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研究的相关问题与研究原则

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研究的相关问题与研究原则——兼论曹雪芹家世生平研究与《红楼梦》的研究、欣赏樊志斌【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披阅增删”一段文字的细致分析,指出各种“异见”误读了这段文字,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唯一作者;并一句历史学考证对材料分析使用的原则,对曹雪芹的生平和家世等相关资料进行解读,指出曹雪芹家世、生平对《红楼梦》的创作给予了最直接的影响。【关键词】红楼梦 原始作者 曹雪芹生年 阅历 相关研究 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的讨论,历来是《红楼梦》传播史和研究史上的一个热点。1921年,胡适作《红楼梦考证》,引袁枚《随园诗话》“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记载,指出曹雪芹为《红楼梦》的作者。该说得到了学界大多数人的认同,但一直也存在不少“异见”,如曹頫说、石兄说、洪升说等,不时影响学界,干扰到《红楼梦》读者的阅读与欣赏。综合分析相关资料和各种学说,找出《红楼梦》著作权争论各家出现分歧的原因所在,避免不同层面的对话,弥合诸种分歧的解释方式,是推动学术进步的前提,也是对《红楼梦》进行理性赏析的基础。本文拟根据历史考证学应有的理路(重视证据可信性分析、对照和严密逻辑探究)对《红楼梦》的著作权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阐释,以求深入探究《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教于学界方家。 一、引发《红楼梦》“原始作者”问题探讨的文本依据 富察明义《绿烟琐窗集》之《题红楼梦》诗序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明义为雪芹友人(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又亲见《红楼梦》的抄本,其既称《红楼梦》系曹雪芹所“撰”,从历史考据以第一手可信资料为据的原则来说,明义的证言无可置疑,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即可确定。因此,学界多认同《红楼梦》最终在曹雪芹手中定型,曹雪芹无愧为《红楼梦》的作者;但问题是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中明明写道: (空空道人从石头上将故事)“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既然书中明言,《红楼梦》在曹雪芹之前有数位参与者,而曹雪芹只是扮演了“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角色,于是,《红楼梦》的阅读者和研究者中即有人提出,在曹雪芹之前《红楼梦》还有一位到数位“原初作者”。也就是说,学界对曹雪芹完成了《红楼梦》的创作并无太多异议,问题是《红楼梦》是他自己独立完成的呢,还是他在别人的基础上“披阅增删”完成的呢?这才是《红楼梦》著作权研究和争论的焦点所在。换言之,多年来,学界探讨和争论的不是《红楼梦》“著作权”问题,而是《红楼梦》的“原初作者”为谁的问题。在这一角度上说,不论如何论证曹雪芹、曹雪芹生活时代与《红楼梦》有多么密不可分的关系,都无法否认“曹雪芹非《红楼梦》原初作者”这一观点持有的“文本”上的证据。实际上,这种争辩双方不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讨论的研究模式,在《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研究中同样存在:不论研究者在《红楼梦》后十回中找到多少非曹雪芹时代的证据,也无法证明其中的主体文字不是出自曹雪芹的手笔。因此,关于《红楼梦》的“原始作者”的讨论,应该以探讨对象所据的《红楼梦》第一回中曹雪芹批阅增删前一段文字为基本讨论对象,具体分析这段文字中相关角色的基本作用,分析这段文字的根本意义,是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 二、曹雪芹与《石头记》的“披阅增删”: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唯一作者 如何理解《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那段(空空道人从石头上将故事)“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的文字,学界素有争议,并由此争议引发关于《红楼梦》著作权和原始作者的探讨,因此,关于这段文字的理解是《红楼梦》原始作者研究的要害所在,也是《红楼梦》著作权讨论的焦点所在。