前者多关注水工设施以及水文调配、后者则常常研究灌区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本文则将灌区视为水文驱动下的人居环境单元,关注以水为线索的灌区空间布局和与之适应的社会组织结构,考虑到近40年农业现代化和快速城镇化对灌区的巨大影响,将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传统时期的灌区,以便揭示其空间布局和社会组织特征。因此,文章首先简述我国传统灌区的基本类型、分布和发展,并剖析不同尺度大小灌区的水文和空间结构,在此基础上分析传统灌区根据分水体制而形成的社会人文结构,最后论述灌区在风景审美和营建方面的潜在影响,以期为理解我国传统国土空间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01

灌区的界定与分布

1.1  灌区的界定:人居视角

从水文方面,灌区是一个有着完善的河网体系和水利设施,人工控制水位和流量的水文流域单元。依托水利系统进行灌区内的土地整理和聚落建设,农田肌理常常与渠网布局有关,以便让水充分高效自流以浸润每块田地,水利体系也影响甚至决定了灌区内聚落的选址、分布、密度和形态。

从社会的方面,灌区是建立在共同的水利益基础上的社区组织,突出表现在对居民灌溉用水的分配上和管理,由此形成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发育出与之适应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水资源管理方式。因此,灌区是人居环境的特定空间单元,是水文干预、空间营建和水资源管控的综合。

1.2  我国主要传统灌区的分布和演变

由于我国多山的地理环境和不均的降雨分布,灌区在我国分布得极为普遍,从新疆吐鲁番的坎儿井-绿洲到福建滨海的木兰陂、从山西汾河引泉灌区到江西抚河的中洲围,各类灌区遍布我国除东北以外大部分农耕地区的几乎每个盆地和山前冲积扇地区(图1)。

图1 我国主要传统灌区分布(汪凯、谢诗娴绘,底图引自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中国地势图)

我国传统灌区的发展演变如同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的历史,冀朝鼎先生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通过水利设施营建的时间和数量识别传统中国的基本经济区,并由此勾勒出中国国土空间的开发过程[1]35-43,可以推测其统计的相关水利工程大部分与灌区有关。先秦两汉时期的灌区主要集中在关中盆地、汾河谷地和河东地区。以郑国渠、都江堰、漳水十二渠等大型古灌区为代表,淮河和汉水流域则发展出陂塘与灌渠结合的陂渠串联灌区[2]。隋唐时期国力强盛,中原地区整合和扩大原有灌区,同时将灌区建设与军屯相结合,大大开发了河套灌区等边远地区,并在唐代后期开始对我国东南地区进行了系列灌区的开发。宋元时期,灌区建设主要集中在南方各省的山间盆地和滨海系列平原,数量远超前朝,并出现了木兰陂等低地圩区和滨海灌区相结合的复杂工程,使得我国东南地区的开发大体完成。明清则伴随着人口的增加,灌区修建和整合的记录进一步增加,建设几乎进一步深入到河谷、盆地的各个角落,出现了较多的小微灌区。正如K.A.魏特夫所总结“灌溉在中国每个地方都是集约农业的必要条件,就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了中国的农业社会,就像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是建立在煤铁的基础上一样”[1]。

02

灌区的类型:从陂塘到堰坝

2.1  塘多堰少、塘碎堰聚

灌区的水利系统是对原有自然水文系统的适应和改造,常常可以划分为引水、运输、调蓄、控制系统等几部分,使河水以自流方式较为均匀的覆盖整个灌区,引水常常是灌区水利的枢纽工程,据此,我国的传统灌区大体可以划分为陂塘灌区和堰坝灌区(图2)。

图2  堰坝灌区(2-1)和陂塘灌区(2-2)的模式图

(冯心愉绘)

前者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安徽的芍陂,但最为著名的应当是杭州西湖,西湖历经整治尤其白居易筑高湖滨堤坝后,水位远高于杭州地区其他河流,堤坝高差至今在圣塘闸附近清晰可见。但由于古代工程技术的限制以及大型陂塘往往占用较大面积且生产力较高的山前冲积扇区域,因此大部分陂塘面积较小,普遍在百亩以下,但是数量极为庞大。例如1944年的《皖南农林》对歙县陂塘记载:“歙县山塘较大者不下90余口,其他零星小塘则不下5000余口。”可见独立的陂塘灌区大多小且碎。

