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精神类疾病到底还要吃多久的药?
“这个药效果不错,症状改善很多了,但是每次看门诊,医生都让继续服药......可是,到底还要吃多久的药?”这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尤其首次发病的患者及其家属问得多。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精神心理疾病有易复发的特点。如果患者症状消失就立即停药,则会使得疾病复发的概率大大增加,并使后续治疗及康复变得更加复杂【1-3】。
大多数精神心理疾病是强调全病程治疗,分为急性治疗期、巩固治疗期、维持治疗期【1-3】。一般来说,急性期药物治疗会使症状得到明显改善,而巩固期和维持期药物治疗可明显降低疾病的复发率。
双相情感障碍急性治疗期时间为6-8周(难治性病例除外),巩固治疗期时间为2-6个月(双相-抑郁发作为4-6个月,双相-躁狂发作或者混合发作为2-3个月),维持治疗期时间尚无定论(多次发作患者推荐的维持治疗期时间为既往发作2-3个循环的间歇期或2-3年)【4】。
抑郁症急性治疗期时间为8-12周,巩固治疗期时间为4-9个月,维持治疗期时间的意见不一(但多数意见认为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时间为3-4个月,复发的至少2-3年)【2、5】。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全病程治疗时间为至少15个月【2】。
强迫症的急性治疗期为至少12周,且起效往往需3-6个月【2】。急性期取得效果后需过渡到巩固期和维持期,持续1-2年的治疗能有效降低复燃和复发率【2】。
最后,小编以精神分裂症为例,详细介绍全病程用药依据和用药原则。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迁延性精神障碍,不经治疗症状会不断发展。目前循证医学支持的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方案仍以药物治疗为主,一旦诊断精神分裂症,就要尽早地实施有效的足剂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1-3】。75%以上的首次发病的患者经过药物治疗可达到临床痊愈,但反复发作或不断恶化的比率较高【1】。有研究表明,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5年内复发率超过80%,中断药物治疗者的复发率是持续药物治疗者的5-13倍【6、7】,持续用药的患者1年内复发率仅3%【8】。复发的危险因素包括家族史、复发史、药物治疗中断或药物治疗不持续、家庭支持不良、自知力恢复差等,而首要复发原因是中断治疗或自行减药【9】。
基于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高,医生常会让病情好转后的患者继续用药来巩固治疗。然而,临床上常会遇到患者或家属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减量或停药,这要综合考虑患者的起病年龄、病程、发病次数、症状严重程度及治疗效果等因素进行解答。但总体来说,精神分裂症治疗的减药及停药需遵守以下原则【1-3】:
急性治疗期:药物治疗需足量、彻底,将某一抗精神病药物逐步加至有效治疗剂量至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一般需8-10周【1】。此时期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可能的药物不良反应。急性期患者多认为自己没病、不需要治疗,若患者不配合服药,则建议住院治疗或肌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3】。此外,对于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合并电休克治疗或者联合其他药物治疗【6】。
巩固治疗期:精神症状完全控制后,无明显药物不良反应,则继续原治疗剂量治疗至少6个月【2】。首发患者的精神症状消失后,原治疗剂量治疗6个月后进入维持治疗期。复发患者巩固治疗期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经过急性期和巩固期治疗后,则进入维持治疗期。
维持治疗期:此时期在医生指导下将药物逐步减量,以减至最小剂量而能维持良好的恢复状态为标准。一般在3-6个月内逐渐减至治疗剂量的1/2,如病情稳定,可继续减量,减至治疗剂量的1/4或1/5【1】。第一次发作维持治疗至少2年,第二次复发维持治疗至少5年,三次及以上复发则建议终生服药【2】。遵医嘱停药后也需监测症状变化,出现可疑复发先兆症状(如睡眠改变、情绪不稳定等),要及时就诊干预,避免复发。
及时系统的药物治疗可以控制精神症状,然而这是不够的。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仅达到临床痊愈的标准。理想状态是,病人恢复了由于疾病所致的精力与体力下降,达到并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恢复原有的工作或学习能力,重建恰当稳定的人际关系,这样才算达到全面的康复【5、10】。大量研究表明行为治疗、家庭干预、支持治疗、健康教育、技能训练等心理社会干预能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维持治疗的依从性,有效地帮助患者回归社会【6、10】。因此,心理社会干预对于患者整体社会功能的恢复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