笔者认为,需要从四个层次对这段文字进行理解与解释:《风月宝鉴》的作者《风月宝鉴》和《红楼梦》是怎样的关系:《风月宝鉴》与《红楼梦》的写作主旨《红楼梦》的特殊写作技法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曹雪芹之前几个“角色”的作用(一)《风月宝鉴》的作者单就《风月宝鉴》的作者而论,“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相关文字上的“眉批”写道: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也就是说,曹雪芹早年曾撰有《风月宝鉴》一书,其弟棠村曾为之作序,因该书与《红楼梦》存在某种天然的关系,故而东鲁孔梅溪在看到《红楼梦》、为《红楼梦》题词时,想到了雪芹、棠村、《风月宝鉴》的事情,仍旧为这部与《风月宝鉴》有一定关系的《红楼梦》题写了《风月宝鉴》的书签。或者在“有”字上强作解释,称“有”不过是说,曹雪芹“有过《风月宝鉴》这样一本书而已,并不能说明曹雪芹曾写过《风月宝鉴》。平心而论,这种说法只是一种狡辩,岂有自己买到一本书,便要请弟弟为该书作序的道理?(二)曹雪芹以画家“烟云模糊”技法入小说写作实际上,真正将曹雪芹的《红楼梦》与曹雪芹披阅增删“原始文本”连接起来的是清人裕瑞,其《枣窗闲笔》载: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裕瑞等人之所以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为“他人”《风月宝鉴》的改写本,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被曹雪芹在小说写作中使用的“画家烟云模糊”的特殊写作技法(曹雪芹批阅增删一段文字)蒙蔽了,而受曹雪芹这种蒙蔽的正不仅裕瑞一人——后世研究者也多以裕瑞的记载作为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著作权的主要依据之一。针对“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一段文字,“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复有一段“眉批”,云: 若云雪芹批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这段文字意思本不难理解,不过,多有论者为自己立意起见,称此段文字意义模糊,进而作有利于自己见解的解释。如戴不凡即云:“‘后文如此处者不少’云云,那是说后面还有不少章节是雪芹自撰;但其它部分则是根据他人旧稿增删改写的”。陈维昭《红学通史》也认为,“这一条解释更为合理”。实际上,如果我们为这段句子稍稍补充上必要成分、并作必要阐释,这段文字的意思就更一目了然了: 若云雪芹批阅增删(《石头记》),然则(《石头记》)开卷至此这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特殊技法)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如此处这种狡猾之笔的处理方式者)不少。这(种写法)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画烟霭云雾朦胧、缥缈,不露真容),观者万不可被作者(这种写作方式)瞒弊了去,方是巨眼。可知,批者明确指出,曹雪芹就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不是如曹雪芹自己所说的那样只是《红楼梦》的披阅增删之人。(三)曹雪芹何以引画家烟云模糊的技法入《红楼梦》的写作那么,曹雪芹何以要故意采用这种如画家作“烟云”“模糊”一般的“狡猾”写法呢?实际上,《凡例》中的一句话很能说明问题: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时,不仅不想着迹于方向,连著述的时代他也不想着迹,《红楼梦》第一回空空道人说石头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石头笑答道: 我师何太痴也!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不可?但我想历代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倒别致新奇,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因此,在《红楼梦》的作者(原初作者)问题上曹雪芹也“用画家烟云模糊”的方式进行了处理。“脂批”作者还唯恐观者“被作者”这种特有的手法“瞒弊了去”,还特意在这段文字处写下“若云”一段批语。不意,人们看到这段有意为之的文字和有意为之的批语时,却仍然被“作者”所用的“烟云模糊”的写作手法“瞒了去”。那么,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时为什么不欲着迹于作者、方位、时代等问题呢?   笔者以为,这是曹雪芹对中国传统小说进行系统考察基础上做出的小说写作技法上的高度提升。众所周知,曹雪芹是一才大如天、狂傲无比的才子型智者,他在作《红楼梦》时,对历来小说做了一番系统地考察,立意写出超越千古的作品。