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从问题少年到千年伟人(一)

一个世人熟知的段子说,改变世界的是若干个犹太人:摩西说“一切即法”,耶稣说“一切即爱”,马克思说“一切即钱”,弗洛伊德说“一切即性”,马克·扎克伯格说“一切即对话”,爱因斯坦说“一切都是相对的”。其中,19世纪的马克思恐怕是当代中国人最熟悉的陌生人:很多的中国人都熟悉并能说出他著作《资本论》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名言,然而,在仔细追问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怎样影响了我们身边的人或事的时候,往往很多人又会变得一知半解,反而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的无奈与尴尬。

马克思肖像  尼古拉·费钦(Nikolai Fechin) 1918年

马克思1818年5月5日出生于出身一个是富裕的德国犹太人拉比家庭,父亲海因里希·马克思担任特利尔律师协会主席,因政府禁止犹太律师设立私人事务所,海因里希改信新教。马克思从小就天赋异禀、胸怀远大,后脑勺长着反骨,充满了叛逆精神。17岁的马克思按照家人的意愿,选择了波恩大学的法律专业。大学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时期,回顾马克思的大学时光,既有“衣马轻肥”,又有“书香醉人”,但通过努力找到自我成长的目标并为之奋斗,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父亲眼里,他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少年”,第一年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年轻人的躁动与轻狂——他参加特里尔同乡会,还被选为特利尔学生同乡会主席,如同中国大学里老乡会会长的角色,特利尔是有名的葡萄酒产地,因此马克思经常和老乡同学们开怀畅饮,因为喝酒,甚至被学校关了24小时的禁闭。他还与外地贵族学生发生争执,一度相约公开决斗,在一次决斗中左眼受伤。

当他的父亲知道这些事情后,非常生气,所以他父亲决定把马克思转到一个学风更好的学校——柏林大学。有好的学风,马克思如鱼得水,并开始痴迷于哲学。在波恩大学所谓的“坏小子”,到了柏林大学变成了“学霸”,为什么呢?是因为思考让这种“叛逆”闪闪发光,是理想信念让这种“叛逆”变得高尚和伟大。

在柏林大学期间,马克思发现,他原来迷信的康德,虽然对宗教作出了现实批判,并形成了完整的逻辑体系,但是思维和存在是二元对立的,康德陷入了不可知论的泥潭,这让马克思很困惑。后来他接触到黑格尔,发现黑格尔的辩证法能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读书读到这里时马克思非常兴奋,困惑许久的问题终于找到了答案。所以正是从黑格尔这里,他学到了辩证法。

1838年5月马克思父亲去世以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大学毕业后的马克思回到了故乡特里尔,在家里蜗居了一段时间,母亲不满于马克思的“啃老”,在1842年6月底,母子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母亲一怒之下断绝了马克思的一切经济援助,并把他赶出家门,让他去自力更生。

马克思的母亲是荷兰人,马克思的父系有五代是犹太拉比,而马克思的母系则不知道可以上溯到多少代——统统都是欧洲的大拉比。马克思的女儿说,很少有人注意到马克思有一半荷兰血统,正如大家很少注意到,马克思家的祖宗几乎都是犹太拉比。马克思的母亲叫罕莉娅,她嫁过来的时候带了很多的嫁妆。马克思的姨妈叫索菲亚,索菲亚留在了荷兰,她嫁给一个有名的荷兰巨商利奥·菲利普(Lion Philips),索菲亚和这位利奥·菲利普先生,就是飞利浦公司的创始人。

马克思的表兄弟叫奥古斯特·菲利普,他是飞利浦公司的第二代传人,飞利浦公司正是在他的子孙手里真正站起来的。大家可能用过飞利浦剃须刀、飞利浦洗衣机,质量非常好,但几乎没有人知道,那就是马克思姨妈家的产品。

1872年2月,《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译就,但出版商却提出印刷费需要作者本人先行垫付,于是,马克思便给他的表兄弟奥古斯特·菲利普写信说:给点钱印《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吧!奥古斯特·菲利普很快就回了信。信中说:作为表兄弟,别说这点钱,更多的钱都可以给你。犹太人重视钱也重视学问,像你这样的大学者,本公司各方面的帮助原本都会有,但是,鉴于你的立场,这笔钱不会给。

24岁的《莱茵报》主编马克思

马克思又和母亲关系搞僵,在经济上陷入困境,而未婚妻燕妮长他4岁,家里始终有人反对她与马克思的婚姻。马克思不得不认真考虑结婚养家的实际问题,感受到了就业的巨大压力。于是马克思在科隆担任了新创办的一份自由主义报纸《莱茵报》的主编,这是由当地一些有创业精神的商人出资创办的,他在这里提倡各种社会事业,反对书刊检查制度,主张新闻自由,包括研究共产主义那样的新思想的自由。然而不到一年,马克思被迫辞职,该报也被普鲁士政府查禁。

虽然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了短短1年,担任主编仅仅5个月,但这对他今后的生活和思想却发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大学读书的时候,马克思只是研究哲学和历史,对经济学一无所知。报纸的编辑工作使他接触到德国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了解到许多从书本上无法了解的实际情况,推动着他去研究以前没有研究过的问题,其中特别是以摩塞尔地区葡萄种植者以及《林木盗窃法案》问题的讨论具有代表性。

19世纪初,德国开始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其中一个主要形式,就是把原先由农民共同使用的森林、草地等公共资源进行大规模私有化,这一进程遭到了农民的强烈反对。马克思所关注的问题,缘起于《林木盗窃法案》的出台。莱茵省摩塞尔河谷植被茂密、风景如画,这里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许多农民在这里世世代代生活。这里冬天气温寒冷,因此农民便在森林里捡拾枯枝,带回家生火取暖,偶尔也用斧子砍伐树木。这种生活方式延续了几百年,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在最近,新兴的资产阶级群体把森林占为己有,甚至出台了物权保护法,法律声称:农民一切砍伐林木的行为都侵害林木所有者的利益,都是“盗窃”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论处,甚至捡拾枯枝的行为也是“盗窃”,以同等罪名论处。农民不高兴了:我们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活,森林属于自然资源,为什么到了今天反而变成了少部分人的私有财产,而大部分人日常赖以维生的行为却变成“犯法”了呢?太荒唐?了!

马克思看完了议会的辩论记录后,立即决定为农民和贫苦者辩护。马克思说,林木占有者表面上是在立法维护个人物权,但把森林变成个人私有财产本身就是非法的。几百年来,农民进山砍柴都是合理地使用自然界的力量,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权利。这种习惯权利是完全合法的,它比法律更有力量。而且问题不在于摩塞尔河谷的农民和穷人,而是一切国家的穷人都具有这种习惯权利。因此,马克思的结论是:农民进山捡拾枯枝、生火取暖是对自然资源的合法占有,根本不能算作盗窃。相反,林木所有者为此立法的行为本身才是不可饶恕的,他们是彻头彻尾地侵占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把它变成个人的私人利益,甚至为了那些枯死的树枝,而不惜把无辜的群众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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