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严守秘密47年,看到报纸激动流泪:我的身份终于可以公开了

当7年卧底,却被法院定为“特务”,他为保守秘密背了47年黑锅!

他为保护广州立下大功,却被法院定为特务,为守秘密他忍了47年

1999年9月13日,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梁焕,被《羊城晚报》的头版新闻吸引了。这则新闻题为《苦寻八天找到当年小英雄》,78岁的老人看完新闻,双手激动地颤抖着,留着眼泪自言自语道:“难道我严守47年的秘密公开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的身份也终于可以公开了!”

报纸上说的“小英雄”,名叫张戎机。1954年国庆前夕,正在上小学二年级的他,在上学路上意外发现一个奇怪的“烟盒”,并及时交给了警察。经鉴定,这是特务放置的一枚烈性炸弹,广州市公安局顺藤摸瓜,成功破获了这起“解放初期第一大案”,一口气抓了25名特务。

而这枚炸弹,正是梁焕带到广州的(总共带了6枚)。那么,他看到报纸为何如此激动,严守47年的秘密又是什么呢?如果您感兴趣,请继续往下看。

梁焕的故事,还得从1949年说起。

广州解放初期,特务的活动仍然十分猖獗,每年到了国庆前夕他们就蠢蠢欲动,企图执行所谓的“华南行动”,妄图在人民欢庆的日子里搞破坏。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资料显示:1954至1964年间,仅广州就抓获363名美蒋特务,缴获定时炸弹72枚、纵火器85件以及大量破坏器材等。

当时的深圳,还只是一个人口不足5千的小渔村,却因与香港一江之隔,成为敌人向广州渗透的主要通道。两地之间,有一座不足百米的罗湖桥,连接着罗湖火车站和新界火车站,一批工人长年累月在桥上从事过境货物的搬运工作,梁焕就是其中之一

1949年10月19日,深圳解放,驻守深圳边防的是解放军公安10师30团。当时,30团有一位叫徐展的侦察参谋,负责深圳河两岸的敌情侦查。他在执行任务时,很看重当地人提供的情报,并有意在农民、渔民和搬运工人中发展“特情”(卧底)。很快,梁焕就进入了他的视线。

梁焕当年才二十多岁,是宝安县深圳镇搬运公司的一名工人。解放前,他因为家穷没少受欺负,因生活所迫,弟弟也卖给了人家。解放后,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新中国的温暖,内心也积极地向党靠拢。

通过暗中摸底考察和多次接触,徐展认为梁焕忠诚可靠、机智勇敢,而且应变能力超强,很适合发展为“特情”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试用后,梁焕正式成为30团侦察股的“特情”人员,主要任务是在深港两地搬运作业时,对可疑对象进行调查,伺机打入敌人内部。

1953年,一个叫张福智的人引起了梁焕的注意,此人在赌场工作,平日总是神出鬼没,行动诡异。梁焕的直觉告诉他,此人很可能是国民党的潜伏特务,便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徐展。徐展通过掌握的各种情报,确认此人系香港特务站站长。于是,他给梁焕下了任务,寻找机会接触张福智,争取信任并打入敌人内部。

可是,该如何接近对方,又不引起对方的怀疑呢?说来也巧,张福智也在物色“特工”,梁焕遂以走私相机为由与他接触。梁焕的应变能力,令张福智印象深刻,也赢得了他的初步信任。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张福智又将他带到香港,让美国CIA情报人员进一步考察。美国人得出的结论是:梁焕忠诚、能干。就这样,梁焕在经过多方考验之后,顺利打入敌特组织,成为张福智的交通联络员,主要负责他与广州特务陈二妹(女)之间的情报传递

据梁老回忆,他当年与国民党特务联系时,在文德路有一处秘密接头地点,如果墙上摆着一块砖,说明“有情报”;如果“同意见面”,就在旁边再摆上一块砖。他每次拿到情报之后,总是想方设法联系徐展,将情报送到30团检查并得到指示后,再做下一步处置。

张福智等国民党特务,一直妄想在广州制造一起“惊天大爆炸”,当时广州最繁华的地点——广州火车站、文化宫、公安局、新华戏院、发电厂、白云机场等,都是他们的目标。梁焕得知敌人这一特大阴谋后,立即将情报递给了30团,30团又上报给中南公安司令部。由此,一张围捕特务的天罗地网展开了。

1954年国庆前夕,张福智决定动手,让梁焕利用过境搬运作掩护,将美制TNT烈性炸药和燃烧弹六枚,分两次,每次三枚,秘密运过境。敌特为了掩人耳目,竟丧心病狂地让梁焕带着妻子和未满周岁的儿子护送炸弹入境。

炸弹偷入境之后,梁焕按照事前约定,在罗湖桥附近的一处厕所里,将6枚炸弹转交给30团侦察参谋刘衍昌,随后交由广州市公安局进行技术处理。经过处理,6枚炸弹排除了爆炸、燃烧功能,在公安人员的严密监控下,梁焕前往广州与敌特分子汇合。

梁焕到了广州,在特务陈二妹的安排下,住进了一家宾馆。没多久,潜伏在广州的特务纷纷现身,前来宾馆领取炸弹,结果被公安人员悉数抓获。紧接着,警方顺藤摸瓜,最终将这个25人的敌特团伙一网打尽。