为了表达他的作品观和他的《红楼梦》对历来作品的超越,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借石头之口,称历来野史、风月笔墨、才子佳人“千部共出一套”,“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曹雪芹既然对这种认识,他自然不愿意拘泥于传统的套路式的写法,“历代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倒别致新奇,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实际上,“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假作真时真亦假”正是《红楼梦》创作的根本理路,目的是让读者着眼于作品真谛的体味,而不是被其他枝节儿问题夺走注意力。这一点颇有禅宗的意味儿:不执着于具体的经文,只注重佛教的根本教旨,更适合于上上慧根的读者。唯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何以有种种特殊写作技法的运用、何以《红楼梦》中有各种所谓的“细节矛盾”、何以有真幻南北、真假有无的转换……(四)曹雪芹前后《红楼梦》几个参与者角色的分析《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一段文字中共有6个“参与”角色:曹雪芹之前有4个:石头、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之后1个:脂砚斋。在《红楼梦》的“文学叙述语言体系”中,他们分别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红楼梦》“创作”相关角色分析表 对 象角 色行 为备  注石头记录者化美玉,经历红尘,旁观一干风流冤孽故事;返相为石头后,在石头上记录经历石头是小说的“名义作者”,而非真实作者,也非神瑛侍者(贾宝玉才是其后身)不同空空道人抄录者抄录石头上故事,称书为《石头记》体悟空、色关系,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吴玉峰题名者题小说名为《红楼梦》孔梅溪题名者题小说名为《风月宝鉴》知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所序曹雪芹整理者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石头外,唯一与《红楼梦》“创作”相关人物脂砚斋抄阅批评者至甲戌抄阅再评称其自评本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分析了这段文字中的6个参与角色后,我们可以发现,与小说故事形成和最终形成相关的,只有石头与曹雪芹两个角色。我们知道,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中,石头是整个故事的体验者、观察者、记录者,而对这块位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通灵)石头,“甲戌本”第一回“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处有批语云“荒唐也”、“无稽也”,可知用石头作为故事的讲述者完全是作者用于暗示的一种特殊手法(烟云模糊法),因为世上根据就没有这种通灵的、能够经历红尘、记载人生的石头。这样,《红楼梦》的6个参与角色中也只有一个曹雪芹才与《红楼梦》的文本有着实质上的关系,而学界所谓的“石兄”只不过是批评者对“小说语言系统”下石头的称谓(戏称、昵称)而已,并非在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之前还有这样一个实在的“石兄”,或者别的什么人。正是因为如此,清代文人在记载《红楼梦》作者时,往往直接记作“曹雪芹”,如西清《桦叶述闻》即载:“《红楼梦》始出,家置一编,皆曰此曹雪芹书。”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云:“曩阅雪芹先生《红楼梦》一书。”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云:“此书曹雪芹所作。”当然,也有否定曹雪芹为《红楼梦》原初作者的人,除裕瑞外,程伟元在程甲本《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序”中也写道: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但是,当我们仔细分析过曹雪芹的创作主旨、原则,尤其是具体分析过“披阅增删”一段文字包含的真实细致信息后,我们就可以知道,程伟元是被“脂批”作者所谓的曹雪芹“狡猾之笔”骗过的又一个读者。总之,研究《红楼梦》的著作权,要分清曹雪芹的“小说语言系统”下的对象和现实存在的对象,否则就会陷入曹雪芹用画家作烟云模糊方式的特有写作手法创作出的文字环境中、不能自拔。 三、曹雪芹、明义、裕瑞:历史考证不能以二手资料“打到”一手资料 如我们上面所述,真正将曹雪芹的《红楼梦》与曹雪芹披阅增删“原始文本”连接起来的是清人裕瑞和他的《枣窗闲笔》(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曹雪芹得之……借题发挥……借以抒其寄托。)