堰坝典型者如川西都江堰的无坝引水和宁波它山堰的有坝引水,在很多地区,堰坝的普及较陂塘为晚,数量也远不及,以清《徽州府志》所记载为例:“歙县:宋塘1 207处,堨262处;明塘72所,堨35所;国朝塘149所,堨63所”,但堰坝水利灌溉和调控能力较强,在传统时期供养了大量农业人口。以清末歙西北为例,150km2的盆地中约有陂塘数百口,灌田面积超过百亩者寥寥,可统计的堰坝灌区约20个,近半数灌田过千亩,最大者吕堨灌田5 000亩(约333.3hm2)[3]。堰坝灌区在占歙西北20%的土地内承载了该地区约40%的人口数量①,形成了歙西北地区人口集中分布于堰坝灌区的特点。聚落的发展与歙西北地区水利灌溉设施的分布及类型呈现较为明显的关联性(图3)。

图3 20世纪60年代歙西北陂塘灌区和堰坝灌区的分布,蓝点为塘、红点为堰,整体具有上塘下堰的

分布特征(汪凯绘)

2.2上塘下堰、塘堰并举

陂塘灌区和堰坝灌区中的渠网体系,并无区分,皆或人工开凿或利用天然河道改造而成,其形态结构往往根据地势,例如在冲积扇地区渠网则成放射状,而在一些平原地区,干渠多位于山麓,支渠由山麓向河谷平原延伸,形成梳状的渠网等。在引水和渠网分流的节点位置,通常会设置闸堰等以控制水量。陂塘和堰坝灌区在更多情况下是相互结合在一起,增加灌区的调蓄能力,民间常常形象地称之为“长藤结瓜”,典型的莫过于湖北长渠灌区,这也是我国很多传统灌区的普遍方式。

陂塘和堰坝灌区在很多盆地还会进一步形成采用上塘下渠、塘堰并举的方式,丽水好溪灌区所在盆地自高到低划分出山麓、阶地和平畈,山麓地区分布着独立的陂塘灌区群,阶地中的百余口小陂塘则与分布在平畈的好溪堰坝水系整合在一起,在好溪渠系尾部还有较大的湖塘,由此构成具有洪泛调蓄能力的水系网络[4]。

03

灌区的尺度:从散村到城镇

由于地形、水资源、开发历史等原因,灌区尺度差异极大,小者几公顷,包含一村数居,大者数百上千平方公里,孕育出庞大的城镇群。不论大小,灌区基本结构比较类似,同是水文干预、空间营建和水资源管控的结果,但复杂程度千差万别。

3.1 独立灌区与散村

包含孤村或者数个村落的独立小灌区结构较为简单,广泛存在我国东南各省,在小块盆地或者冲积扇中,修坝引水,挖塘蓄水,灌溉农田,滋养聚落(图4)。例如“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徽州地区,山溪切割地形形成众多细碎的平畈盆地,期间分布着数量众多、面积多为几十、几百亩的独立小灌区。著名者如宏村,村头立堰首、引水入村圳、挖池为月沼、筑堤成南湖,水圳与村道并行,构成聚落主街,月沼成为公共中心,南湖北侧设立书院、祠堂,形成村口花园,水系从湖堤自流灌溉南部大片的农田。村民对用水时长、时序、清淤、维护等皆有规范,水资源管控是传统时期乡村聚落自治的重要体现。

图4  20世纪60年代松古平原中分布有众多的独立灌区,红点即为堰坝,红色区域为灌溉面积超过1 000亩

(约66.7hm2)的堰坝灌区 (冯心愉绘)

同时,东南各省由于低山丘陵比重较大,亦存在大量独立的陂塘灌区,数量远超堰坝,由于陂塘普遍较小,灌溉和调控能力较弱,通常群组分布,遍布聚落和农田,以水渠相连,因此某一聚落和周边农田中分布数十口陂塘的情况并不鲜见,例如浙江东阳蔡宅仅聚落内部就有“十塘九池”[5]。

