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悦读丨小说】李毓瑜《井筒子人家》(29)

《阅读悦读》2017年10月热文榜(附平台选题)

文/李毓瑜

【作者简介】李毓瑜,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重庆散文学会常务理事,曾在《四川文学》《山花》《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并多次获奖。2015年出版长篇小说《蓝衣女人》,为2013年度重庆市扶持重点文学作品。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28   一条美人鱼

第二天上班,张言还是抽空到邮局给赵兴发了电报。

就在这天上午,她接到了一个电话,连想也不敢想的电话,她的脑子一片空白,这不是做梦,不是夜晚,是白天,是明晃晃的白天。

“我找张言。”电话里的人说。

“你是谁,我就是张言。”

“我是朱行宁……”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朱行宁”,她半人半神的恋人,她心中飘扬的一面旗帜,那块隐密的圣地……她的脚软软的,呼吸也有了压抑,她突然感到了失语。

“我在火车站,喂,你怎么不说话?你的学校在什么位置?”

“我……你……你打的,”她细若游丝地说,“到南纪门下,我的学校就在那里……”

放下电话,她腿脚一软,虚脱地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汗珠从额上滑落下来。她就这样呆呆的坐着,理不出一个头绪来。赵兴的到来,带给她的是女人的节日,盛大的节日,而朱行宁呢,简直就是一个原子弹,带给她的冲击波,让她找不着自己,也找不着北。

五分钟,她觉得时间仅仅是只过了五分钟,她还没有回过神来,还没有想好是啥子回事,一个活鲜鲜的,有血有肉的、有呼吸有温度的朱行宁就出现在她的眼前,就站在了她的面前。

她的眼睛有些模糊,不是因为眼泪,而是她觉得有一种光从他的身上发出来,让她看不真眼前的一切。她只觉得他好象在看着她微笑,如果是这样,她觉得更糟。

因为她今天的穿着打扮是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天,衣服的颜色配搭太暗、太土,蓝底小花棉袄,黑色长筒裤,脚上是一双穿了两年的旧皮鞋,还好,脖子上系了一条浅粉色的小方巾,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朱行宁夏天来就好了,因为她有一条米色真丝连衣裙,是前后V字领,是木木给她做的,尤其适合她丰满的身材,颜色和象牙色的皮肤很相配,衣服与人,天人合一,给人清淡与安宁。冬天她没有出彩的衣服。

还有她的发式,老是一个马尾巴梳在脑后,一个灰色的发结别在头发上。朱行宁来了,让她穿着这一生中最最糟糕的衣服,梳着最最不适合老得掉了牙的发型,今早擦的嫩白护肤霜,可能也没有了,那就是顶着一张黑脸,以最丑陋的形象出现在这个面皮白白的、她半人半神的恋人面前。这些倘若都是她心里在朱行宁面前夸张的表现,有一点却是真实的,那就是她在赵兴后的面前,充满欲望与活力、膨胀与欢愉,而在朱行宁面前,她却感到了羞涩和害怕,有少女一样的情怀的,就像“田野小河边红玫瑰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可是我不能对他表白,满腹的知心话儿没法讲出来……”那种打着花骨朵儿少女情窦初开的情怀。

此刻,她站在朱行宁的面前,就是这种人世间最美好也最让人战战兢兢的情怀,她为自己今天所有的一切、衣服、发型等等的一切,感到羞愧,恨不得面前的水泥地上有一个缝,一头钻了进去。

不过,地上没有缝,好好的,朱行宁不说话,仍固执的对着她微笑。她的额上有细细的汗珠冒出。这时李老师进厨房来了,笑着说,“哟,谁的客人来了,怎么不请坐呀?”

李老师救了她,犹如唐僧消除了孙悟空头上紧箍咒的魔力,她缓过神来,喃喃的说:“坐,对,坐。”

有客人来,中午自然不能在食堂吃饭,朱行宁请她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吃羊肉汤锅。

这是重庆人冬天的最爱,跟重庆的火锅一样。

重庆人都是美食家,都是好吃狗,都讲究个口福,只要一到了吃饭时间,不论是火锅店还是羊肉馆都人满为患,用李大芬老妈的话说,下半城的穷人是好吃狗,上半城的有钱人还不是好吃狗。这话不错,今天下半城中午的羊肉馆也不例外,说话声、划拳声、笑声,喧嚣甚甚,好吃敢吃的这些个重庆人把个冬天在羊肉馆搅拌得暖洋洋的。有人脱下了厚厚的棉衣,有人脱下了毛衣,人们红着脸高声的说话,女人拿着酒杯大口的喝酒,张言好不容易在一个边角的地方找到了一张桌子,俩人才安顿下来。不会儿,一锅白白的羊肉汤端了上来。