裕瑞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彼时,曹雪芹虽已经逝世8年,但是因为其舅辈的明义、明琳等人是曹雪芹的生前好友,故而裕瑞的这段记载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但是,问题是,裕瑞的这一说法存在着几处致命的问题却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一)这种说法与其舅辈明义曹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的说法直接相悖;(二)裕瑞关于《风月宝鉴》与《红楼梦》关系的听闻,不能证明出自明琳、明义等与曹雪芹直接交往者之口,其可信性可疑,尤其是在与明义记载直接矛盾的前提下,其可信性就更加可疑;(三)将《风月宝鉴》混同《石头记》,是常识上的错误——《风月宝鉴》为曹雪芹早年之作,而《石头记》为《红楼梦》的本名之一,这一点“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相应脂批有明确记载。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曹雪芹生活时代友人明义提供的“第一手证据”而言,裕瑞的推测和听闻为“第二手证据”。在史学研究中,第一手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要远高于二手证据;反对曹雪芹为《红楼梦》原初作者的论证逻辑和材料取信原则相反,多以后出的“二手”间接证据(裕瑞《枣窗闲笔》)反对“一手”直接证据(明义《题红楼梦》诗序),犯了历史学考证的大忌。在研究者不能找到曹雪芹生活时代、与曹雪芹关系比明义更亲密的人提供的与明义信息迥异、与裕瑞提供信息一致的反证前提下,裕瑞所提供信息的可信性永远低于明义所提供信息的可信性。因此,在涉及《红楼梦》著作权(原始作者)研究时,不应置明义提供信息于不顾,单单采用没有见过曹雪芹的裕瑞提供的信息作为“主体证据”。

四、关于曹雪芹经历(生卒年):曹雪芹有富贵的幼年记忆 实际上,学界之所以怀疑在曹雪芹之前《红楼梦》还有一位或多位原始作者,除对曹雪芹以特有手法创作的文字环境的理解不同,对明义、裕瑞提供材料取信倾向的不同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红楼梦》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传统社会大家庭的方方面面,其中的细节儿写作得是如此的真实、感人,令读者、研究者认为,此种文字、感觉非身经者不能写出(脂批也经常提到某事作者经历过),而曹雪芹没有这样的经历,不具备这样的写作条件。主张曹雪芹没有繁华的生活阅历的论述,无一不以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雍正六年初5岁入京、享年40岁为讨论前提。如戴不凡即云: 在没有一丝半点证据情况下,红学家们给雪芹找了一个爸爸名曰曹頫;这个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还被皇帝说成是“无知小孩”的曹頫,竟能1724年生出一个名叫曹雪芹的儿子。但是,这一曹雪芹没有相关经历、不能写出《红楼梦》的假设成立吗?研究者“推断”出来的有相关“经历”的某人创作《红楼梦》底本的研究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吗?实际上,这就要涉及到曹雪芹生卒年的考证,而这是一个历史考证问题,而不是文学阐释问题。如果我们能够解决曹雪芹的生卒年问题,证明曹雪芹有相应的生活经历,在上面我们已经论证了曹雪芹为《红楼梦》唯一作者的前提下,相应研究者所作的相应研究(推断)也就不存在学术上的依据了。众所周知,学界关于曹雪芹的生卒年问题存在数说,而大关键却在其生年——此一问题过于复杂,此处只就基本证据和研究逻辑进行分析。(一)曹雪芹卒于乾隆癸未(乾隆二十八年,1763)除夕敦诚《鹪鹩庵杂诗》之《挽曹雪芹 甲申》有“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的记载。挽诗多作于哀悼对象去世后不久,况且诗中有“晓风昨日拂铭旌”的信息。又,“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复有“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曹雪芹应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二)曹雪芹享年近50岁张宜泉《伤芹溪处士》序云:“其人……年未五旬而卒”,结合曹頫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初七日曹頫折“奴才之嫂马氏,现因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则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享年48岁——综合考察曹氏家族情况,曹雪芹为此子唯一人选。至于敦诚《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中称曹雪芹“四十年华赴杳冥”的说法,如果结合作诗者要表达的惋惜情绪(解诗需要配合其整首诗要表达的内容和情绪理解)和纪昀称享年58岁的敦诚为“年甫五旬而淹化”,可知敦诚写曹雪芹“四十年华赴杳冥”并非写实,研究者不应固执的紧紧抓住这一唯一所谓“硬证据”,而忽视其他合理的相关解释。