3.2  组合灌区与村群

伴随着灌区的发育,经常会出现由若干不同的水源、引水堰坝和水系网络组成的数个独立灌区逐渐整合形成的组合灌区,并以流量多寡形成主次,这一模式由于常常将原先的客水纳入灌区体系而增加了整体的防洪调蓄功能,因此在很多盆地中较为普遍。例如丽水城关盆地形成了以好溪堰为主、丽阳渠为辅的组合灌区(图5)。好溪堰渠系灌溉盆地东部村落的农田4.8km2,但由于堰首处水头不足以惠及盆地西部高地,因此后建丽阳渠,截蓄北部山溪,灌溉盆地西部,并逐渐与好溪堰渠系整合沟通,也满足了丽水旧时的生活用水和防洪需求。

图5  20世纪60年代的丽水城关盆地,是一个以东北好溪堰为主、西北丽阳渠为辅的组合灌区 (严锐绘)

更典型者莫过于金华白沙三十六堰灌区,面积约为80km2, 两千年来在白沙溪依次筑堤开渠,从山谷到盆地,连绵45km,形成包含百余个聚落的大灌区(图6)。堰群灌溉网络整体呈现“脊椎”形态,其中位于冲积扇边缘的洞山段七堰密集区,平均每300m就设有一座堰坝,并与周边的潭、泉、井相结合,构成复杂的灌溉网络,由于洞山段七堰灌区的多层叠加,灌溉水量充沛,土地肥沃,使得该段地区被称作“婺之沃野”,是金华重点的产粮区,聚落密度和发育程度皆为三十六堰灌区之最,以至于灌区最重要的祭祀和庙会也在此举行。

图6-1 20世纪60年代的金华白沙三十六堰灌区

平面(方濒曦绘)

图6-2 白沙三十六堰灌区各堰灌区关系分析,颜色越深则子灌区复合程度越高,说明该子灌区的灌溉水源多元化、水量较为充足(方濒曦绘)

图6-3 金华白沙三十六堰灌区聚落密度分析,与子灌区的复合程度有明显关联(方濒曦绘)

3.3  区域灌区与城镇

组合灌区进一步发育扩张,有的会形成了面积巨大、包含众多城镇的区域性灌区,典型者如川西灌区和河套灌区等。从先秦李冰父子筑都江堰,“凿离堆,穿二江成都之中”开始,“二江”细分为支渠、毛渠,区域水系结构逐渐变化。西汉开辟蒲阳河,灌区向西北拓展;唐代灌区又进一步向平原南部及岷江中游发展,宋代形成了“三大主干、十四支流、九大堰”的水网。明清时期进一步加大水网密度,形成了稠密的扇形灌溉水网。由于均匀输水,土地耕作条件相近,遂形成匀质化布局的林盘聚落。每个林盘就是一个聚居单元,彼此间距相当,包含房屋、农田、林园、塘堰、水渠等,构成了川西灌区的乡村人居环境。也逐渐形成以成都为中心,多个城邑拱卫的城市群,渠首即为灌县,成都则形成两江环抱、多水穿城的布局(图7)。

图7 都江堰灌区舆图显示灌县、成都与灌区水利的关系

(引自《成都水利志》)

04

灌区的治理:从流域到地方

灌区治理围绕着水利益和水责任的分配,包含了分水、轮灌、维护等各方面,并以族规等方式加以确立,将各分水内的利益相关方紧密的结合起来,形成水利共同体。水管理将灌区从水文流域体系转化为社会人文系统,认同感得以强化,地方性得以形成。

4.1 分水与轮灌

规模较小的独立堰坝灌区灌溉网络简单,受益聚落较少,管控规则相对简单,相关村民自行协商,确定分水划界、设置轮放规则。小陂塘则有私有、公有和公用之分,其灌溉水量分配则主要由所有权决定。

