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起书影音@青春,青春
《北京北京》,是冯唐“万物生长三部曲”的第三部,情节与风格都一脉相承。由青春步入成熟,从萌动收获迷惘,浓重的男性荷尔蒙是冯唐作品一贯最大的特色。
这是冯唐作品中气势最猛烈,如草原野火般的一部。这位语言的魔术师,以汹涌澎湃、聪明灵动的语言,述说着自己的北京往事。他一边说笑着,一边使坏着,当你惊叹着渐渐沉迷时,却突然发现巨大的悲伤悄然而至,漫天火焰消失,然后,只有淡淡的缕缕清烟。
这是梦想中的书。嚣张,迅烈,胆大妄为。
——豆瓣读书
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看冯唐的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跑去跟一个朋友说,啊,不知道是因为年代还是性别,冯唐写的青春让我好没有共鸣啊。
对面的男生非常笃定:是因为性别。我还挺喜欢冯唐。
看到你们男人之间如此互相欣赏我就放心了...本着不要性别歧视的想法,我硬着头皮把剩下50%也给看了。
恩,作为一名女性读者,这本书得一分为二看。
第一部分是,贯穿始终的男青年对于女人的渴望与幻想。胸大腰细嘴小,是评判美的唯一标准。
冯唐有一件好处是,看起来特别不费力,他也特别厚颜无耻地说,我觉得写作是件特别容易的事情啊,就是把脑子里面想的东西原封不动地写下来就好了。
一想到18岁的男青年们,脑子里无一例外地装着想睡而睡到了的女人,想睡而睡不到的女人,不想睡也顺势睡了的女人,不想睡也实在睡不下去的女人,我就觉得分外好笑。
18岁的女青年们都想着什么呢?我心中的盖世英雄脚踩祥云身披金甲来到我面前保护我啊。个子不能低于一米高,星目剑眉,嗓音低沉,温文尔雅,霸道总裁,阳光少年还是浪子回头,总有一个设定戳中了点。
这样想来,18岁的男男女女们竟然能够成功组合谈起恋爱,实在是种神迹啊。一个叫粉红色泡泡把眼前的痘痘青年美化成了翩翩公子样,一个叫荷尔蒙上脑把眼前的干瘪少女填充成了前突后翘的风流俏佳人。
青春就是瞎了眼啊 = =!
怀着这样的心情看冯唐,倒是颇容易共鸣。啊我那时候也这样啊,碰到个不错的男生就幻想我们能不能发生点什么。啊18岁没有比谈恋爱更重要的事情了啊。啊坐在路边摊抖抖索索喝喝酒吃烧烤在一边烟雾缭绕中偷偷拉个小手,觉得我们真是情比金坚啊。
第二部分,是和性别无关的,我们曾经度过的七七八八。
谁还没和好朋友一起喜欢过同一个人呢。这件事在真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比在小说中出现的概率高多了。
堂堂正正摆在桌面上争的,觉得自己是为爱决斗的骑士,一甩斗篷一抖剑锋,来吧兄弟,让我们为心爱的人流血牺牲吧!
默默隐瞒心迹成全对方的,觉得自己就是义字当头的上海滩帮派担当,压一压帽檐,潇洒转身,烟头的火星在黑暗中一亮一灭。
青春就是屁都没有,还觉得自己帅气爆了。
冯唐的年代感在他的字里行间非常明显。虽然他很少描写环境,但总能感到有股灰蒙蒙的劲儿,好像每个人迷茫茫的眼神,好像知道自己要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看书的时候,总想起窦唯、王菲还有乐队一起拍的一张黑白照,所有人在个四合院的大门口,靠着墙插着裤兜站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我现在还怂,但你等着吧,我将来肯定成事。
我不喜欢书的结局时,突然涌来的苍凉。男主角秋水醉倒在街边酒摊,给一个个以前的至交好友打电话,道破每个人生活的平凡甚至不顺,还有被无数人都标注过的那句话“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
青春时的期待当然不会一一实现,可是青春之后的结局也未必都是遍地狼籍吧。我更喜欢书里有一段不停地发寻呼机留言:
“昨天梦见,我开车,你坐在我右边,手放在我腿上,眼睛看着前面。我说去哪儿,你说一直开吧。“
大概我还年轻,梦还没醒,路还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