(三)曹雪芹的年龄、慧根与早年教育如上我们的论证,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其雍正六年初入京时已经14岁。清人(大家族)大多6岁入私塾,曹家人慧根上乘,4岁上下即已开蒙(曹寅4岁即已能辨四声),一个智慧早开的曹雪芹在一个有着百数人的大家庭里经历了14年的江南繁华后,以之为底色,并结合京师诸多王公大族亲友的家庭情况,以细腻的笔法创作出一部描写大族生活的《红楼梦》自然不在话下——著名文物收藏和鉴赏家王世襄曾谓,自己何以什么工艺都懂一些,是因为自己出生在一个大家庭中,自己好问,故人人乐于告知。关于曹雪芹的学养,研究者不可以自己的经历、家庭环境、学养为基础和水准,猜测18世纪集中国文化大成时代大家族出身的曹雪芹的能力;如果认为曹雪芹没有能力写出《红楼梦》中景象,除非研究者能够证明曹确是没有这种阅历和创作能力。(四)曹雪芹历经繁华:如何结合实际理解奏折背后的隐意或者认为,曹雪芹幼年时——在承认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的基础上,曹家因为弥补亏空已经败落,生活窘困,并以曹寅、曹頫、李煦奏折中诉说家境困苦的文字作为证据。实际上,这种看法忽略了清朝康熙晚期官员行文的习惯,《红楼梦》中称大家族败落时情景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是康熙晚期曹、李两家的现实写照。固然,曹寅、李煦晚年形容自家弥补亏空时面临的压力时,都写得非常之不堪,似乎全家饮食难继、不借贷就不能生存的样子,但是,大家要记得的是,李家、曹家抄家时,都还保有百余名奴仆、五六百间房屋、数十顷田地,这是我们理解的窘迫至极的样子么?研究者不可以自己的家庭、经历和今天的观点看待18世纪的曹家,看待曹雪芹13年的江南生活在其一生和《红楼梦》创作中的影响,在研究、阅读《红楼梦》时,应该清晰地意识到,曹家抄家时家中尚有奴仆百余、房屋数百的事实。至于说曹家抄家时抄出数百张当票,在笔者看来,这正是曹家转移家产的确证。在康熙晚期、雍正初期,内务府包衣人外放者,为防止得罪抄家后无法过活,事前转移家产乃是一种常态,雍正皇帝就经常对臣工指出这一问题。具体到曹家,曹寅的诸多善本图书既然在雪芹表叔昌龄家族出现,难道其他贵重物品就没有转移么?当票只可能理解为笨重不堪、不能转移的大家当成了现银而已,否则为什么不卖房子、奴仆呢?(五)曹雪芹具有极强的感应力和描写力正如研究者不应以自己的经历和环境猜测18世纪的曹雪芹的经历和生活环境一样,研究者同样不应该以自己的智慧与能力有意、无意的低估曹雪芹的智慧与感受力、描写力。李辰冬曾根据自己对《红楼梦》的阅读和《红楼梦》与世界名著的比较指出: 曹雪芹的灵魂,好像是极精致的试音器,只要空中有稍微的波动,在他的灵魂上,就起了感应……这种移情作用不止曹雪芹这样,一切的艺术家都是如此。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研究者如果能够不带有色眼镜,承认曹雪芹的有过相当富裕的生活阅历(包括他与京师显贵亲友的交往)、超越常人的智慧和感受力,则所谓曹雪芹的经历决定他不能“创作”《红楼梦》以及以此为基础为《红楼梦》寻找各种“原始作者”种种推测,也就不再具有生存的土壤了。 五、《红楼梦》的早期(乾隆中晚期)索隐研究:关于《红楼梦》的创作素材来源 否定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论调,论述手段有二:先否定曹雪芹有过富贵的生活经历,认为其没有富贵的经历,不能写出《红楼梦》中“风月繁华”的细节儿;其后“研究”什么人有相应的经历,其经历可以作为《红楼梦》的创作素材。因此,关于《红楼梦》有没有原始作者问题的探讨,不仅要有文献上的证明、分析和合乎逻辑的论证,还要就《红楼梦》的创作素材来源进行分析,这就不可避免的要面对早期的(乾隆中晚期)《红楼梦》索隐问题。(一)《红楼梦》索隐与《红楼梦》的赏析索隐,即探索表面文字记录未及的内容,本是中性、偏褒义的词汇,但被用于《红楼梦》本事或原型——《红楼梦》写谁家事、小说原型——的研究,在近代以来的学界历来被视为贬义词,对于索隐的研究方式、方法、结论多给予简单地否定。实际上,研究小说的原型有利于研究者对作者人生阅历、思想发育、创作冲动与创作过程的理解,也就是说,对《红楼梦》的原型(创作素材)进行索隐研究,有利于对《红楼梦》文本的深切感知、赏析,有利于与曹雪芹的深度对话……当然,关键在于实在的证据。(二)出现《红楼梦》索隐的外因与内因学界常把《红楼梦》索隐的发明归罪于乾隆皇帝,实际上,《红楼梦》索隐之所以能够出现,与当时社会上某些小说故事情节对社会上家族、个人的描写或映射传统以及《红楼梦》自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暗示有关,而最早的《红楼梦》索隐研究正来自《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亲友。明义在《题红楼梦》诗序中称:“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即明确指出,《红楼梦》备记的风月繁华来自于曹雪芹先人江宁织造曹寅的家庭实际,而大观园即是织造府的花园(后来的随园)在小说中的反映。《红楼梦》运用“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烟云模糊”的方式写及了很多曹雪芹知晓或者经历的史实,已经是学界人所共知的共识;但是,却很少有人将《红楼梦》索隐的帽子扣在明义头上——明义的文字不在于其记述有多大的可信性,而是反映了时人的一种创作习惯和读者的阅读习惯。