随灌区尺度的增大,灌溉网络的层级增多,分水复杂性提升,首先划界形成二级、三级等子灌区划分,这与灌区发育程度、地形地貌、渠网结构有关,但更多是出于宗族房派等利益相关方对水资源管控的影响。划界形成的子灌区,面积相差一般不会太悬殊,以保证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均衡性;同时,各子灌区分布较为完整集中,以保证分水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兼顾灌溉时长。以目前资料掌握来看,子灌区数量划定的下限一般不少于3个,但上限差异很大。例如浙江石室堰灌区受益田亩约16km2,分作子灌区10处[6],而浙江洲义堰灌区面积超过2 km2,子灌区就达16 处(图8)[7]。

图8-1为万谭堰堰规中的分水划分舆图,上侧为南(方濒曦绘)

图8-2 为根据地形和舆图绘制的万谭堰

分水示意(方濒曦绘)

各个灌区通过推荐、选举等确定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协商明确水则和轮灌方式,灌溉用水从堰口进入后依次流入主渠、支渠、毛渠、进田渠,经常是各子灌区的负责人协商主渠与支渠之间的水则,最后由灌区总首确定。支渠与毛渠之间的分水由子灌区的负责人决定,依次类推。轮灌时长、时序也是水利益合理分配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样与子灌区田亩数量、水源距离和宗族之间的利益权衡有关。子灌区轮灌时长一般从一两天到半月余不等。轮灌时序则从上、中、下游各子灌区开始者皆有,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末端优先的情况相对普遍一些。

丽水通济堰是传统灌区水资源管控的典型,长期以来形成了极富特色的三源轮灌制,这取决于上、中、下源这3个子灌区具有类似同一数量级的村庄、人口和受益田亩,逐渐形成上中源分别灌水3日、下源田亩最多,则为4日,并先行灌溉的轮灌机制②。同时,两宋时期的灌区总首由下源需水量大的田户担任,明代则每源挑选一人作为总负责人,三人在用水问题上互相牵制,从而实现灌区整体利益的均衡。清代形成由三源乡绅代表构成的董事会,这些乡绅多为退休官员或者未获得官职的举人、监生等,每源出3位乡绅分入甲、乙二班,轮班管理相互监督[8]。

4.2 维护与自治

传统大型灌区有时官督民管、而中小型灌区则几乎皆为乡民自治,包含分水、轮灌、岁修、祭祀等各方面的传统水管理渗透到乡民日常的各个方面,形成乡民的社会生活准则,积淀出特定的文化,场所感和地方性由此产生。莆田兴化平原从海湾到沃野的演变,很大程度上源于自宋代以来逐渐形成的以木兰陂为主导的组合灌区,灌区内的300个村落形成大量相关的里社即“七境”,大多是5~10个村落组成一个“七境” ,每个“七境”有共同的庙宇。“七境” 内的聚落共同享有灌溉权益,承担对灌区的维护义务,同时也共同维护社会治安、举办文教、慈善事业和宗教活动等职能,若干“七境”组合成更大的社区联盟,通常也有共同的庙宇。这种基于地域划分而形成的基层社会结构形成原因固然较多,但水管理机制是其重要作用力之一(图9)[9]。

图9木兰陂灌区中的“七境”分布

(引自《Ritual Alliances of the Putian Plain》)

05

灌区的风景:从实用到栖居

5.1  风景审美与人居模式

陂塘灌区和堰坝灌区以其丰产和田园而成为先民的讴歌对象,相关的诗词歌赋比比皆是,其水利系统也构成了我国传统风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陂塘和堰坝是灌区的水利枢纽,通常也是灌区景观营建的重点。陂塘的山水基底使其稍事整理即为风景,筑堤建桥修亭,从徽州唐模的小西湖到绍兴的鉴湖和湘湖,虽然面积差异极大,但风景的形成机制和营建方式极为类似(图10)。

图10 唐模小西湖、棠樾湖塘、绍兴湘湖,尺度差异很大,但具有类似的形成机制(汪凯、王韵双绘)

