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交加,遗产赠人

上海一位父亲吴先生重病住院在医院临终前将一套房产和80万元存款写遗嘱留给照顾自己三个月的保姆,只给女儿留了一元钱,认为女儿的孝心就值一元钱,父亲认为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成人,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女儿应该陪伴在身边,亲情难以割舍,期望享受天伦之乐,父亲病重住院最后三个月,女儿只匆匆去过两次,并给父亲请了保姆,再不见人影,父亲在渴望亲情关爱中,倍感失望直至绝望,走完生命的最后里程,子欲养,而亲不待,尽孝没有借口,爱有多深恨有多深,父亲对女儿的怨恨不可饶恕,父亲意外将巨额遗产给了外人保姆,既是无奈之举,又是悲愤的发泄,父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遗产给谁没有对错,只要真实自愿,就合法有效,违背常理的父女关系,必然滋生不同寻常的奇闻遗事,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法定继承是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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