(三)曹雪芹听闻或经历事实与《红楼梦》的创作素材学界从来没有人反对《红楼梦》故事描写中写到了很多曹雪芹知晓或经历的史实,只是《红楼梦》中哪些描写(假语)的原型(真事)具体是什么,却是需要用证据证明关系的事情,不能采取举一个可以证明的例子、然后即称可见《红楼梦》中很多故事情节来自曹雪芹的家世、生平的做法。乾隆时期的《红楼梦》索隐,如称《红楼梦》写明珠家世说、张勇家世说、傅恒家世说,细究起来,当然与《红楼梦》写曹家家世说一样无法得到全面确切的证明,但也正如李辰冬《红楼梦研究》指出的那样: 《红楼梦》为曹雪芹所写,且一部分材料取于他的家庭,这无疑地成了定论。尤其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本的发现,更使这种定论成了铁案……不过,一方面尽可承认这个断案的确切性,但另一方面,以往的事或当代发生的事件,不见得不给曹雪芹一种引意或影响。文学事实,并不完全为历史事实,作者可以任意增加取舍。兴会是一种有羽翼的东西,不受任何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他可以飞到任何时代与地点,只要它所知道的。例如,许多人相信《红楼梦》之写纳兰性德的家事一问题,现在仅可在事实上反证这句话的错误,但不敢一定说纳兰性德的家事没有给曹雪芹一种引意或兴会……要说曹雪芹以他的家庭为根据则可,要说贾府就是他自己的家庭就有语病……老实地抄写摹效,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能以考证的,仅系真人物与理想人物之性格关系。以前考证《红楼梦》的影射法固属可笑,即胡先生也不免有太拘泥事实之嫌。 正是因为《红楼梦》素材与历史事实的微妙关系,早期的、具有与曹雪芹相近意识、思想、审美的清代《红楼梦》读者,才在读了《红楼梦》后,斩钉截铁的称这是写某家的事。从这个角度上说,早期的索隐自有其学术上的价值。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既要对曹雪芹作为一个天才的伟大作家拥有超人的感受力和移情力有所理解,当然也要加强对乾隆时期《红楼梦》索隐研究的进一步研究,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更加深入《红楼梦》的创作动机、素材和欣赏。(四)否认曹雪芹为《红楼梦》原始作者的论述需要用第一手资料证明的两个前提学术研究贵在“存异”,自然并不排斥否定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研究,但是,作为一种研究,《红楼梦》著作权的“异见”者必须要证明三个前提,否则其构建的各种美丽的学术体系都没有价值。要证明曹雪芹披阅增删一段文字中,通灵石头记录红尘经历的现实确实存在;要用可信的、可以驳斥明义提供的第一手资料信息的证据,破除曹雪芹是《红楼梦》原始作者的记载与结论;要用证据证明曹雪芹没有立论者所谓的经历,不可能知道立论者所谓的原始作者的相关事实,并把他们写入《红楼梦》中,而不是直接将研究建立在曹雪芹雍正二年生的基础上如果这三个问题解决不了,一切关于曹雪芹非《红楼梦》原始作者无论是洪升说、还是曹頫说……也无论其如何精致、其说法中主人公的经历与《红楼梦》故事情节人物如何相似,也都只是一种推测,这种建立在沙滩上的精致模型不能说没有丝毫价值,但距离真正的学术考证研究有着极其遥远的距离。 六、关于《红楼梦》描写细节儿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 《红楼梦》的阅读者和研究者往往在认真分析、思考后发现,《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和他们活动的大观园建筑空间、植物配置、习俗等诸多方面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何以产生这样的矛盾,学界历来存在疑问和各种解释模式。一种说法即认为,“四大奇书”都有一个从民间创造到个人整理的过程,《红楼梦》也应该或者必须经历这样的过程,所以在曹雪芹最终整理好《红楼梦》之前,《红楼梦》应该有一个底本、有一个或几个原始作者;再一种说法,则认为《红楼梦》包罗万象,其文学的写作技法至高无上,一个曹雪芹不可能写得出来。关于后一种说法,前文已具论,只要将曹雪芹放到18世纪的中国传统文化集大成的时代背景下考虑,再结合曹雪芹的特有家庭背景和曹雪芹的天才感受力,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关于前一种说法,则要涉及到曹雪芹的生平、学养、思想发育,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的具体过程。(一)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描写对象的年龄不同“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称: 《红楼梦》旨意。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由这一段批语和“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的批语,可知曹雪芹早年创作的、与《红楼梦》有着种种关系的《风月宝鉴》一书,主旨是“戒妄动风月之情”——《红楼梦》也在某种程度存在这一主题。