“来,喝碗汤,暖暖身子。”朱行宁说着动手拿起张言的碗,给她舀了满满的一大碗。

白白的汤在锅里翻滚着,绿绿的芫荽点缀其间,一碗汤下肚,一股暖流在张言身上浸润开来,额上有细细的汗珠渗出,手和脚活泛起来,思想也活泛起来。

“看你的脸色比在学校好多了,来,把这片羊肉烫下去,锅里有熟了的羊杂,蘸上碟子里的调料,味很不错。”

此时的朱行宁在张言的眼里已从神的位置上走了下来,变成了人,一个世俗的大活人,她紧张的心情也缓解多了,动作和语言也没有在学校第一眼看见那样的僵硬了,也不巴望有个地缝钻下去了。因为她知道,此时的她一定不难看。

她相信爹妈给的五官,但不相信爹妈给的皮肤,那黑黑的皮肤。她一碗羊肉汤下肚,面皮发潮,黑里透红,虽说不是一颗人人称道的黑珍珠,也是一粒不讨厌的黑豌豆,豌豆公主。

“来,为我们相逢在美丽的重庆,干杯。”朱行宁举起了酒杯。

“好,干杯。”张言笑盈盈的说。

一边烫羊肉,一边喝汤,不时的碰杯,让张言胃口大开,浑身发热,也让朱行宁白净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不一会儿,她脱掉了身上那件蓝底小花棉袄,露出了浅黄的毛衣。

朱行宁则挽起了袖子,露出了他男人的本色,满手臂的汗毛,长长的、粗粗的,让张言心里一动。

吃饱喝足,张言的脸上已是粉嘟嘟的了,浅黄的毛衣,浅粉色的小方巾,把她衬得年轻而有朝气。

“你这身打扮很时尚,式样也不错,看来你很适合穿浅色。”朱行宁赞许地说。

她笑了,这笑从内心漫延开来,脸上发着光。

她知道,这是她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有冬天正午的太阳暖暖的照着,皮肤光洁如银,小花棉袄懒懒的搭在手臂上,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她心仪的男人、一个半人半神的恋人走在她的旁边,做她的护花使者,天是蓝的,树是绿的,心是暖的,整个世界都是美的,她有什么理由不美、不漂亮?一个被爱暖着的女人,一粒黑色的豌豆,我们美丽的的豌豆公主,王子就在身边,她拥有着世界上最大的金钢石,她没有理由不骄傲,没有理由不歌唱。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悠远与惬意、自由与舒缓、幸福与满足,她眯缝着眼睛,斜斜的打量着路上的行人,在心里悠悠的哼着这首歌。

“你在想什么,老是一个人微微的笑?”

“想,不不,没想什么。人吃饱了,是智商最低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想,也不愿想,就这样慢慢的走着,回家。”

说起回家她忐忑不安,井筒子楼这样破旧,门户里的李老妈又是这般模样,还有她的黑屋这样的黑,不要把朱行宁吓昏了,她先给他打一针预防针再说。

“我们住的是下半城的贫民窟,又黑又窄,是打地道战哟,生人进来走不出去哟,你怕不怕我们这个走马转角楼的迷魂阵?”

朱行宁笑了笑:“没事的。我又不是俄罗斯的什么贵族。”

没事,结果真的是一点没事。陈四妹的缝纫机上没人,只有大华哥这个老实人在守摊,走过李老妈的门户,她不在,男人守摊子,见她进来,他还点头对张言笑了一笑,运气好极了,张言心里松了一口气。要是今天遇着李老妈那就麻烦了,不仅不要她走,说不定还要把朱行宁拦下来,从头到脚地仔细打量一番,说几句大老粗似的牛都踩不烂的话,那就惨了。

顺顺当当的经过了门户,走过窄窄的过道,黑黑的楼梯,她用钥匙开了薄薄的板壁门,一进屋,朱行宁就把草垫拉到了身下,很舒适的躺在了红漆楼板上。“羊肉汤锅很幸福, 躺在你的红漆楼板上也很舒服,只是环境不怎样 。”

“喝点水吧,白开水,洗洗胃。”张言对躺在草垫上的朱行宁说。

“好,喝白开水,洗洗胃。你也躺一躺吧,吃饭都累了。”