这起大案被破获后,叶剑英亲自到庆功大会祝贺,徐展也因立功被中南军区授予“二级侦察模范”。然而,功劳最大的梁焕没能成为英雄,却背上了“反革命”的罪名,名字出现在广州市中院的判决书中。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要为梁焕鸣不平,人家冒着生命危险搜集情报,为保护广州立下了大功,到头来无功也就罢了,怎么还让人背黑锅呢!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由于当时敌我斗争尖锐复杂,为了保护梁焕及其家人的安危,避免他们被敌人报复性暗杀,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措施。

不久,梁焕一家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从深圳秘密迁往广州定居,他本人被安排进广州市二运公司工作。他的原名“梁初”,也就是在这时改为“梁焕”的。

当然,除了安全方面的考虑外,有关部门还有另一层考虑。由于特务头子张福智还逍遥法外,此案可能仍有漏网之鱼,所以公开宣布梁焕为“反革命”、“特务”,是希望一旦有需要的时候,再次让他作“诱饵”。

起初,梁焕感到万分委屈,“反革命”这顶帽子他坚决不肯接受。领导只好给他做工作,说这是党和人民的需要,也是“国家秘密”。于是,生性淳朴善良、怀着对党和人民无比深厚感情的梁焕,坦然接受了自己的“罪名”。

此时的梁焕,公开身份是二运公司的员工,但他的档案关系却在广州市公安局,仍是一名“特情”人员。身边的同事若知道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汉子,居然是一位特工,不知该作何感想!

在此期间,梁焕一名同事的叔叔突然从香港回来,警方根据掌握的情况判断,认为此人极有可能是特务。于是,梁焕再次出马,先是与这位同事搞好关系,然后再接近他的叔叔。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这个“叔叔”果然露出了狐狸尾巴——确实是特务

凭借着“反革命特务”的身份,梁焕很快取得了此人的信任,经常替他接头、传递情报。就在这个特务搜集大量情报,准备逃之夭夭的时候,公安机关神兵天降,一举将他及其团伙抓获。

1956年夏,梁焕再次打入特务内部,并取得敌人的信任。有一天,梁焕跟敌人一起去码头接新来的特务,没想到路上碰到两个老乡,毫不知情的老乡一张嘴就喊出了梁焕的原名,他因此暴露。从此之后,梁焕就再也没有做过特情工作。

我们上文说过,梁焕的公开身份是二运公司的员工,他每天需要按时上班。可因为要执行“特情”任务,他常常无法正常工作,面对领导的误解,他为了保密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他是上级安排进来的,领导没办法开除梁焕,却想着办法惩罚他,不仅给他安排最苦最累的活,还把他调到南石头(位于广州海珠区)工作。

当时,南石头的位置比较偏僻,公共汽车尚未开通,梁焕每天上班至少要走一个半小时。后来没办法,他只好主动辞了工作,四处给人当搬运工,这一干就是21年。

广州市公安局的陈凡(女),一直负责与梁焕的单线联系,她对这位“特情”人员的处境非常揪心。于是在她的帮助下,梁焕被安排进东山铸造厂工作,直至退休。

多年来,徐展也一直关心着梁焕,两人始终保持着联系。每当梁焕遇到难处,徐展总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忙。在徐展看来,当年的保密处理对梁焕确实不公平,也觉得自己抢了他的功,心里一直过意不去。

1980年,国家开始平反冤假错案,徐展找到梁焕,说:“这么多年了,你该站出来为自己的不公正待遇说话了,我愿为你作证!”然而,梁焕却拒绝了,他说:“没等到上级的指示,我宁愿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

其实,并非上级忘了他,而是与他单线联系的陈凡,因年迈多病丧失了语言能力和记忆力。再加上过去了这么多年,人事更迭,机构变更,他的“特情”关系不知被转到了哪里,才导致他的案件始终难以改正过来。

一转眼,19年过去了,直到梁焕在报纸上看到那篇报道。他仔细阅读了全文,肯定了一点:张戎机找到的那枚炸弹,就是自己从深圳带过去的。事实上,那枚炸弹就算找不到也没事,因为早已经过了处理,是不会爆炸的。

看完报道,梁焕脑海中冒出一个念头,“难道我严守的秘密已经解密了?”同样,报道也触动了当年的“见证人”,徐展、刘衍昌以及广州市公安局的同志们找到梁焕,劝道:“是时候了,我们都愿为你作证!”

这时,梁焕才终于下定决心申诉。梁焕让儿子替他写申诉书,第一次讲述了当年不平凡的经历,儿子瞪着大眼半晌都不相信,因为几十年来从未听父亲说过此事。在他眼里,父亲就是一个普通的瘦老头,怎么可能跟英雄挂上钩呢。在确认父亲说的不是胡话之后,儿子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整整47年,梁焕顶着“反革命”、“特务”的帽子过了47年,常人难以想象他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这些年来,梁焕的工作换了好几个,但无论在哪个岗位,干的都是搬运工。微薄的收入供养6个子女已属艰难,根本没有余钱让他喝点小酒,买房子更是奢望。

经济上的窘迫尚能忍受,政治上的不公平却让老人时常垂泪。由于他的身份问题,只有大儿子在早些年入了党,其余几个孩子在入党、参军、工作等问题上,全都受了影响。所幸的是,他的申诉引起了广州市相关领导的重视,市中院也对该案进行了仔细复查。

2002年3月,经过2年多的调查,广州市中院最终确定:梁焕的申诉属实,撤销1955年对其的判决,恢复老人的名誉。公正和清白,在迟到47年之后,终于还给了这位立下卓越功勋的老英雄。(文末提一下,1957年拍摄的经典谍战片《羊城暗哨》,电影主角的原型就是梁焕,由于老人过于保密,网络上查不到照片,故文中均采用剧照,还请各位读者谅解。)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