既然《风月宝鉴》的主旨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则《风月宝鉴》中各主要人物角色都应该是成年人,如《金瓶梅》、《品花宝鉴》等。明清时代,男子16岁成丁,也就是说《风月宝鉴》中人物年龄至少应在16岁以上;而《红楼梦》的主旨则超越了简单的“戒妄动风月之情”层面,将主旨提升到要将“儿女真情发泄一番”。何谓儿女真情呢?按照明清之际的哲学观而言,就是指未沾染社会的、功利意识的“自然人”的自然情感,男人接触社会难免为功利所诱,而女子尤其是未嫁女儿较少涉及到功利,性情也就较少的受到功利的污染,能较好地保持本性和真情。《红楼梦》第五十九回就清楚地表现了这一点: 藕官冷笑道:“有什么仇恨?他们不知足,反怨我们了。在外头这两年,别的东西不算,只算我们的米菜,不知赚了多少家去,合家子吃不了,还有每日买东买西赚的钱。在外逢我们使他们一使儿,就怨天怨地的。你说说可有良心?”春燕笑道:“他是我的姨妈,也不好向着外人反说他的。怨不得宝玉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这话虽是混话,倒也有些不差。别人不知道,只说我妈和姨妈,他老姊妹两个,如今越老了越把钱看的真了这也就是曹雪芹为什么一定要创造一个“半独立”于宁荣二府成人化场所的原因所在,故而,大观园中主要角色(曹雪芹要借以发泄儿女真情的人物)如宝玉、黛玉、宝钗等人年龄多在13岁至16岁上下。由于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主旨的变化,以及由其带来的关于故事情节和描写文字上的变化,曹雪芹在致力于人物“情感”(语言、心里、意象)塑造的情况下,在某些细节儿方面未能全部条理清晰是可以理解的。据笔者与当代一些小说作家的交谈,作者注意不到某些细节儿是正常的事情;笔者日常的阅读所见,当代作家作品中这种所谓的矛盾和不卯处处可见,可知研究者在潜意识中对一个天才的作家是多么的“苛刻”。(二)曹雪芹的创作状态与生活状态《红楼梦》是曹雪芹耗费十年经历的心血之作,但是,我们不能用今天职业作家的创作状态去理解18世纪的内务府包衣人曹雪芹的创作状态。作为包衣人,在乾隆初期,曹雪芹没有出旗为民的可能,由曹雪芹曾为贡生、侍卫的早期传说和《红楼梦》中元妃省亲故事中“这些太监会意”庚辰本“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的“侧批”,曹雪芹应该有过挑差的经历。再由敦诚、敦敏和张宜泉诗反映的内容,曹雪芹有他的交游圈子(敦诚、敦敏、张宜泉、明琳、明义、弘晓、墨香等),加上他的家族圈子(福彭、福靖、曹颀、昌龄等),他还有太太、儿子、母亲等直系家属,曹雪芹生活的主要内容既有当差,也有与亲戚的交往、与朋友的交游……挑差、生活在曹雪芹生活中的地位,都使得曹雪芹不可能像今天以创作为职业的作家一样,一旦设定了某个创作主题,只要在清醒和有创作冲动的情况下,集中数月或一两年的时间集中创作。因此,当我们将曹雪芹置于18世纪和他自己的身份、经历下考察其《红楼梦》的创作状态时,再考虑曹雪芹对小说人物语言、心理的细腻把握和描写,对故事场景诗意画意的刻画,某些地方存在的所谓细节儿矛盾都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一句话,作为研究者,要结合曹雪芹的真实生活状态进行其生平活动和《红楼梦》创作与赏析的研究,不能将曹雪芹当作今天的、没有任何生活、“全心全意”从事小说创作的“真空人”来进行所谓的剖析与研究,因为这种研究与一个生活在18世纪的、作为内务府包衣人的曹雪芹有着历史的差距,不能反映曹雪芹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实际生活状态。(三)以区域性语言和习俗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著作权的研究方式存在的问题《红楼梦》中的各地语言也被拿来证明作者系某地之人、而非曹雪芹的证据。但是,如果了解曹雪芹的家庭(东北入关的旗人)、生活(江宁、苏州、扬州)、社会背景(五方杂处的北京)和曹雪芹有意的以画家“烟云模糊”的创作手法(避免着迹)等相应问题后,这些以某些地域语言或者风俗问题,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的做法自然就无法成立了,这也正是曹学研究之于红学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七、关于曹雪芹研究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红楼梦》作者的研究属于历史学考据笔者认为,关于《红楼梦》作者(原始作者)的研究虽有文本阐释的性质,但说到底是历史考据问题,因此关于《红楼梦》作者的研究重要的是证明,而不是猜测。从上面的表述(关于研究对象的第一手可信资料和《红楼梦》第一回中《红楼梦》参与角色的分析来看),曹雪芹不仅作为《红楼梦》的最终完成者存在,同时也是第一和唯一的创造者,不存在任何其他实质上的参与者,“石头”只是曹雪芹创作时使用的一个代言者而已。(二)研究应该面对所有一手可信资料,并就其矛盾做出合理的阐释“异见者”无视(或者有意无视)敦诚“四十年华赴杳冥”所要表达的真实感情、张宜泉所谓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纪昀称58岁的敦诚“年甫五旬而淹化”的事实,一味的强调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雍正六年初5岁入京,没有身经繁华的经历,用以支持自己关于《红楼梦》“原初作者”的言论。