“好,我喝了点酒,头晕晕的,我也到床上去躺躺。”

“来,躺在我的旁边 ,躺在这红漆楼板上,我们没有绿草地,在这个大都市,有一块红漆楼板,比床有诗意。”

“躺在他的旁边?”张言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太扑面了,让她有些回不过神来,从见面到现在,仅仅才三个多小时,她迟疑不决。

“来,别犹豫不决,我现在的心情很好,我想唱歌给你听,我的歌声很美,我们原来在野外作业时,露宿望天,我就常常一个人唱,很寂寞。今天有你,我把这唱了不知多少遍的歌,算作我的处女唱献给你,作为你对我热情款待的回报。”朱行宁用手拍着红漆楼板说。

“我坐在你旁边,就这样。”张言拉过草垫,顺势坐在了朱行宁的身旁。

“法国的《秋日的私语》,你一定没有听过,”朱行宁说:“这首歌很宁静。”他闭上眼睛轻声的唱了起来,“任船儿随着微波悠然飘去,任落叶追着秋风轻轻低语,月亮已悄然升起在远方天际,暮色苍茫笼罩着我和你……”

朱行宁梦幻般的声音飘散在黑屋里,张言在这歌声中闭上了眼睛,她在歌声中飘荡:远方飘来的张着红帆的小船,天上映照的一轮弯月,地上铺着的厚厚落叶,还有林荫道上的两个人儿,她和他……

“你的眼睛含着深情凝望着我,我的眼睛含着深情凝望着你,”朱行宁在歌声中拿起了她的手,从垫子上斜撑起身子,用眼睛望着她,陶醉而充满深情地唱:“在我的心中燃着热烈的火焰,是因为你,只是因为你……”

那双眼睛,深潭一样的眼睛,会说话的眼睛,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里面的这双眼睛,在火车上相遇的那一瞬间,这双眼睛就让她万劫不复,点了她的死穴。

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死穴,让她无法拯救自己,也没有人能拯救她,包括赵兴、大马、向西。

只有现在,只有此刻,她才明白,原来自己深深爱着的人,不是赵兴,大马、向西,而是朱行宁,这个有着仙风道骨,在野外作业、飘泊如诗的男人。

命运呀,你怎么这么作弄人,她恨自己下半城的房子,是下半城的房子作恶了她,让她残缺不全,面目全非,她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她找不回来了,她对不起朱行宁。

泪水盈在她的眼眶里。

突然,朱行宁起身抱住她,紧紧的抱住她,用唇吻她的眼,柔柔地吮吸着她的泪水,用那双白晰细长的手指,抚摸她那光洁发亮的额头、缕缕发丝……

“宝贝,你真是个宝贝,世界上最小的金钢石……”他喃喃低语。“我要和你结婚,在精神上和你结婚,和你作一对柏拉图似的精神夫妻,不,我要占有你的全部,乃至灵魂。你愿意吗,我的宝贝,我的爱人,我的世界上最小的金钢石,用整个世界来换,我也不给。”他抱住她,吻她,不给她半点喘息的机会、半句语言、甚至于一个标点符号。

她醉了,醉倒在朱行宁诗一般的喃喃呢语中,醉倒在他的怀抱里。

天堂,天堂在哪里?天堂就在身边,就在咫尺,就在黑屋里。

她所受的苦,所受的累,包括老男人谢有润对她的侮辱,还有她那颗苦苦的女人心,此刻都在朱行宁的怀抱中,如烟一样的随风散去。

她轻盈、快活、透明,在朱行宁的怀中再生。

“‘爱情来到了我心间,我又好象回到了童年……’现在我感觉就好象回到了童年,这首《拉滋之歌》,唱出了我此刻的心情,张言,我的宝贝 ,我的精神爱人,我的肉体爱人,我真想牵着你的手,在沙滩上奔跑,在草地上奔跑,在旷无人烟的原野上奔跑,‘爱情来到了我心间,我又好象回到了童年……’”

她醉了,深深地醉了,她终于有了婚姻,有了爱人,有了生命的归宿,她是幸福的人,她是有福的人,她流下了一个女人幸福的泪。

大海涨潮了,她被拍岸而来的潮水淹没了,她找不着自己了,她只能深深地沉在大海里,飘向深渊……

她在温暖的大海里变了成了一条美人鱼,一条在大海里快乐游弋的美人鱼,一条“爱情来到了我心间,我又好象回到了童年”的美人鱼……

(未完待续)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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