我国传统堪舆经常被视为人居环境建设的规范,其原型很有可能与数千年来的灌区经验有关,形势宗和理气宗盛行的东南各省亦是堰坝灌区极为普及的地区,其广为人知的模式图流露出的盆地偏好亦可以理解为灌区的农耕基因使然。例如传统堪舆中极为重视水口经营,谈及的水口择地标准即河流蜿蜒、两旁山岗交错等,也恰恰与修建堰坝需要的水文和地质条件如出一辙。灌区中,堰坝旁往往建有庙宇亭榭,以纪念建堰先人,同时也经常放置灌区用水则例的碑文以告示村民。由于堰坝渠口等引水枢纽如此重要,相关选址要求和人工干预方式抽象成为普适性的规则,以至于即使不建堰坝或者是下水口营建,也同样适用(图11)

图11  东南丘陵地区普遍存在的水口园林可能与灌区营建传统有关。

(左)通济堰的引水渠和文昌阁(来源 作者自摄);

(右)来源《西递明经胡氏壬派宗谱》中的水口图

5.2  对传统造园的影响

我国传统造园尤其是大尺度的皇家园林,与传统灌区享有共同的营建原则。传统园林是理想景观的浓缩,皇家园林更是如此,一方面,丰产和田园的特性使得灌区成为审美的对象,另一方面,大尺度土地经营所需要的水土整合经验,可能源远流长的灌区农业传统是其重要来源。北京西郊三山五园的水系经营即可以理解为北京小平原灌区化的土地整理,只不过农业灌溉比重较小而已;承德避暑山庄平原和湖区的风景营建亦可以视为陂塘和堰坝灌区水网的景观化处理,水口、堤坝和陂塘形成了避暑山庄康乾72景的重要内容,乾隆为此总结为“山庄以山名,而胜趣实在水” (图12)。

图12 避暑山庄等大尺度的园林,风景营建与通济堰等灌区的水土整理有异曲同工之处。(崔子淇绘)

因此,与欧洲和伊斯兰的造园体系蕴含着各自的农业景观基因相类似,作为我国传统农业主体的灌区景观,可能也对包括传统造园在内的风景营建产生潜在的影响。

06

结语

作为我国传统农业主体的灌区,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灌区水利系统对自然水文系统的利用和改造,依托水利系统进行灌区内的土地整理和聚落建设,水利益的分配和组织则发育出与之适应的社会人文结构。灌区是中国传统人居发展与演变的缩影,其整体性、适应性等特征渗透在我国土地经营的方方面面,构成我国人居环境的伟大传统。

因限于资料和能力,本文抛砖引玉,希望接下来能有更多的相关研究,这可能对于国土空间的认知和规划能提供一些借鉴。

作者简介:

郭巍/1976 年生/男/浙江杭州人/ 博士/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水文驱动下的传统人居环境/本刊特约编辑(北京 100083)

吴迪/1996年生/女/山东济南人/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乡土景观 (北京 100083)

侯晓蕾/ 1981 年生/女/ 山东德州人/ 博士/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乡土景观和城市公共空间(北京 100102)

注释:

① 村落人口数据来源于《安徽省歙县地名录》中收录的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调查。

②通济渠三源范围资料来源于(清)《丽水县志十四卷》,为1870年的划分方式,乡别范围来源于1953年《丽水全县图》,2种区域范围划分接近,边界处存在少许误差,其余数据资料来源于丽水市水电局1954年4月20日《重修通济堰水利工程受益田亩统计表》。

参考文献:

[1] 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M].岳王庆,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

[2]周魁一.中国古代的农田水利[M].补充出版地: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983.

[3](清)郑时辅《歙县吕堨志》

[4](光绪三年)潘绍诒《处州府志》

[5] 卢梦凯主编;寀卢村志编纂委员会编.寀卢村志[M]. 补充出版地:寀卢村志编纂委员会.1999.

[6]衢州市水利水电局,衢州市政协文史委编.衢州文史丛书 总第20辑 衢州水利[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

[7]民国《安溪长堤卢氏宗谱》

[8]崔子淇,郭巍.丽水碧湖平原古堰灌区景观研究[J].小城镇建设,2020,38

[9]Kenneth Dean, ZHENG Zhenman. Ritual Alliances of the Putian Plain. Volume Two A Survey of Village Temples and Ritual Activities [M]. LEIDEN BOSTON:BRILL.2010.

该文章发表于《中国园林》2021年10月刊,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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