就研究方法而论,有不尊重既有可信证据之嫌。同时,这些研究者还存在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即他们永远无法证明他们所谓的“原初作者”及其“原初作品”是怎样与曹雪芹产生联系,又是怎样转化成《红楼梦》的。诚然,曹雪芹友人提供的曹雪芹资料也存在若干表面上的“矛盾”,研究者首先要解释的是,这些一手资料提供者的记载为什么存在矛盾,应该如何看待和解释这种矛盾,而不是回避与自己观点不合的材料,或者轻易的某人记错了、某人不了解曹雪芹的实际情况。另外,作为历史学考据,不能以后出的二手资料反驳先出的一手资料。从这个角度上说,曹雪芹生前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曹雪芹研究的最基础证据,其他后出二手资料都应在服从这一点的基础上进行使用。(三)曹雪芹研究的意义实际上,不少研究者对《红楼梦》著作权的探讨、《红楼梦》作者的研究并不在意,这是因为他们基于这样的认识: 作品的好坏,是由它本身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决定的。人以书传,我们喜爱某个伟大作家,主要是赞叹他的作品,因而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英国人可以对莎士比亚的著作权提出怀疑,但对莎氏剧作的不朽价值,却无人否认。《红楼梦》也是这样,即是作者不是曹雪芹,它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之林中的地位,仍是确定了的。因此我倒不觉得否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对这部书以及整个红学研究会产生什么威胁。话说得四平八稳,乍听上去,似乎完全合乎纯粹文学研究的规律,绝对正确,没有任何问题,也体现了众多《红楼梦》研究者的认同。但是,这种看法无法给《红楼梦》的研究带来实际的帮助,除非研究者认为自己具备与曹雪芹相当的思想、艺术水准,能够完全了解曹雪芹与《红楼梦》;或者研究者根本就没有意图去了解曹雪芹的《红楼梦》要表达什么,他们的《红楼梦》阅读和研究关注点只是在于对《红楼梦》的文学技法的解析或者追求自己对《红楼梦》的个性解读。关于《红楼梦》作者的研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学术求真问题,也关系到如何看待作者与作品关系这一学术课题:曹雪芹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他要表达怎样的主题,也即如何定位《红楼梦》这部作品:一部写得好(技法、情感)的故事,一部渗透了作者对家庭和社会返照的载道作品,一部书写亡国之痛的血泪之书……为什么是曹雪芹,而不是别人能够写出这部小说等等问题。不研究作者,不了解作者的生平、家风、教育、交游、思想等问题,就没有办法解释曹雪芹的《红楼梦》何以能够出现,要表达什么,何以能够在中华文化、文学史上占据独特的地位,何以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四)曹雪芹研究的途径曹雪芹友人提供了关于曹雪芹资料,是研究曹雪芹的一手可信资料,对了解曹雪芹生平、交游、素养、喜好、对《红楼梦》创作的影响都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毋庸讳言,有关曹雪芹的文献资料太少,因此除了研究曹雪芹友人诗中记载的曹雪芹的相关信息外,从研究曹雪芹的身边人,包括他的友人、亲属的情况,进而了解曹雪芹生活的时代(政治、经济、思想、审美等)、家风、教育等问题,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途径。早在1954年9月7日,吴恩裕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一文,指出可以通过考察曹雪芹的交友与活动,进而了解曹雪芹的友人,间接研究曹雪芹的个性与风采,为曹雪芹家世生平研究指明了方向。与直接文本(直接阅读、理解《红楼梦》)相比,研究外围的相关学术(曹雪芹家世生平研究)不够直接,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效用。做一个通俗的比喻,直达本心的南宗禅学固然高明,但需要上上慧根者方所有所作为,大多数的修行者根本不能达于妙境,只是耽误了修行;而与之相比,“时时勤拂拭”的北宗禅学固然不够直接,显得朴拙一些,但却能实在的提升修行者的功夫,使之愈发贴近佛教的本旨,为一旦的顿悟创作条件。从这个角度上讲,表面距离文本之外曹学(或者称为红学外围)研究的价值是不应被质疑和指责的。曹雪芹是伟大的,《红楼梦》也是伟大的,作为研究者,应该对其有足够的尊重和谦卑,作自己尽可能的工作。正如李辰冬先生在其博士论文《红楼梦研究》中指出的那样: 我们深知,要了解像《红楼梦》这样的著述,不是一年两年的时光,一个两个人的精力,和一个两个时代的智慧所能办到。研究者的眼光不同,它的面目也不同;时代意识变异,它的精神也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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